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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时间:2022-11-18 20:15:09 注意事项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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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我国政府自50年代,就非常重视重性精神病管理防治工作。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慢性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 1

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 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5、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6、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7、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成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制定精防工作制度: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根据上级精防康复领导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部署本院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四、对本院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人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

五、 全院要建立一所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治疗站。 为精神病康复者进入福利工厂或参加社 会生产劳动 3

创造条件;

六、规范使用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统一表卡;

七、开设家庭病床,有完整的病历和治疗方案;

八、督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监护小组;

九、对本乡贫困精神病人进行救济,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十、落实解锁方案,对发现的关锁病人解除关锁; 

十一、对本院精神病人提供治疗、康复、就业等服务; 十二、定期检查精防康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上级统计报表。

精神病防治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精神病患者康复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按规定认真 组织实施。

二、 按要求认真填写病历, 根据病情变化及用药后的疗效和副反应情况及时进行相应地治 疗,并认真记录在案。

三、认真做好康复训练指导,进行健康教育讲座,讲解精神卫生和家庭护理有关知识,不 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知识水平, 使患者和家属了解精神卫生及家庭护理知识,自觉接受、配合康复治疗。

四、保持与各区市民政局优抚科和乡民政助理员的联系,随时掌握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以便指导治疗和服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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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农 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根据《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十五”实施方案》 、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与任务

(一) 全面启动全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具体目标任务是:精神病患者检出率5‰ 左右,监护率达到 90%,显好率达到 65%,社会参与率达到 55%,肇事率下降到 3‰以下。

(二) 建立政府牵头,残联协调,卫生唱戏,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 参与的精防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精神病人监护、家访、家庭病床和工(农)疗站、康疗站等康复系统。

(三) 完善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社区、村(居)委会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 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体系,确保我区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的人群覆盖面达 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竞争压力增加和社会大的变革,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一 5

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是政府和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区将把精防工作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确保建立和完善精防康复工作网络。主要领导 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形成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精 神病综合防治工作新局面。

(二) 精心组织,落到实处。 每季召开一次有关人员参加的精防会议,对各村的精神 病人情况做到及时了解。 充分利用摄取康复中心的资源, 引导摄取的精病人员进行一些有益 有康复的各项活动。落实随访制度,发现病情及时通报,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活上,精 神上多关心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各类活动。及时准确做好台帐及报表。

(三) 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知识 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群众性精神病防治康复知识宣传,让群众认识 精神疾病的本质和发生发展规律,掌握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措施,消除公众的歧视 与偏见,倡导全社会都来 关心、爱护和帮助精神疾病患者,为精神病人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 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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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精防普查与社区康复工作是精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 是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实际问题、体现社会效益的关键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精防组织, 充分发动基层干部、 患者家庭及所在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精神病患者的普查与监护工 作,建立好看护网,挑选好社区、村(居)家访医生,把精神病防治工作作为残疾人康复和 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发现的关锁病人,逐个制定解锁方案。对一级管治范围的 病人要积极动员住院治疗。要按照全国、省精防康复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把好质量关。

(五) 建立机制,长效运转。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通过精神 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启动和保持良性运转的要求, 逐步探索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长效运转 机制,结合和利用社区、村卫生服务和基层三级防保网的力量,把我区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 作真正落到实处。 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按照中国残疾人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结合我镇 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实际,特制定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使我镇精神残疾人得到更好的康复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 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使我镇广大精神病患者有平等地 参与社会生活,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通过“十一五”期间精神病防 7

治 康复工作的开展,精神病人的监护率达到 90%,显好率达到 60%,社会参与 率达 50%,肇事率下降至 0.3%,调查检出率达到 6‰。

二、主要措施

1、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

2、组织管理 成立以镇民政、卫生、残联和相关精防医生为成员的镇精神残疾人康 复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县精神残疾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1)民政部门及时收容和治疗社会上无法定抚养人和瞻养人、无劳动 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精神病患者,在医疗、康复、就业、扶贫救济、社会 服务等方面对贫困精神病患者予以扶助。

