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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外聘教师档案的通知
各院(系)、一年级教学部:
首先感谢各单位一直以来对档案室工作的大力支持。鉴于2017级新生的高中档案有部分是邮寄到档案室,还有部分由学生自带到校的。为了便于对新生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和档案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辅导员老师敦促2017级新生将自带的档案及时上交,切勿留在自己手中。 二、各院系辅导员老师将收集的新生档案,以班级为单位,归类整理移交至长江大学学生档案室。 三、各院系老师交档时需提供两份纸质交接清单(清单见附件一),另一份电子档发到档案室邮箱:http://www.oh100.com
四、请各院系老师将新生档案在2017年1月6号前移交到长江大学学生档案室,在此期间不接受学生个人自提档案到档案室。(武汉校区除外)
档案室地址:东校区北大门行政楼后(原期刊社办公室) 档案室电话:0716-8062061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招生与注册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外聘教师档案资料收集的通知2017-03-14 12:42 | #2楼
各分公司、各项目监理站:
为加强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各分公司、各项目监理站根据附件1《监理站资料检查表》做好自查工作,资料整理要求如下:
1、各监理站必须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资料。各分公司对所辖项目监理站的资料负全责,项目现场负责人监督资料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监理资料完整;公司档案管理小组不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检查。
2、各站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
3、监理资料必须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4、各站的监理资料,应以标段为单位组卷,分类整理。
5、各站应于工程竣工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向公司档案管理小组申请初验,经验收合格,再将监理资料及电子文件交往工程部,并做好移交记录。
附件1:《监理站资料检查表》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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