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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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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落实情况

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广播影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贯彻传达了会议精神,学习了县领导的重要讲话,并结合广电实际情况,部署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了下一步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计划生育落实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职计生人员,按上级精神健全了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与县里签订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层层分解细化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哪里出现问题追究哪里责任,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加强育龄人员管理,不断提高计生人员素质,保证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 狠抓计划生育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根据、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立足部门职能,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增强计生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县里 1

的安排和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重点作出安排,对全县各行各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大力宣传。定期组织新闻部室、电台节目部以及各栏目组负责人召开新闻例会,听取大家的汇报,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明确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法,提高宣传质量。二是开设专题栏目,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电台开设“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和-谐发展”、“生活与健康”、“人口与环境”等栏目,在电视台开设“人口与发展”、“和-谐计生”等栏目,做到每月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重点,重点宣传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婚育知识、优育优教、人口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大家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强通联工作,加大对外宣传的工作力度。在加强与上级台通联,全力协助、密切配合上级台记者来我县采访的基础上,利用制作专题片、联合办节目等形式,大力推介、及时宣传我县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亮点”与特色,树立我县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 丰富内容,多种形式搞好计生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搞好学习培训,同时,为本单位育龄妇女开展优质服务,结合“三八”妇女节为育龄妇女开展免费查体等活动。落实计划生育宣传资金,确保本单位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协助县计生局开展宣传活动,协助妇联、团 2

等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新闻、电台直播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引导。同时,协同宣传部、文化局、计生局等单位,结合每年举办的“文明之夏”广场文艺演出等活动,联合主办计划生育专题文艺演出,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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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2017-03-10 18:24 | #2楼

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就目前为止,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5月底,全区总人口为319308人,流入人口 94514人,同比增加9930人,增幅为10.51%,流入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 29.6%;全区共出生2538人,出生率为8.15‰;全区已婚育龄妇女73360人,采取各项节育措施数为67610例,综合节育率为92.16%。

二、我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目标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我区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及时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今年春节刚过,全区“两会”刚刚结束,我区首先召开了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会上,区委、区政府分别与各苏木镇、办事处、共管部门签订了了九原区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责任书》及《九原区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共管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下达各苏木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之后,又再次专门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地区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同时,下发了《九原区党政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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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和《九原区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到全区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区委、区政府将责任制落实作为衡量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了“一票否决”制。二是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委会、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分别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相继出台了《九原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九原区区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局、监察局等八部委联合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九原区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部门职责》等可操作性文件。

(二)落实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了《九原区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办法》,出台了《九原区关于提高嘎查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待遇的实施办法》、《九原区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使人口计生工作从工作机制上实现了新的跨越,优化了计生工作环境。加大了经费投入,今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按人均7.2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205.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结扎户、四术奖励费等已单独列入财政预算,比去年增加100万元。“少生快富”、“关爱女孩行动”和“吉祥草原惠民计划”等匹配资金已按要求落实。后半年,我区还将增拨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

(三)积极推进新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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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为载体,制定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奖励、扶持政策。一是提高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力度,落实了“提标降龄”工程。从今年开始,享受国家奖励扶助的60岁以上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统一提高到1200元,享受年龄从60周岁降到58周岁;对政策内二孩结扎和双女结扎家庭实行一次性奖励3000元的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农村牧区自愿放弃二胎生育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金;对独生子女伤残的不再生育和收养的家庭,每年发放600元救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和收养的每年发放800元抚恤金。二是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保证了惠民计生行动的顺利开展。除对义务教育阶段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外,从今年开始,我区还全部免除在九原区高中就读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书费和学杂费,并降低分数线5分,录取独生子女就读高中;全区实行免费婚检,并为育龄群众提供医学指导;参加生育保险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多报销一个月工资;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生育平安保险及救助贫困母亲等社会救助行为,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了更多优惠。

以优质服务为中心,深入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镇村活动。今年以来,为3个乡镇配备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充分利用计生服务车和现有设备,由技术骨干组成巡回医疗技术服务队,深入各苏木镇、办事处,积极开展“三查一治”、“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活动,宣传普及了优生优育知识。配备了30台臭氧治疗仪,在全区开展了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上半年为45626

