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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仓库安全防范措施
一、概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仓库位于解愁乡陈家河村,距副井区195米。库区现有一个雷管库、一个炸药库、一个门卫室。
炸药库总建筑面积3200m2,昂哭建筑均为砖混结构,1个炸药库,一个雷管库,仓库核定储量为炸药3吨,雷管8000发。雷管库与炸药库间距12米。库区工作人员为8人,6名巡守员,2名保管员。
雷管、炸药各库门前分别配备了手推式干粉灭火器3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0个。库内设有红外防盗报警装置、库门安装有防静电触摸装置。库外安设避雷针。并配备了远程监控设备。库房内无电源,无照明设施。
二、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关机构
(一)安全防范措施及其职责
组 长:郭理才
副组长:韩贵宝 任太平 郭魁武 赵卫东 闫保光
成 员:安海军 张建仁 郝海生 蔡田成
安全防范措施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落实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防范措施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制定、修订安全防范措施;
3、根据本单位事故(险情)安全防范的需要,建立安全防范救援队伍、配备安全防范装备和器材,开展安全防范培训和演练;
4、发生事故是,按事故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情况。
(二)事故安全防范办公室及其职责
事故安全响应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主 任:闫保光兼任
副主任:蔡田成
主要职责:
1、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指导有关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防范和外围工作;
2、派出人员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3、负责安全事故(险情)信息的上报和对上级领导的指令及时、准确的传达到位;
4、负责对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跟踪,并及时报告其情况。
(三)安全防范小组分工及其职责
组 长:郭理才
主要职责:对公司中特大安全事故(险情)的处理及对安全防范工作实施领导;负责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报告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的情况和已采取的营救救援措施;审批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事项;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司应急救援队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副组长:韩贵宝 任太平 郭魁武 赵卫东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险情)救援的跟踪,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及参与调查组调查;负责事故现场保卫警戒及救援等相关工作。
副组长:闫保光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车辆联系调度,交通指挥;负责救援物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工作;协调组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及救援工作。
成员:为安全防范措施领导组的随时联络员,及时准确传达领导指示,协调组长做好应急救援工指挥工作,负责事故证据收集保管,现场拍照,绘制事故(险情)现场简易图,并做好现场记录。负责事故(险情)救援期间的办公室电话值班和事故(险情)信息上报及上级领导的指令及时准确传达;负责事故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按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伤员的治疗及协调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四)安全防范医疗救护:闫润珍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传送工作;协调伤亡人员及加速的安抚工作。
(五)安全防范救援队及车辆和应急工具的保障
1、救援队伍
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队
队长:蔡田成
队员:李林华 郝明忠 郝应海 杨春成 陈昧春
陈二宝 蔡素平 刘保科 陈长有 闫润珍
2、救援车辆及驾驶员
救援车辆:救护车94477 商务车HY802 工具车92466
救援驾驶员:陈世华 白成柱 杨三贵 闫强 付长青 杨永红 乔爱兵
3、救援常备工作:手推式干粉灭火机3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0个、铁锹10把、斧头3把、沙箱2个。
保管人:王生宝 尹存海
4、救援队人员联系电话附后
公司救援队员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更换,必须在更换之日起24小时内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向救援队员和部分发布变更通知。
(六)救援队员集合地点
各救援队员接到应急救援的紧急通知后,应无条件火速赶到公司办公室楼下面集合,统一安排前往救援现场。
(七)抢救伤员的医院为寿阳县人民医院。
三、民爆物品在储存中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当事人或在场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力自救。公司领导接到发生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命令启动本单位事故安全防范措施,根本事故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全力控制事态的扩大。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在最短的时间已最快的方式向公安局、安监局,并视其情况与消-防-队、县人民医院等部门联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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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并及时做好情况的续报工作。
