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关于调整业务管理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加强造价咨询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同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现对造价咨询业务管理流程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对相关程序予以明确,请造价咨询中心所属各部门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造价咨询合同评审程序按照现行的评审流程执行,即由经办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初级评审,由分行造价咨询中心主管领导(张学勤)进行最终评审。其中:分行造价咨询业务营销部办理的合同送最终评审时,应同时发送中心四级产品经理(廖晓璐)阅;业务营销部主管因故缺岗时,由造价咨询业务管理部主管(贺亚杰)代其负责初级评审工作;西四支行办理的合同由支行相关业务部门主管或由其指定的造价咨询业务负责人负责初级评审;其他支行的合同评审事宜统一由分行造价咨询业务营销部客户经理负责具体办理,支行不负责合同文本的初级评审。
2.分行对外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全部实行三级复核。一级复核工作由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支持部项目负责人负责,二级复核由业务管理部复核人(贺亚杰)负责,三级复核由中心主管领导(张学勤)负责。
(1)各级复核工作职责划分
一级复核:工作职责主要是复核咨询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咨询工作与项目工作计划是否相符;咨询技术方法是否恰当;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价格确认是否合理等。
二级复核:工作职责主要是复核咨询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咨询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咨询结论是否合理,咨询工作的技术依据是否充分,技术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汇总错误或其他重大计算错误;文字说明是否简明清晰、文语通顺;一级复核的意见是否合理等。
三级复核:工作职责主要是复核咨询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咨询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成果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前两级复核人的检验意见的是否恰当等。
(2)二级或三级复核人因故缺岗时,由分行造价咨询中心四级产品经理(廖晓璐)替代行使复核职责。
3.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签章。每份成果文件应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共同签署,其中,企业负责人栏由中心总经理(陶智勇)签署,项目负责人栏由技术支持部项目负责人与业务营销部客户经理共同签署;复核人栏由二级复核人签署。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应
加盖其注册执业章(签字人员中应至少有1名在我单位注册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其余人员应加盖其造价员印章。每份成果文件除加盖我行造价咨询业务专用章外,还应加盖造价咨询企业执业专用章。成果文件签字页格式请参见附件一。
4.每项业务完成后,业务营销部客户经理应及时向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征询客户的评价意见,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并由客户评价人签字确认。其中,符合大型工程项目特征的咨询项目(不包括投资顾问类业务和资金监管业务),客户经理应另行向客户征求评价意见,填写《委托方评价意见》表,并由客户加盖公章。《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格式请参见附件二,《委托方评价意见》格式请参见附件三。
5.按照总行工作制度的要求,造价咨询中心制订了《建行北京市分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请参见附件四),对项目资料归档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特别提醒:每项业务完成后,技术支持部项目负责人应将电子版档案资料(包括咨询合同文本、咨询报告、广联达或预算大师预算文件、EXCEL版预算文件、工程量计算书文件等)进行整理并存盘打包,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
6.本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造价咨询业务管理部联系。
造价咨询业务管理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调整业务管理流程的通知】相关文章:
招标公司业务管理流程05-19
停车场管理业务流程04-17
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05-05
采购业务流程管理的注意事项03-19
时间调整通知01-29
会议时间调整通知05-17
员工就餐调整通知11-27
公司薪资调整通知12-12
公司薪资调整通知03-28
代理记帐业务流程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