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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员工考勤及行为规范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就以下日常行为进行强调、规范: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5.5天工作制,需按时指纹打卡,每天四次,工作时间严禁串岗、非工作原因离岗、消极怠工等情况,罚款50元。
二、因公事外出不能打卡,第二天到人事助理处登记填写《补卡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补签卡。凡因个人原因忘刷、漏刷、请于第二天内由部门主管核签后交到人力资源部补签卡,否则取消当次考勤。若未填写《补卡申请表》则以旷工处理。
三、员工请假必须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视为有效请假,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随意离开公司,因公需外出时,必须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外出,违者按旷工处理。
五、中午休息时间,要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聚众打牌、下棋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以免打扰他人休息,违者罚款50元。
六、工作时间内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堆聊天、扰乱工作秩序,违者罚款50元,举报者奖励50元。
七、工作时间内不准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违者罚款200元,举报者奖励100元,多人举报的上限不超200元。
八、不准违背公司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不得冲撞领导,违者视情节轻
重予以处理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公司予以辞退。
九、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崇尚节约型工作方式与生活方式。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耗能设备,办公用的环保纸由行政人部门每周定期回收。
在今后的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要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上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请大家严格律己,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氛围,为企业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人事行政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行严格的巡查和考核,并以周为单位进行相关违规情况的实名通报,除了罚款外,会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员工的发展作出综合考评。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的通知2017-03-13 15:44 | #2楼
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自8月1日起规定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加班工资
1、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上下班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夜班:20:00—8:00(超出8小时算加班)。
2、月薪人员计算加班工资,并根据个人月度工作表现在工资分配中体现。
3、车间计时员工加班(包括星期天),加班工资按职级工资的200%核算。
4、车间可根据生产状况另行安排上、下班时间。
二、考勤管理
1、车间计时员工加班必须在保安处登记,包括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刷卡系统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凡未经登记者不核算加班工资。
2、正常出勤时间员工有事不能上班必须请假,请假1天(不含)以上的须书面填写《请假表》报行政部审批。
3、按公司《薪资福利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司连续服务一年以上者享有有薪慰唁假、婚假、病假等,具体标准见办法。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于次月2日前将统计好的《考勤表》统一报行政部审核汇总。
三、考勤处罚
*迟到、早退5分钟未超过10分钟(含)扣罚20元。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但未超过20分钟(含),扣罚50元。 *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1、外出规定:员工上班后因公外出,须征得直接领导同意;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半天以上,还须在部门文员处备案,部门文员必须清楚其去向,无部门文员的报行政部备案。
2、凡各部门考勤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扣罚当事人100元/次,降工资一级,同时记大过处分一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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