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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的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线主要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在堆上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路下工作,在输电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塌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头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
坑土壤结构;
16、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及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7、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统一指挥、密切协作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完成。
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伤员抢救立即与救援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事故现场取证救援进行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 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
(1)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
(2) 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以下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这里面主要考虑了两个因素:
必要的安全距离 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的强电场的电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等级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加大。
安全操作距离 考虑到施工现场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线路距离为静态。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搭设脚手架,一般立杆、大横杆钢管长6.5m,如果距离太小,操作中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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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4)在施工专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就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防护架距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
(5) 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的上方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木板强度的材
料盖严。为警示起重机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彩泡(或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应为36V。
二、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接地和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
1、 接地及其作用
(1) 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2)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 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4)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未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比较 在低压电网已作了工作接地时,应采用保护接零,不应采用保护接地。因为用电设备发生碰壳故障时,第一,采用保护接地时,故障点电流太小,对1.5KW以上的动力设备不能使熔断器快速熔断,设备外壳将长时间有110V的危险电压;而保护接零能获取大的短路电流,保证熔断快速熔断,避免触电事故。第二,每台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其阻值达4Ω,也是需要一定数量的钢材打入地下费工费材料;而采用保护接零敷设的零线可以多次周转使用,从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
但是在同一个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外一
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
三、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1、 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2)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2、关于加装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虽然改TN-C为TN-S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对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
3、 隔离开关
(1) 隔离开关一般多用于高压变配电装置中。隔离开关没有灭孤能力,绝对不可以带负荷拉闸或合闸,否则触头间所形成的电孤,不仅会烧毁隔离开关和其他邻近的电气设备,而且也可能引起相间或对地孤光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在负荷开关切断以后,才能拉开隔离开关,只有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再合负荷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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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
(3) 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
(4)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四、配电线路
1、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这里强调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由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故严禁使用裸线。导体和电缆是配电线路的主体,绝缘必须良好,是直接接触防护的必要措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都必须符合规定。
2、 “电缆干线就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设,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椽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不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现象。
结束语:实践证明,根据建筑电气施工中常见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是十分有效的,保证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避免了不该出现的损失。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为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建筑电气施工过程中,操作者务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条神经,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只有这样,我国的建筑事业才能健康蓬勃地发展。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出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断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
下或腿部,把伤者托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用潮湿的物件托运伤者。
(3)如果伤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就医。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者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的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伤者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要有百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手脚架的搭设按《江苏身》建设安装工程技术操作规程》脚手架工程分册(DB32 302-1999)规定要求执行。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生锈、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及螺栓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垫木。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地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螺栓拧紧,扭力钜为40-50N.M
(8)凡立杆与纵面水平杆相交处必须设置一根横面水平杆,严禁任意拆除。
(9)斜杆接长,宜采用搭接连接,且不少于2个回转扣件固定,固定间距不少于800mm。
应急响应措施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涉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切割压往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应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若有人员受伤将其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2017-03-18 06:54 | #2楼
一、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线路事故及防治措施
(1)地面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
(2)输配线至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6)井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8)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
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井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10)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7版)规定。
一电缆的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5°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电缆与电缆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
(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通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三、地面变电所事故及防治措施
1、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 。地面变电所可能发生变电所火灾、变电所设备事故、小物件及动物引起短路事故。地面变电所事故防治措施 。地面变电所位置选择在工业场所附近,并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无塌陷区、稳定的场所;
(2)设在爆炸材料库爆炸危险区以外;
(3)与高噪声源的距离,应满足主控制室背景噪声不大于60db(A)的要求。
(4)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低于1.8m,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
(5)变电所防雷、过电压保护及各种避雷设施齐备。
(6)变电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应有专门的防灭火装置。
(7)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及电容器等必须制定防火措施,电缆钩、管道沟、窗房应设置铁丝网,以防小动物入内造成线路短路。
(8)变电所内悬挂一次、二次架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图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规和程、规则。
(9)变电所内变电装置与墙、顶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距离。
(10)矿井地面供电线路每年必须进行巡查。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11)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变电所为双电源,避免了两回线路受到外部的影响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在变电所的进线处,如因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控制使线路之间距离不易分开,也要尽量拉开两线路间距离。并适当的增大杆塔安全系数,避免因煤层的开采或气候变化等各种原因出现事故。
四、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 。使用双回路电源,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3)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4)建立矿灯管理制度,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漏液、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不良、灯头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的矿灯严禁发出。严禁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号设备。
(6)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
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总之,电缆、矿灯、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在防静电、防带电作业等方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电火花引燃瓦斯与煤尘而引起爆炸。
(8)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9)地面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1)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12)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13)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五、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1、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为防止地面雷
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六、矿用电缆的选择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铠装电缆(MY);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MZ)。
(4)井下监测分站、地面矿灯房及井下配电点等电气设备集中处,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有灭火器材,喷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求配备,采用防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七、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1、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煤电钻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660V供电系统必须有过电流、接地和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理。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不得超过1欧姆。
(4)必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并建立严格的防爆设备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八、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1、所有电气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在采区下部水沟中埋设1块,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 、厚度不得小于5mm。
(2)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
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实行改革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 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 的铜线。
九、发生机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 当发生地面变电所全矿或大部分断电时,变电所值班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同时,由法人向公司汇报事故的情况。
(2) 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主管、机电队,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 电气着火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将火扑灭。凡油类着火,不准用水灭火,不准使用泡沫灭火器。
(4)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使人体脱离电源,再利用人工的方法进行救护。
(5) 发生全矿性停电事故时,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习水县泰丰煤矿机电科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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