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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国税局落实纳税服务规范阶段总结

时间:2022-11-18 11:10:43 落实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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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国税局落实纳税服务规范阶段总结

自10月1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以来,德州市国家税务局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围绕推行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比较顺利地推动了《规范》落实。目前看,经过了一个征期的考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投诉正在减少,办税速度有所提升,纳税服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总结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德州市国税局落实纳税服务规范阶段总结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规范》推行工作安排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自总局、省局部署《规范》推行工作以来,从市局到县(市、区)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规范》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亲自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行工作开展,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全员行动的工作局面。

(二)出台方案,分解任务。市局、各县(市、区)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细化制定出台了《规范》推行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宣传方案,还配套出台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有的单位还将《规范》推行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分解考核任务,定 1

期进行考核,确保了《规范》推行落地。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局、各县(市、区)局依托国税网站、微信平台、税企QQ群、电视报刊等各类载体和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公告《规范》推行通知以及推行的意义和作用。进入政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政务中心宣传栏、纸质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规范》,使社会公众了解《规范》,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从而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

(四)组织培训,提升技能。市局在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双休日对300名办税服务人员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各县(市、区)局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通过自主学习和集中培训的方式,系统学习《规范》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操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确保了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和熟练操作各项业务。有的单位组织了对《规范》内容的考试,实现了以考促学。有的单位采取“听课+讨论”、“学习+考试”的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人员的培训,从而保障了《规范》试行能够准确、高效到位。

(五)及时梳理,做好衔接。为确保各岗位、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根据《服务规范》具体内容,市局征管科对前期下发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对照。县(市、区)局也按照省局提出的要求,结合市局税收征管流程,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讨论,对《规范》中涉及转相关部门和下一环节调查核实的事 2

项,制定《规范流程调整表》等,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岗位和部门以及工作时限。对现行制度文件逐一进行清理、修订完善,为《规范》落实推行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六)强化督查,保障落实。在10月1日《规范》试行后,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带领业务科室现场查看运行情况,现场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了《规范》顺利运行。市局组织联合督导组,逐县(市、区)局检查《规范》落实情况,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座谈了解、暗访录像等形式,了解落实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间,并且组织“回头看”,从而保证了问题一个个整改到位。

(七)召开会议,推进落实。为帮助各单位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完善自身,有效推动全市《规范》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10月30日德州市召开全市国税系统落实《规范》推进工作会议,市局马军总会计师、各县(市、区)分管纳税服务局领导与纳税服务科科长、市局纳税服务科全体参加会议,组织参会人员赴临邑县国税局与市区国税局现场观摩办税服务厅建设情况与“纳税人之家”创建成果,促进各单位对照自身,完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和“纳税人之家”创建工作。下午在市局正式召开会议,各县(市、区)局分别总结汇报了各自《规范》落实工作的经验、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打算,市局马军总会计师作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规范》落实取得的成绩,指出了《规范》推行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下一步《规范》落实工作的改进措施,要 3

求各单位要对照督导与自查的情况进行改进,接下来市局将组织督导工作“回头看”,检查各县(市、区)局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确保《规范》推行工作取得实效。

二、正视问题,准确把握《规范》推行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从市局督导组督导和县(市、区)局汇报的情况看,目前,各单位在《规范》推行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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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落实不及时、工作进度滞后。经过督导组检查,发现部分单位《规范》推行方案、任务分解表、应急预案等仅简单的在市局的基础上修改留存,没有通过公文系统印发,局领导没有签发,相关科室没有会签。有的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印发宣传方案,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没有公布《规范》推行的意义和作用。有的单位没有及时对照《规范》梳理和优化现有业务流程和报送资料等。

(二)制度“形同虚设”,落实还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值班及业务科室值班制度未落实,局领导及业务骨干没有进入办税服务厅值班。办税服务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着装,着装不统一、不规范,存在未打领带,女同志未束发的情况。有的单位个别人员工作纪律松散,上班时间玩手机。有的单位随意对外张贴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公告,月底最后一天自行要求纳税人不办理业务。

(三)流程改革不到位、授权还不彻底。有的单位部分涉税审批业务流转环节过多,办税服务厅没有实现真正的业务受理、 4

审批环节前移,应由大厅即时办结的业务仍要求流转到业务科室或者税源管理单位进行调查,或者要求纳税人先到税源管理单位签字后再受理有关业务,既不符合《规范》规定,也不符合市局新《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要求。有的单位发票验旧、发票增量等简单的即办事项,还要求纳税人先到分局办理调查核实或审核签字手续,然后再到大厅办理审批。

(四)科室协调配合不够、资料精简不及时。由于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实际操作业务与《规范》矛盾。《规范》中对于每项业务的报送资料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运行当中,还有不少单位在这方面并未真正精简到位。有的单位在纳税人设立登记环节仍要求纳税人报送有关经营地证明。有的单位在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等业务要求提供合同协议。有的单位在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提供备案表的基础上,仍要求纳税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有的单位在税务登记证领取环节要求纳税人填表签字。

