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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换届考察报告
2004年10月,全国人大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县内劳务移民工作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五分之一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我县每年输出10万人以上的劳动力到外省、市、县从事各种工作,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 1
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五分之一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2、选区划分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由于受到代表名额的限制,特别是县人大代表名额有限,这就造成一些人大代表选区需要由多个行政村联合选举1名人大代表,选举竞争 2
激烈,从而导致代表名额不好分配,选区划分困难。一是流动人口的因素,各乡镇常住人口的变化较大,选民数较上届也相应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分配,不以流动人口的增减而增减,实际操作中又不能不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而县乡分配代表名额又在选民登记前,由此产生的代表名额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二是县乡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不平衡,造成选民大致相等原则较难把握。三是小乡对县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需求矛盾,按照人口比例,一般小乡只能分配到3-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这些县人大代表的名额还会被其他职业人员占用。四是选举农村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大小行政村搭配的矛盾,在选区划分时就注定县人大代表往往产生在大村,小村的选民-意见大。此外,以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选举,选区划分互无关系,县乡同步换届,必须是大选区套小选区,如何在两级代表选区划分上,既不违反选举法有关规定,又能互相照应,便于组织,具有一定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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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大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分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
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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