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检查,对400多位妇女病患者进行了医治,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积极落实市政府给我区下达的好事实事任务,目前承办的6个计生服务站(室)建设项目,近期投入使用。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新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区的一大难点。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今年,我区将计生共管部门由原来的10个增加为15个,新增了组织部、纪检委、宣传部、法院、妇联5个部门,并将新增部门的责任目标明确写到《责任书》中,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的综治力度。进一步完善了计生与综治工作“双促进、双考核”机制,完善了流动人口居住、就业、生活、生育信息档案,积极与流出地联系,双向管理,共同做好工作;积极推行房屋出租户留住申报制度,杜绝房东“只管收租不管人”的现象。在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流动人口维权”等活动,努力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推动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年初,区委、区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的通知》,全区各地区、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宣传《决定》精神、普及人口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奖励扶助政策为内容的大型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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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九原广场宣传栏内新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内容,此举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计生氛围。同时,利用“文化大院”这块阵地,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以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生殖保健等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7000余份,为近6000余人次提供了生殖保健及咨询服务。“3.8”妇女节期间,对300多户流出育龄群众家庭进行了走访,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得到提高,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此外,反映中国计划生育近30年历程的大型情景剧《生命的彩虹》和具有我区计划生育宣传特色的《九原区计生宣传文艺作品集》都已进入最后整理阶段,预计七月初推出。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了计生队伍,特别是镇村两级计生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区管、镇聘、村用的用人机制,对全区260多名村(居)助理员进行了全员竞聘上岗,使助理员的年龄结构、知识水平、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努力提高计生工作者待遇,充分调动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出台了《九原区关于提高嘎查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待遇的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我区的村助理员工资将达到500元,并且根据从业年限,还将给予一定

补贴。三是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集中开展了药具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培训和生殖健康知识培训,为考试合格者颁发了“药具发放资格证”,作到了持证上岗。上半年,我区共有75人(次)参加了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计生干部培训,400余人次参加了区内培训。

九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03-10 18:23 | #3楼

根据安排,我们于2017年5月,先后深入我市榆阳、横山和绥德3县区的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个行政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调研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又是影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多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人们“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保持了较低生育水平。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大、影响面广,使各项优生优育知识和妇幼保健知识不断深入人心,加之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我们调查的6个乡镇(办事处)二胎及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占到90%,多胎育龄妇女很少,且大多数是年龄大的育龄妇女。基层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有两个孩子就满意了,再生多了父母会受累。2017年以来,全市人口年出生率最高是9.59‰,没有突破11‰;人口年自然增长率最高5.49‰;年计划生育率最低是95.93%,没有低于95%,较好的完成了当年的人口计划,保持了较低生育水平。但在全省的位次仍然靠后,去年有所好转。

(二)优惠政策兑现到位,起到了很好的利益导向作用。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了5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都能够及时、足额兑现。有的地方还结合当地实际,加大了优惠幅度,榆阳区岔河子乡排子湾村人均1.6亩水浇地,给双女户多留一份地,鼓励双女户不要超生,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注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建立和完善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流入地共同管理、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绥德县名州镇东街社区常住人口12839人,流入人口3577人,是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了“房主、业主”负责制,对流动人口实行挂袋插卡管理,按出租房屋一房一袋,对租房户按所租房屋制卡插袋,中心户长月月摸底,及时变更信息,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管得实,效果好。

(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县乡有服务站,村(社区)有服务室,普遍开展了“三查”和妇女病检查服务,重点对象的“三查”率达到了98%.以上。同时加强以“三网一库”( 政务信息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和人口基础数据库)为主体的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横山县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形成了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站为依托,村(社区)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格局,较好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我们在基层调查时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农村“一孩半”和干部职工“一孩化”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超计划生育现象。2004

年,我市调整了农村生育政策,改变了原来的“两孩”政策,规定一胎生了男孩的家庭不能再生育,一胎生了女孩的家庭还能再生一胎。实际上农村真正只有一个男孩且不准备生育的家庭并不多,不少双女户也还想再生一胎男孩。干部职工超生的也不少,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了无证结婚、非婚生育、包二奶、假离婚生孩子等现象。

(二)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出生婴儿性别比居高不下。据我们对县、乡、村、医院近三年出生婴儿调查,性别比在100:125—100:165之间,其中一孩在100:100—100:144之间,二孩在100:158—100:250之间,多孩绝大多数是男孩。总体上看有几个特点,男孩明显多于女孩,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性别比随孩次递升;性别比失衡主要在农村。

(三)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现象,而且将越来越严重。榆阳区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突破10%,绥德县2017年以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在10%以上,且逐年增加,全市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2.25%,突破了10%。

(四)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一些虚假,造成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压力大,队伍不稳定。现在的考核方案是1990年制定的,指标过于严格,不切合实际,导致基层弄虚作假,一级哄一级。比如超生,大家都知道有,而且进行了处理,但不敢往上报,报了就扣分,只好瞒报,其实计划外生育没有得到全面控制。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严格的考核指标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加之从上到下对计划生育干部处罚的多,奖励的少,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特别是社区计生干部待遇低,不稳定,给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带来很大困难。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思想观念陈旧,政策本身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协调等等,具体分析是:

