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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3-03-23 04:25:50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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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平安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对全总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检查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平安县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我县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青海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海东分站的业务指导下,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会处理劳动争议原则,结合“平安海东”创建工作,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困难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年初,我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一、基本情况

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17年11月成立,在全县8个乡镇和5个社区设有13个基层法律援助点(依托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拥有法律接待员16人,聘请律师事务所

常年法律顾问1人。08年以来,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累计接待各类法律援助94人次,受理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死亡赔偿等案件40起,调处成功40起,涉及金额154.18万元。各基层法律援助点累计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9起。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惠及面为目标,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健全维权工作体系,加强各项机制建设,着力提升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呈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体系。高度重视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即是法律援助接待员,各基层法律援助点均设有办公室,并有法律接待员专门负责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形成维权联动机制。结合《平安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县人事局、司法局等10家单位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的职工群众维权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维权工作格局,为职工提供全面而又便捷的维权服务。三是工作机制健全。制定了《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制作悬挂了《职工法律援 

助工作站工作流程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开通了维权服务专线电话0972-8612050,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畅通了职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确保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及时有效。

2、加强宣传,扩大工会法律援助知晓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职工明白工会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娘家人”。 一是编印下发了了《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务工百问百答》等宣传手册,制作了宣传纸杯。二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结合各类宣传周活动对《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三是围绕“六五”普法和“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开展法律下乡镇、进企业、入社区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和职业律师深入乡镇、企业、社区举办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并现场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引导。四是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四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2017年至今,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20余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宣传3万余人。

3、实施应援尽援,扩大工会法律援助覆盖面。针对工会法律援助受援人数少这一现状,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覆盖面。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例如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

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如向进城务工人员发放“连心卡”,通过把工会维权服务内容、维权电话等直接印制在卡上,方便进城务工人员有困难时第一时间联系工会、第一时间提供维权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七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寺院“七进”活动,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最基层各个层面延伸,方便群众法律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真正将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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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机制建设,增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实效性。逐步建全了工会维权工作相关机制体制,不断提高了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按照《青海省社团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对照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则,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各类维权档案,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开展。二是建立律师联合调处机制。职工法律援助站无法通过调解处理的纠纷案件,移交承办律师办理,做到案件全部办结。

5、注重法制培训,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能力水平。注重加强工会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力争使每一位工会干部都能懂法、会维权。一是开展基层工会干部法制培训。县总工会每年举办1-2期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专门邀

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授对《工会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知识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引导广大职工以合法理性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法律接待员法律维权知识培训。组织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各基层法律援助点法律接待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技巧等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同时选派干部参加省级业务培训,增强了他们为职工提供维权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在全县工会系统内开展了“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维权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援助资金严重缺乏,聘请律师服务的经费没有来源。

2、部分工会干部和法律接待员自身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法制宣传的广度、力度还不够。

四、几点建议

1、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建议从中央帮扶资金中单列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2、加强干部的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拓宽思路、开阔眼界,增强干部维权服务能力。

3、争取上级部门经费支持,在帮扶中心门楣处制作电子滚动屏幕,宣传法律法规、就业信息和工会知识,更好地发挥示范点作用,提升工会的社会影响力。

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2017-03-25 14:03 | #2楼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各位领导亲临木垒县调研指导法律援助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优先、热情服务、司法为民”为目标,以“大-法援”为行动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工作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西与奇台县毗邻,南与鄯善县、哈密市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边境线长74公里)。南北长168公里,东西宽128公里,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县城距乌鲁木齐市280公里,总人口约88000人。有汉、哈萨克、维吾尔、乌孜别克、回等13个民族,其中城镇人口约20284 人。

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 年,按照县“三定”方案,县法律援助中心属事业性质,现有事业编制数 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 名,实有 人, 人有律师资格;有电脑 台,打印机 台,照相机 台;与县司法局合署办公。全县共建有法律援助工作站 个,其中乡镇工作站 个,中心自成立以来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尤其是2017年以来增长幅度较大,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到2017年两

年共接待咨询 人次,办理案件 件,其中,受援人数达 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 万元。

二、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网络

县人民政府及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领导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县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在乡镇,逐步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县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维权工作站。形成了直接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近年来,县司法局多次向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不断加大-法援工作经费投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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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为 万元,今年的经费预计达到 万元。

(二)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县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的突破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知道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

