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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按照市局(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为确保创新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 长:***
成 员:***
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绩效考核)办公室,**兼任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科技创新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公司关于印发**系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系统科技创新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计〔2017〕35号)和**公司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创新项目奖励办法(试行)》(银办〔2017〕38号)的通知要求,统一领导和组织科技创新工作,确保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协调、督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创新工作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确保科技创新工作
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负责范围内的科技创新工作,协助副组长在职权范围内推进本部门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科技创新办公室及其主任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标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负责协助组长抓好科技创新的日常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对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汇总、结题等程序的开展进行严格的审核。负责与市局(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的日常协调,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106关于成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03-13 17:34 | #2楼
各社区、单位、部门:
根据区委发[2011]3号文件《关于印发〈通川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莲花湖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莲花湖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路长 党委书记
肖建军 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媛梅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肖 芳 党委副书记
柳建华 副主任
蒋应春 副主任
彭继峰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衢 党政办主任
李 果 计生办主任
黎大友 民政办主任
张以军 财政所所长
欧华刚 农业中心主任
杨文睿 安办主任
杨开洲 综治办主任
李 军 司法所所长
王海东 武装部副部长
牟 伟 公园、水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肖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开洲、李军为工作人员。
中共通川区莲花湖委员会 通川区莲花湖管理委员会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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