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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突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食堂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二、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全校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1)负责全校信息报告人员;(2)全校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县教体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及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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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要每日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天向市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全县学校突发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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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每天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
配合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协助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督查。
(三)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并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
联系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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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体局和县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善后与恢复
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总结教训,加强管理,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羊册镇中心学校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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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2017-04-03 16:18 | #2楼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分管领导和学校校长,立即与乡卫生院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学校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
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政教处、后勤、班主任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学校应安排好必要人员联系120救护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5)救治病人
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其他: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土地坳镇初级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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