1、民爆物品在仓库发生爆炸后,保管员或公司在场人员应立即封锁现场,并将出事地点、时间、事故简要情况报告组长,组长不在时报告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公司领导立即启动安全防范措施,又救援队队长同志所属队员立即赶到公司办公楼下集中,同时公司领导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到现场后,全体救援队员在炸药库门外山后避险,并专门人员负责现场警戒,联络员:负责联络和完成队长交办的任务,同时完成对事故现场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拍照、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组织全体应急救援队员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剩余物资进行清理登记,加强警戒、并对事故情况和损失如实汇总上报。
2、若因电、自然明火、雷击等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火路,打开正在燃烧的库房门窗,立即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应急救援队按上述措施(通知、集合程序)立即赶赴现场,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用土、沙压埋炸药燃烧火势),负责警戒并疏散周边人员,为消防车到来开辟通道,联络员的任务同上。如发现有包扎的可能时,组长立即命令全体队员撤离现场,到避险处避险。撤离现场时,救援队员相互兼顾照应,发现缺员应向组长报告所缺人员得姓名和事前所处位置,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待判断无再发生爆炸的前提下,再按上述措施实施救援工作。
3、若发生爆炸物品失窃、仓库人员应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电话:110)。公司领导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公司按上述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自然灾害(洪水、地震)事故(险情)安全措施
1、如遇连日绵雨和特大暴雨,对有可能造成洪水灾害事故(险情),危急仓库建筑物(围墙垮塌),或库内陡坡覆土滑坡险情发生要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下雨前及雨中应到围墙外经常查看,保持泄洪道畅通;及时清理滑落泥土,防止堵塞水道。若民爆物品仓库后山发生塌方和山洪等地质灾害,仓库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首先将雷管转移到安全地带,派专人守护,待公司领导前来处置,公司应急救援队按本措施(通知、集合程序)办法前往现场抢救,一组、二组全力将其它民爆物品和帐据抢救转移到预先定好的临时仓库(炸药、雷管必须按规
定距离分开保管),根据临时炸药库的特点,由公司经理决定增加警卫人员,公司立即组织人力、财力及时排危,尽快修复被损的仓库和防护堤,将民爆物品及时转回专用仓库,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2、仓库所在地如发生地震,将可能造成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毁坏或受损,还可能造成库房垮塌引爆库存产品。
(1)发生强震,人员应撤离建筑物至安全地带,并抢救伤者;
(2)按可能爆炸的情况布置警戒线,阻止人员接近;
(3)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等待救援;
(4)地震及以后均不能进入库区,防止余震发生;
(5)在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清理善后工作;
(6)灾后对事故及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对策。
五、民爆物品仓库围墙外周边山林发生火灾,若有蔓延威胁到库区安全时,仓库保管员、警卫人员立即打开消防栓将围墙周边树林草丛喷水淋湿,形成一道自然防火带,同时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立即启动安全措施,救援队按上述程序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六、公司办公室为营救救援期间值班室,承担信息接收工作,并负责与救援领导小组及成员和事故响应办公室联系,负责与上级事故救援指挥中心或有关部门联系,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并有人值守。
应急响应办公室 电话:0354-4866922
组 长:郭理才 电话:15135403286
副组长:韩贵宝 电话:13834080181
副组长:任太平 电话:13935473820
副组长:郭魁武 电话:15935432209
副组长:赵卫东 电话:13903542699
副组长:闫保光 电话:13834080590
成 员:安海军 电话:13834861361
成 员:张建仁 电话:1359307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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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郝海生 电话:13513680249
成 员:蔡田成 电话:13603545698
火 警: 电话:119
民爆物品安全防范措施2017-04-21 08:52 | #2楼
为了贯彻“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有效预防涉爆案件及涉爆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公司的安全与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
为创建平安矿区、和-谐矿区,特编制民用爆破物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健全管理机构
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组,由安全矿长专门分管此项工作,民爆物品负责人日常主要工作就是抓好民爆物品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对上级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在限期内处理,确保我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要认真完善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从购买、储存、领用审批程序,到运送、使用、清退都必须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堵塞漏洞。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制,开展群防群治,强化群众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作用,构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教育培训和宣传
