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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党委“抓服务、创品牌、重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人力资源部依据活动实施意见,下发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单位按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并普遍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窗口单位,说好普通话、普及普通话已成为风气。
为把推广普通话充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全面提升员工的普通话服务技能,塑造良好窗口形象,根据各单位普通话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集团公司将邀请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专业人员对员工分批进行普通话培训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含45岁)以下的员工均应参加普通话考核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45周岁以上及特殊岗位员工(消防、搬运、飞机监护、行李分拣等)可自愿参加;
2、面向旅客的窗口单位员工必须取得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员工必须取得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如不达标,给予两次补考机会,在一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人员,限期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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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达到相应等级,由公司报销一次考核费用,补考和达不到级别的考核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核办法:
1、由于一线单位业务安排的特殊性,考核采取分期、分批进行;
2、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工作,并将联系人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发布本批次参加考核人员名额,各单位限期上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
4、确定考核时间及地点,实施考核;
5、在公司OA网发布考核结果,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等级证书。
三、结果运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通话考核工作,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分批组织安排员工参与考核。对于组织有序、成绩优异的单位,将在集团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员工,将作为以后提升、评先等工作中的优先条件。
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2017-03-13 15:16 | #2楼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应要求,决定2012年10月开展一次普通话培训测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有意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人员(未考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已过有效期的人员;希望考取更高等级普通话水平的人员)。
二、报名测试时间
2012年10月15-19日报名并电子摄像。
报名地点:开县教师进修校继续教育办公室(311室) 具体培训测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三、培训测试地点
开县教师进修校五楼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站。
四、培训测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要按时参加考前集中培训,明确测试要求。
2.所有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在开县教师进修校继续教育办公室现场电子摄像并录入考生信息。
3.应试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测试,并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测试。
开县教师进修校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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