(2)卫生部门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基层卫 生服务内容,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组织所属 精神卫生机构及各级医务人员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指导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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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联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服务工作。组织精神病患者治疗后 的康复训练,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救助,维护 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组织乡镇(区)残联对精神病患者进行调查统计。

三、提供精防康复服务 以精神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社 8

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发挥 村卫生室和精神病院的作用,从而形成住院、门诊、家庭病床、家庭看护 相互配合的治疗系统。 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利用社区服务设施,对精 神病人开展心理疏导、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康复活动。 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将贫困患者纳入定期免费服药范围,对特别贫困的急发性精神病住院 患者实施救助。 对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管理人员、社区医生、康复人员进行培 训,增强为精神病患者服务的能力。 利用“助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 传教育,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为患者回归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 确保精防工作顺利实施 通过县精防机构和技术指导服务网络的建设,定期对全镇精防工作进 行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考核评估,确保精防工作在我县顺利完成。

五、康复训练

1、社区康复 主要由监护人负责,社区(村)委会干部、社区精防医生和志愿者配 合。根据被看护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在精防医生的指导下,制定康复 训练计划,并根据康复训练计划,对康复者进行有效的看护,在医生的指 导下督促按时服药,并进行心理疏导以及体能训练、家

庭生活能力、社会 交往能力的训练,定期随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如 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协助家属送病人入院接受治疗。

2、机构康复

⑴社区(村) 采取多种形式,接收、安排精神病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开展 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精神卫生知识讲座,进行医疗看护和 心理康复,为精神病人提供康复、管理、就业等服务。

⑵长期养护 对于家庭无看护能力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对有需求的精神病患 者实施养护为主,兼顾医疗、康复、职业培训等综合性的服务。

3、其他 针对康复后有能力参与社会正常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在基本生活保障 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社区内精神病患者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力所能 及的生产劳动,融入社会生活,扶持病情稳定、恢复较好的患者就业。

六、工作流程

1、乡镇(区)残联和社区(村)干部要定期随访,向精防医生反馈病 人情况。

2、精防医生根据反馈情况作相应处理。

3、精防医生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4、社区(村)根据医生的指导,及时调整康复内容。 全国重性精神疾病排查患者登记表 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登记册(按疾病分类) 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登记册(按疾病分类) 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登记册(按村分类) 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登记册(按村分类)

重症精神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 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 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中心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 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 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 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 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

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 治疗标准 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 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 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 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 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 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 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 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 安全防护工作。

慢性病注意事项2017-03-16 22:35 | #2楼

1、门诊慢性病协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慢性病参保人的病种审核用药,符合病种的用药和治疗上传。协议单位上传的不合理费用全额扣除,只扣协议服务单位,不扣参保人;

2、各协议服务单位应在慢性病参保人就医购药时及时开具发票,通过“药物购销存”软件将数据上传,并将就医购药如实记录在门诊大病历中。发票联由协议单位代存,将结算单第二联给参保人。(2017年2月1日起自地纬结算系统传输的数据,医保基金不予结算)。门诊大病历要记录完整,协议药店的大病历须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填写;

3、协议服务单位必须有正式机打发票,结算单、发票的金额、日期必须一致(1月份除外);

4、协议医院转外的中草药费可以直接录入中草药费,无需录入明细;

5、门诊慢性病结算表调整后显示:本次起付线和起付线余额,协议服务单位按照结算单的“个人现金支付额”收取参保人费用即可;

6、市内转诊的费用,协议医院可以正常录入,市外转诊的费用暂时不结算,待程序调试好后集中处理;

7、现无结算账户的参保人门诊慢性病费用可以正常联网结算,系统有提示需办理结算账户,并提示参保人携带结算账户到医保处办理相关手续;

8、欠费单位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可以正常联网结算,

但报销金额为“0”,待单位交费后年底二次补偿时可以一并报销;按照个体或居民缴费的参保人需及时缴纳医保金后才可享受联网即时结算。

9、协议单位如需撤销结算单,只允许撤销最后一次的结算费用,如特殊原因需撤销前面的,需打报告到医保处审批;

11、门诊慢性病协议服务单位月初将上月的代存的发票与结算单第一联交医保处。协议单位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和结算单第三联交医保处复核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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