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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员工着装管理的通知
为规范上班期间的员工着装,保障安全文明生产,对着装要求重申如下(2012年7月已发布):
1. 须穿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如需更换工作服必须在更-衣室进行;
2. 不得穿超短裤、超短裙(指站立时短于膝盖以上2寸的),违者每次罚款20元;
3. 不得赤膊,赤脚,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 生产场所(包括各车间、车间办公室、仓库等)不得穿拖鞋、凉鞋,办公大楼区域不得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
请广大员工自觉遵照要求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对所辖员工进行教育、落实,如所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当月累计达3次及以上,对其直接主管连带处罚每次50元。
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关于加强着装管理的通知2017-03-13 15:42 | #2楼
公司属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统一、规范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文化,强化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按照《员工守则》第6.5款、第8.2款、第8.8款以及《工作服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员工(包含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在公司内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工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务必保持工作服整洁、得体,男员工不准披衣敞怀,穿拖鞋、凉鞋,女员工不准穿高跟鞋,长发(过肩)的女性员工应整齐端庄,不要任其披散或垂落。
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生产区内除办公室值班人员、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及其他工作要求无法佩戴安全帽的员工,其余所有人员(包括生产区内行走人员)都需佩戴,发现外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未戴安全帽者,将对二门岗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公司保卫系统的门卫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戴好大檐帽上岗。
4、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公司近期将对工作牌照片全部进行更换,一经发现未佩戴工作牌,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佩戴工作牌进出二门岗,将对二门岗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5、公司保卫人员、炊事人员、保洁人员上班时间应穿着与本身工作特性相符的工作服。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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