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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取消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时间:2022-03-23 06:27:29 登记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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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取消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新华网广州3月22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即日起,广州取消已实施了18年的“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改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合同一经预告登记,即视为已经行政确认,具有公示、公信效力。

广州取消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始于199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预售合同备案仅是对商品房预售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旨在规范开发商的销售行为,防止一房多售,保护购房人权利,不具有“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而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预告登记使本来属于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即具有准物权的效力,比预售合同备案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能更好地保障预购人权益。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此次取消合同备案将在确保登记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业务环节,提升业务效能。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取消登记备案制度,将能减少购房者走完购房流程花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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