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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度销毁制度

时间:2023-03-24 05:53:17 登记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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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度销毁制度

1、爆破器材库存放爆破器材时,各种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米。

登记制度销毁制度

2、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

3、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5、堆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胺类炸药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6、库区必须设人守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7、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所购进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及数量,并对爆破器材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

(2)对发放的火工产品必须履行相关制度及手续,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坚决不予发放;

(3)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失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和使用。

爆炸材料领取审批、清退、雷管编码登记制度

(一)火药、雷管及其它起爆材料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持爆破资格证,火药、雷管(三联单)支领票,同时必须携带爆破物品支领卡(此卡可集中保存在连队)申请支领。三联单支领票分别由使用单位(连队)、爆破工、库管员存留,必须由当班队长开据与爆破工同时签字,票面写明支领计划数额,不得涂改。主管安全部门主管人员审批后,经库管员审验签字后方可支领(发放)。

(二)非专职爆破工不得支领火药、雷管,无火药兜、雷管兜等严禁发放火药、雷管。

(三)雷管不导通或导通不合格的,无号或编号字迹不清的,包装管体或连接部位及脚线不合格的,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炸材料不得发放。

(四)炸药、雷管运到作业地点后,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避开导电体,并放到爆破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五)发放爆炸材料时,必须进行详细登记炸药种类、数量(以kg计),雷管种类、数量(以个计),并逐个登记雷管编号(如0—××)。

(六)当班剩余的爆炸材料(包括火药、雷管等)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在爆破工持有的支领小票上核准

签字,由爆破工交回爆炸材料库,再经库管员核实入库存放,清退的雷管要逐个登记编号(如某段××发),库管员、爆破工应同时在清退台帐上签字。

(七)退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重新登记入库手续,再次支领时,爆破工必须同时持爆破操作证,清退小票支领,并在支领、清退台帐上签字。

(八)加强爆炸材料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废品销毁制度

1、在使用、储存过程中,发现失效和不符合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进行销毁不得使用。

2、销毁前,要将销毁物品登记造册,写好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说明销毁的爆炸物品名称、数量等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案进行销毁。

3、销毁场地,要尽量选择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要避开铁路、高压线路等重要建筑设施和居民区。

4、要在白天和天气较好时进行。禁止在雷雨、暴风、大雪及风向不定的气候条件和夜晚进行销毁。

5、销毁时要设置安全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定员定量制度

1、爆炸物品的危险工作场所,要根据场所内的存药量、人员疏散条件等请况,确定在岗人数,不得超员,作业时不得超过设计存药量。

2、爆炸物品储存库不得超过设计存药量。

3、工作地点的储量,不得超过当次的使用量。

药库“六严禁”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2)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4)严禁电瓶车、拖拉机及其它柴油车辆进入库区。

(5)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它活动。

(6)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打猎。

药库“八不准”

(1)无本矿主管领导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2)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3)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4)未持证和无批准手续的领用人员不准发放。

(5)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6)超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准发放。

(7)酒后领取不准发放。

(8)违反规定的不准发放。

资料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制度及销毁制度2017-04-22 14:54 | #2楼

本矿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科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资料档案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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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档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存档范围。

1、存档时间:各部门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收集好,统一归档。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每年底前收集齐全,整理存档完毕。科研档案实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立卷提供资料,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归档的责任制。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存档。

2、存档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 1

存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存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录像带要附内容提要。

3、存档份数:本单位发文一般存档两份,其中一份存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

4、存档手续:各部门整理存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二、保管

1、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分类编号保管;

2、资料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档案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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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煤矿资料档案借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查阅资料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借阅人写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借阅。

3、申请单上必须写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有分管领导的同意签字。

4、所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由借阅签字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与他人,文档在使用时需爱护,不得有破损、缺页。

5、资料档案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统一交回档案室,由档案室核销该员工借阅记录,如未能完整回收者,将按矿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四、保密

1、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和借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资料档案中的机密,对造成泄密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

3、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的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五、登记

申请人借阅资料必须在资料本上登记,注明借阅、归还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借阅情况做好记录。

六、销毁

1、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期满资料档案,认真进行鉴定。

2、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审查批准。

3、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监督指导本机关各部门有关资料档案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好档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3、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情地为本机关领导和各部门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资料档案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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