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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通知
各城市居民: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7-2011年)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文件指出:从2017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信息多渠道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身需要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
建档: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行政村对本村居民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宝丰县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版。然后在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纸质健康档案内容录入微机,建立健康档案的电子版。
(三)实行县外住院病人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制度。凡县外住院病人由所住医院填写"宝丰县住院病人健康档案信息采集表",出院时交病人或病人家属。县农合办对县外住院病人进行报销审核时,收回"宝丰县住院病人健康档案信息采集表",否则不予报销。每月月底将各乡镇县外住院病人"宝丰县住院病人健康档案信息采集表"分发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再分发到各行政村卫生所。未建立电子档案的行政村归入纸质健康档案保存,建立电子档案的行政村归入纸
质健康档案后再录入微机。
(四)纸质健康档案的装订原则
1、纸质健康档案应分组装订成册,装订内容顺序为:宝丰县居民健康档案封皮、目录、档案内容和统计报表。封皮和目录的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
2、装订前先拆除纸张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
3、要把卷内文件取齐后才能装。一般应做到二边齐,即左边与下边取齐。
4、统一在左侧装订,使用棉线,装订时打三个针眼,实行三眼一线结扣法打结,结扣应是活的,放在案卷封皮里面。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观音堂林站)完成2个行政村的纸质和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含铁路办、观音堂林站)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采集工作。卫生局负责委托软件开发公司进行软件开发、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负责信息汇总、纸质健康档案的装订和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
六、要求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是为群众健康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铁路办、观音堂林站,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常抓不懈。县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督导、指导,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
附件:1.宝丰县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2.宝丰县居民健康档案目录
3.宝丰县住院病人健康档案信息采集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通知2017-03-14 11:23 | #2楼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接上级文件精神,为了逐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教职员工,在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之下,校医院要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记录。 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请各单位配合,将各单位人员基本信息详细填写入附件的表格,于2017.11.16日前发送至http://www.oh100.com.
离退休人员将单独组织填写,另行通知。 联系人:校医院段家麟,联系电话:18660481821.
附件:居民健康信息登记表
校医院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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