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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整治突击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17:04:19 通知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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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整治突击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关于开展环境整治突击周活动的通知

随着气温转暖,手足口、出血热等传染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按照县爱卫办统一部署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突击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突击周活动,大力整治学校卫生脏、乱、差现象,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等传染病和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进一步增强师生卫生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工作重点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是预防各类疾病流行的有效手段,根据目前传染病防控形势的需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势在必行,整治重点:一是学校以争创卫生城为抓手,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清除各种垃圾、污物、白色污染,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美观。二是利用宣传栏、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势,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规范师生的健康行为,提高卫生防病意识,让师生,尤其是少年儿童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喝开水、晒衣被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效预防手足口等传染病的发生。三是统一开展除“四害”活动,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于流行,

三、时间安排

各学校、幼儿园利用3月8—14日组织动员辖区内干部职工统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突击周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突击周活动,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预防疾病的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要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反馈信息

教育局将对环境卫生整治突击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迎接县爱卫会对我系统环境卫生整治突击中活动的检查验收。各单位要加强整治力度,严禁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整治活动落到实处。3月10日前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体卫股。邮箱:http://www.oh100.com

2011年3月8日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月的通知2017-03-14 09:41 | #2楼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交通局、畜牧中心、公路段、农管局、金丝峡管委会、闯王寨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根据8月5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通过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迅速解决当前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0日——2017年10月15日

二、工作重点

1、开展“面上不见垃圾”整治活动。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活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迅速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方案,组织人员车辆对村内外可视范围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全面清理街道、路边、河道、花园、广场、村庄、农户周边的垃圾、柴草杂物、土堆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消灭卫生死角。村庄内外做到无“三堆六乱”现象,道路无积水、沿路无垃圾、路旁无杂草,村内无散养畜禽,排水沟清理及时、排水通畅。集镇街道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对村内已设置路灯却长期闲置不用、路灯损坏却未及时修理的问题进行整治,确保路灯的实际使用率和照明效果。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集中定点堆放、填埋处理生活垃圾。

2、开展“面上不见污水”整治活动。由各镇办负责,县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配合,组织劳力对村庄内外沟渠河道进行清理疏通,全面清理沟渠河塘内的漂浮物、杂物、杂草、秸秆等污染物,彻底消除河沟渠道水体黑臭、杂物堵塞漂浮现象,确保水体清洁;县水务局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排放污水行为;县环保局要加大对工矿企业排放污水的处罚力度;县卫生局要加快推进农村“一池三改”工程,通过沼气建池、改圈、改厕、改厨,使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均进入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效减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努力实现“面上不见污水”目标。

3、开展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景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由金丝峡、闯王寨管委会负责,并配合金丝峡镇、富水镇开展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面抓好景区及周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河道沟塘整治,突出抓好破旧房屋、废弃墙垛、临建违建拆除、补空及街道、公路沿线房屋及建筑物包装整治、清洁粉刷工作,严厉打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贴广告等行为,全面改善景区环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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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活动。由县畜牧中心负责,

各镇办、环保局、水务局配合,严肃查处各类养殖场污水、粪便直排河道等违规行为,对没有排污设施的养猪场、养鸡场要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拆除。同时要积极探索“小区集中饲养、人畜完全分离、污染集中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

5、开展公路沿线卫生整治活动。由各镇办负责,县交

通局、公路段、农管局配合,全面清理道路两侧100米以内的各类垃圾,加大对在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等违法行为或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拆除公路两侧未经批准、陈旧破损、影响容貌的广告牌,对公路沿线绿化苗木进行养护管理,完善安

全设施,及时修复破损的标志及护栏,补置缺损的警示桩。

6、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活动。由县水务局负责,各镇办配合,全面取缔农村水源区域内的排污口、垃圾、杂物等,搬迁饮用水源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点,对饮用水源地划界立标、实施围栏,做到三牌(宣传牌、警示牌、标志牌)、一网(防护隔离网)、一桩(区划界桩)设施齐全,标示统一,醒目规范,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7年9月10日至15日)。此阶段是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镇村两级成立活动月工作机构,做到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任务目标,调动方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月中,做到问题准、任务清。镇村两级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户户行动、人人参与。

2、整治阶段(2017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各镇(办)、村(居)、单位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推动力度,达到强化管理,取得实效的目的。

3、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0日至15日)。在各镇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月15日报县环治办。10月中下旬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开展突击月活动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突击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党政

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月,亲自组织发动,分管负责同志要精心策划,细化方案,推动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综合协调、落实到人、层层分解,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热潮。

2、加强宣传教育。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县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报导,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按照“双包双促”挂钩联系村和部门工作职责,深入村组一线,加强对所包镇村具体指导和服务,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促进综合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加强管理机制。各镇要加强镇环治办的管理,指定专人对农村环卫设备、环卫设施进行排查、修缮和更换,确保村内设施、设备外观整洁、正常使用、使用良好。强化农村保洁人员管理,开展保洁人员培训和监管,确保环卫保洁标准化、常态化,真正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运转”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5、加强督查检查。各镇在9月30日前主要垃圾必须整治到位,做好保洁清运,不留死角死面。县环治办将联合相关部门组建督查组现场督查督办,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暗访、及时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9月底市、县暗访通报的镇(办),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训诫、问责。10月中下旬将对活动月进行检查,检查后将形成文字材料(包括视频),汇总后将上报县政府,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检查结果纳入2017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商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商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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