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养护协议

时间:2023-03-23 13:57:32 养护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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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养护协议

甲方:*第一中学

绿化管理养护协议

乙方:

为维护*一园树木和绿地苗木的成活率,改善校园绿化面貌、创造优雅美丽的学习环境,现将*一中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一园绿化养护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养护管理范围:*一园内及校门外两侧现有种植的花草树木和本校所有绿化地上的苗木(地理生物园、孔子广场及桃李园除外)。

二、 养护年限:即自2012年2月26日至2017年2月25日,若养护出可续签合同。

三、 工作时间:乙方园艺技工和养护工人必须每天上下午进行签到、签退。乙方园艺技工每月工作日少于15天的,按40元/午扣发工资;养护工人每月休息日多于四天的,按20元/午扣发工资。

四、 乙方职责:

1、 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一中绿化实情,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 乙方派园艺技术工人一名,指导其他养护人员日常养护工作,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3、 乙方保证派出养护工人四名,长期对学校的绿地树木等进行养护。乙方要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校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 肥料、除虫药品及割草机用的汽油等材料及工具等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照绿化养护需要及时施肥、除虫、修剪。

5、 乙方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及时给以采纳。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提出各 1

种苗木的补栽补种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及时种植。甲方因基建等需要移栽树木,需动用机械时由甲方负责调用机械,乙方配合移栽;移栽小苗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养护不善造成的苗木死亡,由乙方无条件补种。

7、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8、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学校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自行承担绿化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及安全保障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 甲方职责:

1、 检查工人的出勤情况,为乙方提供工人签到签退表格。

2、 配合教育学生自觉爱护花草树木,维护绿地及树木的正常生长。

3、 向乙方提供养护及工人生活用的水、电及仓库一间,便于养护工人的工作、生活。

4、 养护期内,由于特殊气候及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死亡,补种的苗木款项由甲方负责,不再支付种植工资。

5、 每月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

六、 违约责任: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85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为70-85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5%;周考核分低于70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5%,屡教不改的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养护费用的结算:乙方的养护(包括工资、工具、各种材料燃料等)

按7000元/月计算,其中:乙方园艺技工缺勤,按40元/午扣发工资;养护工人缺勤,按20元/午扣发工资。工资每月28日前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转帐支付。

八、 绿化养护主要内容(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1):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 2

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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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养护期满自动失效;协议未尽事项,应又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泉州市*区第一中学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201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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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养护协议2017-04-07 10:51 | #2楼

委托方(甲方):浙江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乙方):杭州三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将华立科技园的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提供专业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的具体内容

华立科技园区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绿化养护管理面积21424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三、合同有效期

自2017年 1 月 1 日至2017年 12月 31日止,期 壹 年,合同到期后续 签与否,乙方应提前二个月出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书面回复。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派出的不合格绿化养护人员进行更换。

3、甲方无偿提供绿化养护人员工作所需水电,无偿提供工具用房。

4、如遇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自然灾害等特殊工作需求,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5、按期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各项目服务中心的养护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承诺进行养护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专业技能。

2、严格管理好派驻华立科技园的员工,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园区的财物,维护公司形象;绿化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

号牌),按要求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3、派专人每周至少一次的晨检,以便及时沟通和交流;每月至少与甲方进行一次沟通,以便提高服务质量。

4、必须自主配备绿化养护所必备的设施设备及工具,并保证设施设备及工具的完好,无安全隐患。

5、乙方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养护标准,做好绿地植物的修剪、治虫、锄草、施肥、浇水、抗灾和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并保持种植地的整洁和美观,确保树木保活率100%,地被植物的保活率95%以上、并对死亡的苗木合理翻种;乙方应保证草坪的高度不得超过5cm,割草次数每年不得少于8次。

6、培养节能的意识,节约用水用电维护甲方权益。

7、负责绿化修剪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因养护产生的枯枝杂草类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负责运输到位。

8、业主反映的绿化养护问题在《物业管理合同》内,比如杀虫、枯死修剪等一般事宜在48小时内完成,树木补种等大项工作视季节进行。

9、如有业主因绿化问题拒交物业管理费,则有乙方配合管理处上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养护费用。业主投诉绿化质量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从当季应付的养护费用中扣除相应的养护费用。

10、在乙方管理中发生劳动纠纷的,所产生的劳动纠纷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自行办理其员工的公共责任保险,其任何员工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11、鉴于该项目绿化面积的实际情况,日常管理养护可派2名专业人员驻点管理养护,但遇夏季需浇水、除草的情况,必须增派专人驻点进行日常管理养护。

12、按照乙方附件承诺的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凡由养护绿地发生的费用(绿化补苗费、草坪更换费等),由乙方承担。

13如遇灾难性气候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强台风等)造成绿地苗木损失,乙方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损失仍较为严重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由于施工改造等原因引起的绿化损坏由甲方各项目服务中心承担苗木费用,乙方应无偿实施补种工作。

六、承包费用

1. 根据甲方的物业状况,绿化养护费为/平方米·年,全年养护费用共为42848.00元。(大写:肆万贰仟捌佰肆拾捌元正)

七、承包费用核算需凭项目的养护质量确认单,进行凭单结算。甲方在每季

度末支付给乙方当期养护费。

八、违约责任

1.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扣除一个月的绿化养护费用):

1)在检查中发现经服务中心指出的错误作业的,重复三次以上的;

2)绿化作业的垃圾连续两天未清理的;

3)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的;

4)被业主投诉有违职业操守的行为;

2.在工作期间如乙方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根据各服务中心的记录,有权按合同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月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3.如使用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或少于不符合小区绿化管理方案中质量、规格、数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按附件4中列明的报价(未列按市场询价)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服务下降,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改善,服务中心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费用从当季应付的养护费用中扣除。

5.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检查,乙方负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合同的变更

1.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留养护费用: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园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经甲方书面警告,乙方仍不能在七天内履行合同义务的;

2)周考核分低于85分的(考核标准见附件1);

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变更。

3.甲方失去项目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1.为方便甲、乙双方的日常沟通,更好的履行合同,乙方指定的联系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山墩镇公司园路38号3楼 ,联系人丁雪浩,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10030 。甲方所有的通知到达该指定的地址和联系人的,视为通知到达乙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绿化养护考核表

甲方 (签章) : 甲方 (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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