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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我市各级经贸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工作,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监管,特别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各级经贸部门采取独立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酒类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酒类经营者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情况,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或储存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未办理备案登记和未执行随附单制度的经营企业发出《酒类流通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对企业经销酒类商品不能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等复印件的责令其向供货方索取;对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予以查封没收并处以罚款。
在执法检查中,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难度大,进度慢。主要原因是:一是酒类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尚未解决,没有执法经费和执法工具;二是行政执法困难,由于各县(市、区)酒类管理办公室均为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多从企业或下属单位临时借
调,没有执法资格,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三是酒类经营者对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认识不足,还有一部分酒类经营者尚未办理酒类备案手续,大部分批发企业批发酒类商品未随货开据随附单。四是酒类经营者均未建立购销台帐制度。
肉类酒类市场整顿工作汇报2017-03-24 11:05 | #2楼
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为维护春节期间肉类、酒类市场秩序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商务局及早动手,精心安排,部署了节日期间肉类、酒类市场的检查整顿工作。
一是加强屠宰管理,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严格对定点屠宰厂(场)管理,从设置标准、环境、设施、操作规程、制度落实等方面入手进行检查和规范,确保出厂场肉品安全;加强对肉品市场的监管,防范、查处节日期间制售注水肉、病死肉和未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不法行为,杜绝问题肉品上市,确保节日期间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开展对宾馆、餐饮企业和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的检查,建立健全肉食品购销台帐,保证集体伙食单位用肉安全;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以及乡镇的私屠滥宰窝点,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严格酒类流通管理,加强对酒类市场的检查。
检查落实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制度和零售登记备案制度,取缔无证批发;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组织开展对配制酒、散装白酒市场的专项检查,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标准、无质量检验报告的散装酒或配制酒防止酒类中毒案件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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