申报登记制度
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有效加强对各受理事项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服务对象申报办理事项时,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报材料后,不管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先按规定予以详细登记,再进行初审的制度。
2、所有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及时予以登记。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申办事项名称、受理情况(即受理或未受理及原因)、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时间。
3、申报登记程序
(1)服务对象向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报办理事项,递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2)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登记,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符合受理要求的,即时受理并告知办结时限;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4、窗口工作人员为受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该事项的衔接和督办,直至最终办结,申请人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
5、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登记的事项,及时流转,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每月底向便民服务中心上报各窗口申报登记受理事项的详细情况。
6、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申报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各窗口部门及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务活动申报登记制度2017-04-22 15:43 | #2楼
一、礼品申报
1、公司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不得收受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及时申报。
2、公司员工自收受礼品之日起七日内必须向公司行政管理部上交礼品,并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申报表》向公司行政管理部进行申报。
3、公司行政管理部在《礼品申报表》内签署处理意见,并报该员工所属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处理。
4、礼品价值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时必须进行上交申报。
5、本制度所称礼品包括物品、现金、代金券、代金卡等。
二、宴请申报
1、公司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不得收受宴请,因各种原因未能拒绝的,必须及时申报。
2、公务活动对方提前发出宴请邀请的,公司员工需如实填写《宴请申报表》向公司行政管理部进行申报。临时接到宴请邀请的,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电话汇报,并于时候补办申报手续。
3、公司行政管理部在《宴请申报表》内签署处理意见,并报该员工所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告知员工处理结果。
三、违规处理
公司员工未按上述制度进行申报的,按照公司《作风否决制度》进行处理。
四、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申报登记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制度04-16
加班申报制度04-22
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申报制度(精选10篇)03-03
职业卫生申报制度04-17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05-10
夜间加班申报制度04-22
验证登记制度06-16
学校登记制度11-09
值班登记制度04-17
请假登记制度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