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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名词解释
新建住宅小区:
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新建住宅小区(含居住小区、住宅组团)。
住宅小区管理:
是指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及整治。
物业管理:
是指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机构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并对相关环境和秩序进行维护的一系列管理和服务活动。
产权人:
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业主委员会:
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定组织。
物业管理公约:
是指开发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投入使用后,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的维修、使用、管理等问题达成的契约性文件。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是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等问题达成的契约性文件。
维修基金:
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因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共用部位:
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备设施:
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服务的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特约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居住小区内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的非标准化的服务,如接送小孩、小区开设的专车、为住户打扫室内卫生等服务。
物业服务名词解释2017-04-09 17:25 | #2楼
1、什么叫“物业“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合法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相关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与上述建筑物相配套或为建筑物的使用者服务的室内外各类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与之相邻的场地、庭院、干道等。
2、什么叫“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权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为业主和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经商、购物、办公的环境,使物业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并尽可能保值、增值。
管理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
3、什么是物业管理的主要原则
(1)有偿服务的原则。
(2)业主自治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3)统一的、全方位的、多层次的管理服务的原则。
(4)实行合同委托的原则。
4、物业管理的主要作用
(1)物业管理可以延长物业使用年限及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2)物业管理能为业主及其使用人创造与保持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工作、经商、购物、的环境。
(3)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商业区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
(4)完善的物业管理不仅是使物业保值,而且能使物业增值。
5、物业管理服务的分类
(1) 公共服务: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运转、绿化管理、卫生清扫保洁、治安消防管理进行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 代办服务:代收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代订报刊杂志、代订机票、车船票等。
(3) 特约服务:提供公共服务以外的其他与业主、住户、商家、使用人的生活、工作相关的服务。
成都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什么是“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7、什么叫“物权”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只权利人依法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8、什么是“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9、什么是“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0、什么是“相邻权”
“相邻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再利用不动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的扩张或限制的一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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