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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一、总则
1、 为高效优质地管理我段公路绿地,使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园林效果,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上虞市公路管理段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路绿地,包括分车隔离绿带、行道树绿带以及各类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和公路绿地内日常保洁。
二、园林植物养护管理的技术措施、标准
1、 色块、色带的养护管理 色块、色带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花繁叶茂,修剪工艺应精细,整齐,造型美观。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杂物堆积,无厚重粉尘覆盖。
①生长势 灌木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壮叶健,植株丰满,无枯枝断枝。
②修剪 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残花应及时修剪、摘除;同一品种的色带修剪高度应整齐一致,且修剪高度需满足行车安全视距的要求。中央绿化带绿化修剪高度应保持在1.3—1.5m,两侧分隔带绿化修剪高度应保持在0.8m以下,平面交叉路口处绿化高度保持在0.5m以下。
③清除杂草、松土 须经常清除杂草,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土壤无板结现象。
④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晚各浇水一次;须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3次,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⑤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或病株。补植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的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⑥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2、灌木球的养护管理 灌木球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球形美观,冠幅大小一致,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 ①生长势 灌木球须生长势良好,树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
②修剪 灌木球的修剪应保持外形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型或半圆形树型。
灌木球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剪除。
③浇灌、施肥 灌木球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施肥量根据其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
④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
⑤病虫害的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3、乔木的养护管理 乔木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基本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
①生长势 乔木须生长势良好,生长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
长量;树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
②修剪 乔木的修剪应满足行车安全视距和公路净空的距离要求,并保证“三防”期间无枯枝、老枝、病枝坠落。
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m,树高控制在高压线下2m以上,不能遮挡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一级分枝点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每年应至少整形修剪一次。 ③浇灌、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肥料应埋施,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位臵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 ④刷白 乔木须于每年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3m。刷白应均匀细致,上口整齐,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地被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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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8m,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⑥防台风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植缺株,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⑦病虫害的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绿地内的卫生、保洁
1、 公路绿地内的卫生保洁 保洁工作的标准绿地内无明显垃圾(包括纸屑、塑料袋、树枝落叶等),无明显杂草;植物叶片没有陈旧性灰尘。
2、 绿化生产垃圾 修剪后的树枝、叶片,草沫儿,必须做到随产随清,严禁将生产垃圾堆放在绿地中。
四、其它
1、养护管理人员的要求:现场总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定的绿化专业技术和经验,科学管理,作业时负责养护人员的规范操作,安全作业。
2、养护人员的要求:作业人员须统一着安全反光背心,规范操作,安全操作。
3、未尽事项,以上虞市公路管理段要求为准。
省级城市园林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2017-04-07 15:05 | #2楼
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确保绿地养管质量,在各大城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和其他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标准。为此好养护总结了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总 则
1.0.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技术,确保园林植物健康生长,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各地市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和风景林带的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工作,其他绿地可参照执行。
1.0.3 在养护管理中必须遵循生态园林和生物安全原则。防治病虫害时,应充分利用天敌和生物药剂及使用低毒、高效、环保、低残留、无公害农药。
1.0.4 养护管理应遵循国家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基本要求,充分节约水源、能源和其他资源。 1.0.5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行道树
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
2.0.2 乔木
主干明显而直立,树体高大的木本植物。
2.0.3 灌木
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或枝干丛生的木本植物。
2.0.4 地被植物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2.0.5 藤本植物
好养护
好养护
依靠缠绕或攀附他物而向上生长的木本或草本植物。
2.0.6 宿根花卉
植物地下部宿存越冬,次年继续萌芽开花,并可持续多年的草本花卉。
2.0.7 草坪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坪状草地。 2.0.8 古树名木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2.0.9 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表面与分枝点之间,上承树冠、下接根系的部分。
2.0.10 主枝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0.1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0.12 绿篱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
2.0.13 修剪
对苗木枝干和根系进行疏剪或短截。
2.0.14 整形修剪
采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过程。
2.0.15 短截
好养护
在枝条上选留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
2.0.16 剪口
枝条被剪截后留下的断面。
2.0.17 摘心
摘掉当年新生顶梢的措施。
2.0.18 中耕
指用人工或机械松动土壤表层的过程。
2.0.19 杂草
目的作物以外的,妨碍和干扰人类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各种植物类群。
2.0.20 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施用肥料的措施。
2.0.21 基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基底的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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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追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0.23 浇灌
为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措施。
2.0.24 越冬水
指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浇灌。
2.0.25 解冻水
指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浇灌。
2.0.26 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害、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
3 一般规定
3.0.1 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道路绿化地点的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养护管理分为一级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3种等级。重要观光地点、地段的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和设施)、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偏远地方、地段的绿化养护划为三级养护;介于一级养护和三级养护之间的划为二级养护。根据各地市园林绿化水平,等级养护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0.2 各类绿地、树木、草坪、花卉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园林植物的生长习性,根据植物生长状况、植物建群规律和景观要求,调整种植结构,使植物配置关系合理,趋于自然。
2 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 符合山西省园林绿化的立地条件。
4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4 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4.1 一级养护管理
4.1.1 园林植物养护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 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新建绿地各种植物2a内达到正常形态。
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过冬前新梢木质化;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美观。行道树无缺株,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m之间,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a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 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99 %以上,无杂草。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9%,草坪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40d。
6 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
4.1.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3 绿地整洁,水面干净,绿地内无死树、杂树、枯死枝、杂物、砖石瓦块和塑料袋等废弃物,随产随清。
4.1.4 绿地完整,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1.5 道路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必须集中处理,进行生物降解,堆肥循环使用。
4.1.6 古树名木生长优良,枝繁叶茂;管养科学,抚育精心。
4.2 二级养护管理
4.2.1 园林植物养护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 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a内达到正常形态。
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1%,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5 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杂草率不得超过5%,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5%,高度控制在100mm以下;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d。
6 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5%,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5头,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3 绿地内整洁,无死树、杂树、枯死枝等,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4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5 道路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能够部分收集处理,堆肥循环使用。
4.3 三级养护管理
4.3.1 园林植物养护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a内达到正常形态。
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
株不得超过3%。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杂草率不得超过10%,根据情况控制高度,使绿地呈现自然的景观效果,杜绝抽穗现象发生;生长和颜色正常。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1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d。
6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8%,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 mm不得超过8头,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2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3 绿地内整洁,无死树、杂树、枯死枝等,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3.4 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5 道路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能够及时清理。
5 植物养护技术
5.1 乔木养护
5.1.1 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据乔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
2 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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