(五)设施配备维护不规范、系统应用不到位。进驻政务中心的单位大多受场地条件限制,缺少分区和窗口分类标识,没有导税台或者导税员,没有叫号机、公开栏。有的单位没有对外公开工作作息时间和监督电话,自助办税终端、计算机等硬件设备维护不到位,放置到办税服务厅但不能使用,成为“摆设”。有的单位未完全应用免填单系统、身份证验证系统,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纳税人存款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业务仍要求纳税人手工填表,身份证验证系统打印功能未完全启用。

(六)业务信息流程随意、信息流与工作流不同步。有的单位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注销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业务,发现在未调查核实之前,其申请表上直接打印有调查核实的“同意”意见,这种情况下前台人员仍继续受理,明显不合理不合规。有的单位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注销税务登记等业务,存在先受理流转纸质资料,最后再从金三系统中流转,或者先调查后录入的问题,没有做到受理、调查、审批同步,造成信息流与工作流不同步,金三系统中审批业务各环节为同一天完成,甚至前后两个环节仅差2分钟,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七)个别业务不完善、落实还存有差距。新的宣传咨询机制未建立,远未达到规范要求,从最新政策采集到热点难点筛选,从新办纳税人培训辅导到税收专项培训,都未建立符合规范的高效运行机制。国地税协作机制运行欠缺,存在国地税办证资料不相互受理、不相互传递的问题,纳税人还需在各自窗口分别填报资料,不符合《规范》中国地税联合办证的要求。另外,对于变更登记,国地税也未及时传递相关资料。

上述概括出的七方面问题,我们在督导的时候,都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间,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确保整改问题到位。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确保《规范》推行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在《规范》推行具体的工作中,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要在推进改革流程上下功夫。虽然德州市从6月1日就实行了新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全面实现了“实体化办税服务厅”,但从前面督导《规范》落实发现的问题看,流程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资料还没有精简到位,出现了流程环节多、环节交叉混乱、资料多余报送等问题。各单位要对深化征管改革进行“回头看”,严格依照《规范》和操作指南以及市局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逐项梳理,明确需要调整的流程环节,对《规范》和《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不一致的,全部以《规范》为准。要将所有依纳税人申请的业务全部纳入大厅受理,不需由业务科室审批的业务,不能额外增加任何流转环节,更不能要求纳税人来回传递资料,必须严格落实内部流转制度。严禁各业务部门擅自增加纳税人流程、报表,对于任何增加纳税人负担的通知一定要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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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在抓好工作衔接上下功夫。《规范》推行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上下、左右、内外单位部门的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但从督导《规范》落实发现的问题看,有些问题的存在就是因为单位、部门之间缺乏协作和配合,缺乏工作的衔接和延续。因此,抓好工作衔接非常重要。一是要抓好与市局的衔接。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掌握落实《规范》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局(纳税服务科)汇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局也要迅速进行解决和反馈,做到不拖延、不推诿,确保《规范》落实顺利推进。二是抓好前后台的衔接。《规范》落实过程中需要县局相关职能科室协助配合的,纳税服务科要及时提出,并进行专题汇报,争取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以加大落实

《规范》的监督、指导和推进力度。三是抓好国地税的衔接。《规范》的落地不是国税一个部门的事情,一些相关的配套措施,需要国地税两个部门协作完成。下一步要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在涉及国地税联合办证、资料传递等工作上加强协作,共同把《规范》落实工作做好。

(三)要在完善落实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要根据《规范》的内容,进一步对照梳理相关的制度,该建立的建立,该修订的修订,该细化的细化,并且整合成套,形成相对完备的《规范》配套制度体系。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制度既然制定了,就要严格执行,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制度,特别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领导值班制度以及各项工作纪律,使服务人员工作行为和工作秩序形成习惯。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局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当事人处理。

(四)要在提升人员素质上下功夫。要结合实际,通过引入业务骨干、招录新公务员、增加外聘人员等形式,优化服务厅人员配置,既要保持工作需要的人员数量,又要满足提升工作水平的人员质量。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科学的学习培训计划,将《规范》作为基础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注重进行实践演练,从而达到在思想上重视《规范》、在能力上掌握《规范》、在行动上落实《规范》。要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引领办税服务人员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

站位、抬高标准,脚踏实地推进《规范》落实,真心实意为纳税人服好务,充分展示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要在设施配备投入上下功夫。要准确把握落实《规范》的资源需求,对纳税服务方面的设施配备给予适度倾斜,为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重点加大对办税服务厅的投入力度,把性能较好的硬件设备优先配置在办税服务厅,保障办税业务顺利开展。要规范内外标识和窗口划分,配置自助办税设备、叫号机,增加大读卡器、POS机、身份证验证器等,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同时,对于损坏、缺失的硬件设备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需要。

