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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罐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储气罐严禁超压、超温,操作人员应确保储气罐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严禁在储气罐周围或容器上动用明火,禁止使用明火察看容器内部。储气罐处于受压状态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以及对罐体进行锤击和其他物体的冲击。
3、对油润滑压缩机,必须经除油、除水处理,其压缩空气的含油量,水蒸气含量以及固体粒子尺寸和浓度等级,符合GB/T3277-91《一般用压缩空气质量等级》附录A之规定后,方可进入储气罐。
4、鉴于空气压缩机中油和空气接触,一旦温度过高,易产生积炭自燃和油爆炸着火机理(详见GB10892-89),进入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严禁超过罐体的设计温度。为避免排气温度过高,空气压缩机必须按期检查超温停车装置,定期检查传热表面(过滤器、分离器和冷却器)及清洗。
5、对油润滑压缩机,应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温度为80度处之间的所有管路、容器(储气罐)和配件,任何积炭应有效去除(包括压缩机缸头积炭物)。摘自GB10892-89第23.13条。
6、储气罐与空压机的使用和维修必须严格遵照GB10892-8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JB8542-1997《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以及JB8935-1999《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安全要求》的规定执行。
7、储气罐使用单位如不按上述使用要求和警告条款贯彻执行,有可能引起储气罐失效和产生爆炸的严重后果,请使用单位切记!
液化气罐安全使用注意事项2017-03-16 21:46 | #2楼
为加强我矿小灶液化气的使用管理,保障其使用安全,防止爆炸、失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罐必须由厨师使用,其他不懂使用方法的人不得使用。
二、点火使用前必须检查开关、胶管、钢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及时处置(气瓶未关严及时拧紧气阀或更换胶管)。
三、气源管口与钢瓶周边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四、钢瓶与灶具之间必须保持半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使用操作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以防发生回火爆轰。
六、使用完毕,关好角阀或供气管道阀门,再关炉具开关。
七、牢记煤气调压室、送气管网手关阀门位置;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八、存放液化石油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电器设备。
九、使用煤气与液化石油气炉灶时,不准离人。锅、壶不得盛水太满,以防溢水灭火,产生毒气中毒。
十、运输液化石油气瓶,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必须固定位置,以防因气瓶撞击引发爆炸与火灾。
十一、一旦着火,首先关闭角阀与阀门,然后用浸水的被褥或麻袋等覆盖,加水降温或用“二氧化碳干粉” 全地带让汽体烧尽。灭火器扑救。火源熄灭后再用水降温。如果无法关闭角阀与阀门,可将钢瓶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汽体烧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