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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新闻稿件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教委、中小学,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站: 现将报送2011年度上半年教育新闻稿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稿件范围:
1、党政报刊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半月谈》、《大众日报》、《农村大众》,《滨州日报》、《渤海晨刊》、《无棣大众》等;
2、教育报刊为《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滨州教育》、《无棣教育》等;
3、电视类为全国新闻联播,山东新闻联播,滨州新闻,无棣新闻;
4、其他媒体发表的产生重大影响的稿件。
二、上报稿件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校认真填写教育新闻稿件excel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一名骨干通讯员于6月24日前报送教育局办公室(2),同时,将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http://www.oh100.com。
三、注意事项:
1、文字稿件需上报发表原件,电视新闻需提供视频原件或播出证明。
2、稿件要以宣传全县、乡镇、学校、股室站的教育整体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等为内容,给教育造成反面影响的稿件和个人的教学研究文章、学术著作、文学作品等不列入上报范围。
3、此项工作涉及各单位的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到应报尽报。 不尽事宜,请与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35002,联系人:张新文、王文炎。
附:稿件报送统计表.xls
无棣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报送2012年3月教育新闻稿件的通知2017-03-16 09:46 | #2楼
各镇(处)教育办公室、局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胶教体字20124号《2012年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于4月6日(星期五)下午4:00前报送2012年3月教育新闻宣传稿件统计表。统计表请通过AM报综合科周艳丽。不报送不按时报送的按零篇计算。
2.镇、处以教育办为单位上报,表内“单位”栏要写明具体学校。局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科室单独上报。
3.刊登在胶州政务网(因信息来源是链接)、《胶州教育体育信息》(年底统计下发全年工作情况)的稿件不再纳入统计范围。除青岛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的综合网站之外,其他网站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4.文档名称以各单位名称为名。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体局综合科联系。
联系电话:82233819。
附件:胶州市教体局教育新闻宣传稿件月报表
胶州市教体局综合科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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