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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第一、我局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由药械科管理负责。
第二、稽查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制订稽查信息统计上报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稽查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负责稽查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三、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局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四、各股室、监管所稽查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第五、本局信息统一归由药械科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未经领导批准,各股室、监管所不得向外报送。
第六、上报稽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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