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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赣崇项目汛期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管理部、高驻办、项目经理部:
近期赣南地区连降大到暴雨,江河水位上涨、路面湿滑、边坡土质松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确保赣崇项目雨季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和落实度汛方案。各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度汛责任,要根据自身工程施工进展和涉水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项目办安劳处审定;
二、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完善度汛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专职联络员,加强雨季预警的接收、转发和预防工作。组织机构和专职联络员报项目办安劳处;
三、加强对易受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点、驻地的观测,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程操作施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的一律停工,
对可能出现洪水、山体滑坡的施工点、驻地应及时转移人员;
四、涉河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河道中的机械设备、施工余土,保障河道畅通,避免堵塞洪水下泄;
五、严格落实防塌方、防滑等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对高墩、大跨桥梁及高边坡高空作业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
六、对梁场、拌合站等大型临时结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稳定性和抗风能力的检查,做好加固措施,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度汛;
七、跨赣丰线施工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道路坑洼地段及时修补,容易积水的路段加强排水,确保赣丰线畅通;检查加固跨赣丰线上跨桥施工的防坠设施,确保防坠设施的牢固、可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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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7-03-14 15:23 | #2楼
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水、洪水、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要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安排部署本企业、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制定应对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擅离职守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排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一是全面掌握深基坑、沟(槽)开挖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加大对深基坑工程开挖和支护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二是加强起重机械基础、附
墙装置,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坍塌事故,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三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四是对易受大风、暴雨、雷电影响的工棚宿舍,要科学选址、避灾避险。
三、完善预案,加强汛期应急演练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汛期无财产和人员损失。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通畅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现场带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险情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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