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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一、需填表格
a.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b.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一批) c.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一批)
d.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一批)(盖单位预留印 鉴)
二、提取条件:
a.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b.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c.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d.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e.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f.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提供要件
(1).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年以内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及缴款收据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最近三个月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的复印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证明。
(5)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6)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原件、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复印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的原件。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以及注意事项2017-03-17 06:56 | #2楼
现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个人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另一种为当年支付首付或偿还房贷提取。两种提取方式所需资料相同,如下所示:
1、 购房合同原件
2、 贷款合同原件
3、 最近六个月银行还款清单(盖银行公章)
4、 公积金联名卡
5、 身份证原件
6、 若购房合同或贷款合同中含共有人,则需提供共有人的关系证明
资料(夫妻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签订协议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以双方约定的固定还款日作为划款日,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当年个人所需还贷金额提取到与个人关联的公积金联名卡上,可供个人支取用于偿还个人房贷。
特点及注意事项:签订协议之后,每年提取公积金不用再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只需在约定的固定还款日到期后从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现金用于偿还贷款;但签订委托协议必须由本人或其配偶亲自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若配偶办理,需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不能委托他人签订,人力资源部可与领导共同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办理签约手续。
当年支付首付或偿还房贷提取:需每一年的同一月份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当年所需偿还房贷提取。 特点及注意事项:可由人力资源部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