一是超生处罚措施不到位,对超生者没有形成压力。计生干部求稳怕乱,缺乏强硬的手段和应有的工作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严重不到位,《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实际工作中是协商交一小部分了结。特别是对干部职工超生的行政处分不到位,我们调查的三县区甚至全市近三年都没有处理过超生的公务员,这并不代表近三年没有超生的公务员,而是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要严格审验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市早在1998年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场会上,决定推广“房主、业主”负责制和“一证管多证”的管理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衔接,加之重视不够,协调不力,总体上没有形成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的工作局面。据榆阳区反映,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80%以上。全区有流入人口14万人,流出人口4万人,流入人口大部分租房住,工作人员叫不开门,有的今天住在这,明天又住在另外地方,有意逃避计划生育管理,个别超生户甚至暴-力抗拒检查,殴打计生管理人员。流出人口更难管理,由于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居住范围广,追踪管理路程远,费用高,发函协查回复率低,真实性差,很难做到有效管理。

三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不严格,存在管理盲区。绝大部分地方对育龄妇女不参加“三查”没有强硬约束措施,育龄妇女“三查”率达不到100%,有的乡镇在90%左右,甚至更低。有的单位对请长假、外出学习、结婚不办证、离婚、丧偶的职工管理不严格,“三查”反馈不及时,个别的甚至包庇纵容超生;有的干部职工权利大、关系硬,不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照样申请了二胎指标;有的企业下岗职工,单位不移交,办事处又没法管,导致偷

生、抢生现象。部分中省市驻榆单位不能遵守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原则,计划生育管理不力。火车站、中能煤田、银河电厂等知名大企业拒绝配合所在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榆林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由榆阳区干职办管理,但该区居民的计划生育责任不明,无法管理,桃园小区成了超生者的“避风港”。

四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儿防老仍然是广大群众的本能选择。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群众认为有两个孩子就行了,但是必须有一个是男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很少。加之,农村“一孩半”政策本身会导致男孩多于女孩,造成性别比失调。

五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较低生育率,年轻人口相对数量减少。加之,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导致出现人口老龄化现象。

三、对进一步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几点建议

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政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和要求,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应首先从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入手,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力度,加大计划外生育处罚力度,加大工作创新力度,采取一切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确保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先行,进一步转变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提高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自觉性。应该做好长期、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内容,拓展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大人口意识、新人均观念、人口健康目标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核心内容,进户到人,入心入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和提高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自觉性,

(二)结合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造性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1、为从根本上解决性别比失调,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应适时调整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11条第3款,“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农民,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的规定,协调省上相关部门,争取将我市划为人口稀少的高寒山区,允许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可以选择一男一女。城市继续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

2、在全面落实现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就业问题。将《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劳动、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在招工和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扩大到城市居民;并对所有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在市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时给予适当加分,帮助其就业。

3、加大对超计划生育对象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业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降低一个工资档次,情节严重的,分别给予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超生子女的父母系农民的,不再增加宅基地指标、承包地和各种集体财物的分配额度。”特别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生的,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处罚必须到位,彻底改变工资制度改革后既不影响工资待遇,又不影响提拔重用的现象。

(三)加强部门协调,实现齐抓共管,切实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

1、应进一步深化流出流入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流出地应严把“婚育证明”办证关和外流地“三查”证明反馈关;流入地应严把“婚育证明”审验关和节育措施落实关,使双向管理及时对接,不留盲区。

2、应全面落实“凭婚育证办多证”的工作机制。公安、民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城建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审批办理各种证照时,要认真核查《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或未经有关部门审验的,一律暂缓办(发)有关证照。

3、应依托社区管理,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工作机制,使其真正担负起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责任。应在全市推广绥德县名州镇东街社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经验。

(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计划生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解决县区干职办、流动办工作人员既不是公务员又不能评职称的问题,将其参照公务员管理,解除两办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2、针对社区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社区,编制统一安排在街道办计生服务站。

3、将乡镇医院与计划生育站合并,实现资源共享,解决计划生育站技术力量不足和乡镇医院病人太少的问题。

4、加大农村“三查”工作力度,并与“三查”工作相结合,全面启动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做到人性化管理,经常化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体系,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 应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 应将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作用。

3、 应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操作性强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体系,对过去的一些过时的考核内容应做调整,该奖的奖,该罚的罚,促进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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