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31日

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情况汇报2017-03-10 22:12 | #2楼

根据总局以及省、州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规范》的不折不扣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制定下发了规范(1.0版)、(2.0版)以及(2.1版)的《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分解安排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部署工作

为保证《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到位,我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局以及省、州局关于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指示。对《纳税服务规范》如何有效落实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不仅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落实运行工作,对各项规范的落实进行指导督办,制定后续考核管理措施,为《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落实进行把关。从局领导班子到全局中层干部每天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及时了解

纳税人所需、所求、所想以及窗口一线服务人员的诉求,并及时给与解决,着力解决征纳矛盾,提升服务质量。

二、落实责任,强化衔接协调

由办税服务厅牵头,制定出《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求局内各单位、各税务分局协同配合,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前后台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要求各部门在做好份内工作的同时,也统一根据《纳税服务规范》中的要求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保障业务流程畅通。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分工、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推行与落实机制。每月的征收期由局领导轮流值班,非征收期由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强化科室互动职责,分局、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文书审批,确保税收业务前后台对接流畅。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纳税服务规范》咨询服务团队,负责接待纳税人咨询及对前、台事项进行解答。成立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督导小组,每天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召开分析座谈会,按月通报,纳入考核。

三、迅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迅速将《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发放到局内各部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下载学习《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传达贯彻省局潘建总会计师在全省《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县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打牢思想基础。通过制定《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工作方案》于2017年9月26日、2017年12月30日和2017年2月16日分别对1.0版、2.0版和2.1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以及结合一些真实案例详略有当地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等9大类中常办的业务、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明确了报送资料和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通过开展全员学习,有重点地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长期开展各部门学习活动,突出《纳税服务规范》与现行情况的差异加以讲解。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纳税服务规范》,针对国税工作规范要逐条逐项逐字学习领会,根据新的服务规范开展工作。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学习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抓实梳理衔接工作

我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具体要求,对目前工作中实行的业务规范、各类限办及即办事项、限办时限、报送资料、涉税表证单书等进行了专项梳理自查,逐条规范对照自查,重点关注纳税服务规范2.1版与原1.0版和2.0版的差异,组织各职能科室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要求,2.1版相对于1.0版新增业务事项33项,删除业务事项5项,变更业务事项141项,共涉及9大类190项。通过梳理比对及时调整存在细节差异的业务流程,对不符合《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的进行改进、撤销和流程再造,对以前没有规范的事项按《纳税服务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基本规范内容全部落实。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征收管理科等业务科室的协作,以确保办税流程通畅,及时解决前台业务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首先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国税之窗等平台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利用“税企QQ群”发送政策提示累计近50条,推送各类业务宣传近60次。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大厅公示牌等宣传媒介连续发布相关业务提示公告,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出台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积极引导纳税人对办理涉税业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

保《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宣传到位。其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向纳税人和群众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导税台共接待咨询80人次。通过导税台、意见簿以及深入企业与纳税人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1条。最后,除了在办公楼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语外,还结合纳税人学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面对面向80余纳税人进行讲解,主动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对纳税人进行新表证单书填写、办税流程培训辅导,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以取得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配合。

六、全面落实便民办税

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过程中,我局继续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转,全体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利用午休时间和下班后一小时组织前台人员对前台业务所有事项进行了系统学习,将所学熟练应用在CTAIS的操作上,通过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的“一键通”,使服务标准更加统一,办税流程更加清晰,办税效率提升20%以上。工作中始终坚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使纳税人一次性及时了解相关税收事宜,让纳税人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自2017年10月1日《纳税服务规范》实施以来,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业务371笔、申报业务6470笔,发放发票267887份、代-开-发-票5064份、税务认定7户,优惠类业务237户、证明类业务22笔,入库税款5338.03万元。通过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我局目前已将41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实现并提供115项业务、53种表单“免填单”服务,对48项办税业务实行即时办结、28项办税业务限时办结,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大幅减轻了企业办税负担,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七、强化持续改进,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把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中,进行跟踪问效。通过严格把控纳税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节点指标,明确考评标准,让纳税服务绩效管理有对象、有要求、有标准,不留死角地推动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结合上级指标要求和当前工作重点,将落实“春风行动”要求、纳税服务效率指标、网上办税推广率等关键服务指标列为基本指标,在日常工作中以月报、季度通报等形式通报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等绩效管理工具,分析查找纳税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

评估工作进度、质量、效果等方面的情况,确保高质量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推广纳税服务工作措施、经验和成效,剖析问题并明确改进措施或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促进重点工作落实,推动纳税服务再上新台阶。同时也将此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任务,加大督办力度,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试行工作顺利推进。在确保“基本规范”全面落实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升级规范”,密切关注运行情况,实时解决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接纳税人服务需求,及时反馈信息、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见实效见长效。

三都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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