公司在加强涉爆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日常学习及标语、板报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营造安定的发展环境。
4、严格执行奖罚规定
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矿属涉爆单位及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分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要加强对民爆物品存储、领退、运送、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从严审批,认真监管,及时查堵漏洞,奖优罚劣,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治手段,确保万无一失。
二、安全储存措施
1、民爆物品入库时,必须照单认真核对数量、品种,与运输单位交接手续齐全,妥善交接、保管。
2、民爆物品入库后,及时进帐。
3、正确使用上级配发的电子信息系统。
4、库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按上级要求配足,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5、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严格执行出入库区登记制度。
6、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对核实,及时上报。
7、库内温度、湿度保持在合理状态,保证在规定的储存期内物品不发生受潮、变质。
8、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民爆物品不准混发使用。
9、火工品领用单据必须经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按实际签发。
10、专职人员领退,其它非专职人员拒付。
11、做好库区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需要完善的工作必须在雨季来临前完成。
12、对民爆物品管理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三、安全运送措施
1、库区至井口运送必须是专车、专人押运,非专职人员严禁接触火工品和乘坐运送车辆。
2、押运人员不少于上级规定的人数。
3、炸药、雷管严禁混装混运。
4、运输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中途不得停留。
5、运送车辆配备专用箱,车辆设遮挡篷、绝缘垫层、悬挂接地装置等。
6、雷雨季节避开雷雨时间,严防雷电引发灾害事故。
四、防火防爆措施
1、库区严禁烟火。
2、取消明火做饭、取暖、明电照明。
3、各种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4、配备足够的、符合使用要求的消防器材,并且能熟练操作,经常检查。
5、防雷装置齐全可靠并定期检测,确保其对地电阻符合安全要求。
6、内外通讯畅通。
7、不间断地进行库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库区周边禁止放易燃物,及时清除周围杂草,保持足够的防火隔离带。
9、退下的包装纸、箱及时处理。
五、防盗抢及流失措施
1、库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人数配足合格的看库员,并坚持24小时时值班、巡查,并配备警棒、木棒、头盔、照明灯具,加强自身安全,并熟记上报电话号码,万一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大门常关,除公务人员出入登记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库区周边发现可疑人员长时间逗留要严密加以监视,首先及时报矿领导、公安部门以及保卫科。其次利用警棒、猎犬与可凝人员周旋拖延时间确保自身安全,等待救援人员共同制止。
3、加强监控、通讯、防盗设施管理,确保通讯畅通,监控运行正常,发挥其实时监控功能,真正把人防、机防、物防、犬防有机结合,确保火工库安全。
4、配足看库犬,协助看守员加强防范,严防盗抢案件发生。
5、运送车辆保持2人以上押运,车辆不在中途停车,直达目的地。
6、专人负责放炮地点装药放炮,现场领导监督其使用情况,剩余民爆清点后出坑登记,并立即退回库房。
7、使用专用箱具上锁分存,钥匙要妥善保存,钥匙丢失后,专用箱及时交回大库封存,箱子报废。
8、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六、安全使用措施
1、不同厂家、不同性质的火工品不得混杂使用。
2、变质炸药不准使用,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处理。
3、炸药雷管分装、分运、加锁保管,在井下的存放地点相距50米以上,且要避开潮湿、带电、支护不完好、交通要道、人员集中等地点。
4、按实际打好炮眼,现场制做炸药,并在现场领导的监管下,逐个装入炮眼封口。
5、专职持证放炮员负责装药放炮。
6、放炮作用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
7、严格执行“放炮十不准”规定,确认工作面具备安全放炮条件时,方可依命令放炮。
8、出现瞎炮时,必须现场按“规程”要求处理,并设法找到拒爆雷管,及时升井交回,妥善处理。
9、躲炮距离必须按上级规定的安全距离执行,警戒线必须封锁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路口,拉线牌设人警戒。
10、井下不准用车辆或输送机运送火工品。
11、工作面有隐患,在未彻底处理之前,严禁违章冒险、强行放炮。
12、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
13、贯通巷放炮,剩余20米时,启动执行“贯通安全措施”。
14、井筒施工,人员在放炮前必须全部撤到井上安全地点。
15、母线、脚线在联线前,必须保持短接状态,防止接触带电体引起爆破事故。
16、安管人员对井下爆破作业实行重点监管,对放炮作业实施全程监督。
17、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对违规行为实行举报制度,矿上在接到举报后必须立即调差核实,情况确实及时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罚,处罚办法包括批评、罚款、停止、开除等,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不足、遗漏之处或某些条款与安全部门规定不符以及公安部门、安检部门针对民爆品安全管理出台新规定不符时,要对本措施及时加以修订、补充。
二○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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