一是立足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责,为扩大宣传,中心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就如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晓率进行了认真研究,健全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四个结合”,使法律援助宣传工

作做到年度宣传有计划、专项宣传有方案、单项宣传有重点。第一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年初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列入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在每次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宣传报道要点,年终进行总结评比,通报情况。第二与普法规划相结合。将法律援助中心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规划,每年的普法宣传月、宣传日都设立专门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宣传资料,展出法律援助宣传图片,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宣传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全面、系统、广泛地向社会各行各业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第三与“法治六进”活动相结合,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贸市场、集市、工地、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策、法律问题。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在校学生、社区未成年人,尤其是闲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四与工作职责相结合。为使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行,司法局每年下发《信息任务分解通知》将法律援助信息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对没有完成法律援助信息任务的工作人员将扣除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在每次司法行政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以此激励和调动工作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今年截止目前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次,其中深入农贸市场、集市、工地、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活动

次,深入学校开设法律援助普法讲课 课时。

二是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室,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线,集法律宣传、咨询、案件受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窗

口式”服务,努力使“148”和法律援助这一司法品牌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值班室全天24小时都有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困难群众只要亲自来值班室或拨打“148”咨询专线就能了解到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关信息和法律知识。法律援助值班室的设立扩大了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今年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 人次、来电

人次,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 份。

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我县主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和普及法律援助制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群众受教育率。自2017年以来,援助中心在木垒高山电视转播台开通“法制天地”宣传栏目,在每晚木垒新闻之后播放30分钟的法制教育警示片,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法制天地”宣传栏目的开通,不仅满足了我县农牧民群众收听收看法制节目的需求,增强普法宣传直观效应,而且对周边县农牧民群众的法制宣传起到了辐射作用。截至目前,共播放法制教育警示片720期。此外,在2017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民生优先、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理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木垒县电视台公开向全县各族群众承诺“凡寻求法律救助的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有特殊原因需法律救助的,一律进行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真切感受到了党的温暖,社会关爱。

四是利用县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醒目的法律援助宣传栏。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办案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开在宣传栏上,使来访群众到援助中心的第一时间就能及时了解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有用信息,极大地方便了来访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提升援助质量和水平。

为确保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编发了《木垒县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汇编》,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等制度,明确了援助工作的职责和范围,规范了援助案件的审查、受理、指派和办理程序,并针对申请、审查、报批、承办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考核确认制度、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投诉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了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管,提高了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过程实现“四统一”,即:由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监督检查案卷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专业素质

培养锻炼一支过硬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基石。提升法律援助水平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必须既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又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为了提高队伍素质,法律援助中心培训和司法局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建立了人员培训教育机制。推行素质教育,一是在每周五通过司法局例会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二是坚持“一月一法一考”制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三是通过每周“一堂课”、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处理重大案件的实践能力。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法律援助社会功能

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围绕、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如成功处理了新户乡三畦村31户村

民与木垒县威特畜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土地承包大户牛英兵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呢阿子汗意外伤害纠纷案、木垒县金磊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与木垒县天意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群体信访纠纷的协调处理。为木垒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今年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成功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员缺乏、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司法局合署办公,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部为兼职,也没有律师,原中心主任因工伤病休。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矛盾纠纷凸显,严峻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现有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已不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是经费不足。仅依靠财政的经费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的不断提高,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而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又加上社会募集援助基金渠道尚未形成,致使法律援助经费与法律援助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经费都是从司法局行政工作经费中划拨,没有自己的法律服务宣传车,印制宣传品、下村宣传都比较困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取证、调解时往往需要深入基层,经费开支较大,有的甚至要跨县援助,其往返经费开销更大,经费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阻碍了工作人员办案积极性。

三是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执法部门甚至认为,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司法局的职责,与己无关,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在有的部门调查取证时,不能得到足够的配合和支持,对涉及法律援助案件应减免费用得不到落实,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对策与建议

一是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争取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乡法律援助工作站6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需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为6名同志办理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拓宽宣传范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认知法律援助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五保户、贫困低保人群、农民工等潜在受援人群的宣传强度,提高他们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是采取业务知识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轮流讲课等形式来促进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使整个维权队伍端正态度,明确工作重心,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有进一步提高。

四是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运行高效的协调机制,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党委领导、司法牵头、部门配合、政府买单,惠及更多群众的工程,需要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彻底解决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问题。真正使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担负责任,发挥作用,为法律援助工作搭建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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