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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汇报
接市农工委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家庭农场开展了一次自查,现将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家庭农场改革发展举措落实情况
4月7日,收到转发《通知》后,立即向、县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并要求将该《通知》对各镇(处)进行了转发。组织县农办、各镇(处)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召开了由主管副书记、副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对2017年中央1号文件、1号文件关于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对该项工作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传达,对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家庭农场调查摸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挑选4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制定了家庭农场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对需自查内容、自查方式,明确目标、层层分解、确保在市要求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报送检查工作汇报。
二、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我县现有家庭农场个数17家,其中个人独资企业8家,个体户9家;发展传统种植的15家,养殖的2家;规模流转土地100亩以下的5家,100亩以上的12家;注册资金3万-80万元的12家,200万以上的5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主要分布的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等镇。
为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县于2017年9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暂行规定》,一是对流转农村土地100亩以上,期限5年一是的按农户6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农场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的奖励;四是专门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列支150万元,对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经营主体、流转大户给予扶持、补助和奖励。
(二)存在问题。从我县现有的14家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引导管理混乱。尽管国家、省、市工作中多次提及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但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的家庭农场,由县哪个部门具体统一管理引导,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农户不知道、不明白家庭农场怎么发展运作、受谁管理引导,致使农户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回家
各自发展。上级要家庭农场摸底情况时候,我们也只能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注册数据拼接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和镇(处)对情况根本不了解,农户也不知道将农场经营发展中存在实际问题找谁倾诉?上级出台有利扶持政策时候咨询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2、缺少政策扶持。部分农户对家庭农场发展有热情、积极性高,但是,农资和流转土地占用了农民大量流动资金,而现代农业的机械化、昂贵的农机设备制约了其发展,搞土地整理无财力,有心无力。一些处于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但却遭遇了融资难题。3、流转不够规模。由于农户间家庭承包地细碎、零星地块的现状,家庭农场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难题就是不能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其次还有租期稳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明确指导和服务部门。建议省、市出台文件,明确家庭农场在登记注册后该由县哪个部门主管,农户在家庭农场经营中怎样规范发展,捋顺工作关系,明确部门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制定发展计划,完善服务措施,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
(二)继续落实资金扶持政策。依据我县去年制定的《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暂行规定》,积极做好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补助对象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确保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到位,用于提高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建设。
(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防止在土地流转过程暗箱操作,损害集体利益。
(四)探索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探索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对家庭农场信用等级组织评定,授予相应的授信额度,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把家庭农场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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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家庭农场改革落实情况的汇报2017-03-23 12:03 | #2楼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提供开展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函》的工作要求,近期,我市对全市家庭农场的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截止三月底,全市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有XXX家,其中从事种植业XXX家,从事养殖业XX家,从事种养结合XX家,其他84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25.54万亩,其中50亩以下XXX家,50-100亩XXX家,100-500亩XX家,500-1000亩21家,1000亩以上的有3家。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11386万元,10万元以下XXX家,10-50万元X家,50万元以上的84家。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2.736万人,其中家庭成员0.423万人,常年雇工X万人。
二、改革举措落实情况
2017年,市农业局联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XX市鼓励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X农发[2017]221号),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认定程
序,积极鼓励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户注册家庭农场。制定家庭农场的扶持措施,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农户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其名称可以申请冠以“XX市”或“XX”行政区划。放宽出资条件,对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家庭农场,其注册资金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实行自行申报制,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对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家庭农场,因场所在农村而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放宽经营范围,减少不必要的前臵审批,法无禁止即可进入。允许家庭农场筹建登记,对法律、法规必须取得前臵审批,并且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后才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可先行办理筹建登记,并注明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待完成筹建并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批准文件后,再按实际情况核准具体的经营范围。放宽生产经营方式,家庭农场既可以开展单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也可以围绕相关产业开展综合生产、加工、销售。免收相关登记费用,对家庭农场实行“三免”优惠,即办理注册登记时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年检费,免于提交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简化登记程序,实行“轻微违法免于处罚”的政策(上级如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
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鼓励家庭农场依托农村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镇)向农产品加工、储运等为农业生产服务行业拓展;支持家庭农场从事观光采摘农业、大棚生态餐厅、农家乐、农家大院、民俗村、垂钓鲜食等休闲农业的经营;引导家庭农场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全力助推品牌农业发展,支持鼓励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引导家庭农场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协调发展。
这一系列的举措,有效的落实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了我市家庭农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场主年龄老化。现在家庭农场主大部分是种养植大户出身,又是典型土生土长的农民,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掌握的知识和应用新技术不多,且难以跟上时代潮流,接受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能力较弱,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对人才引进,品牌意识认识不足,抗风险意识不强。他们年龄普遍较高,加上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年轻人不愿从事农业生
产,更加剧了家庭农场主年龄老化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家庭农场的长久发展。
(二)土地流转难。一方面农户承包地分散零碎,连片流转牵扯农户较多,许多农民把土地视作“命根子”,宁肯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家庭农场在流转土地时,需要个个做工作,户户签合同,一旦遇到一户不愿意流转,就会前功尽弃,成本很高。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融资困难。农业生产周期长、一次性投入大,且见效慢,家庭农场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固定资产不多,在金融部门贷款相对困难,虽然省、市出台了“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可以不用担保、抵押,但是金融机构严苛的贷款条件,使得家庭农场难以贷款。
(四)缺乏人才支撑。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使得农村青壮劳动力缺失,年轻人在大中专院校毕业之后进入城市打工,也不回去从事农业生产,使得现在能促进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在农村得不到有效传播,农业生产水平得不到提升,依然保持着二十年前的“土法”种植与销售,无法与新时代相连,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工作,促进土地有序流转。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我市在去年就开始进行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确保工作能按时完成,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实现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为今后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家庭农场打好基础。
(二)着力培育一批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化,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实行农业规模经营。
(三)加大政策扶持措施。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农业、扶贫、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开展信息、技术、农产品标准认证以及市场营销服务等。落实金融信贷政策,积极扩大支农信贷规模,简化放贷手续,开展家庭农场授信,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资金需求。凝聚各方合力,工商、财政、金融、农业、税务、科技、供销、商业等相关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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