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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22条整治活动自查情况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沪建安质监[2011]16号文、本公司“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公司各施工工地专项工作的通知”(奉水建字(2011)第3号文)、及“关于成立整顿规范公司各施工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奉水建字(2011)第4号文)的具体要求,我项目部对在建的奉贤区三团港(界河-浦南运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标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奉贤区三团港(界河-浦南运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标,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境内,为三团港北段,工程范围包括:北起界河,南至浦南运河,河道总长约6280m,本标段河道里程桩号为C0+000——C2+690,河道总长为2690米;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护岸结构(包括A1型、B1型、B1-T型、C1型、D型)、河道疏浚、新建水桥、防汛通道及绿化以及支河桥梁桥台加固。
二、工程完成情况
自2017年12月23日正式开工至今,除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外,其余工程已全部完成。
三、自查情况如下
1、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2305.7498万元,我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施工范围符合要求。
2、进场的原材料均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中心送样复试,经复试报告合格,且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工程所用原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工程开工前,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各工种岗位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及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部能够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1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17)、《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J08-90-2000)的要 1
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分别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组织实施。
4、工程开工前,向三团港项目监理部上报企业资质、项目部管理人员上岗证书等资料,且齐全有效。
5、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交底工作,双方签字并做记录,在施工中时刻提醒现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质量事宜;并针对关键部位、工序,事前编写专项施工方案,事中加强了对现场施工进行安全、质量控制,本工程施工未发生任何机械设备事故、人员伤亡和触电事故,所完成的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6、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沪建交[2017]1076号)文以及结合市建交委《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建交[2017]1033号)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并针对文件的精神,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自查自纠。
7、对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项目监理部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共计5份,其中质量方面3份,安全方面2份,及1份工程暂停令,现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闭合(质03#监理通知单除外)。
8、定期参加由监理部组织的工程例会,我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施工周报及施工月报,然后由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实施以及监理情况。
9、招标文件中绿化工程有专业分包,目前在按建设程序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暂未齐全上报监理。
四、存在问题
针对本次自查,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部管理人员有变动,未及时经建设单位核准。
2、项目部在定期安全检查中,有一份复查意见负责人漏签。
3、对于已完工主体结构,河道两岸焕然一新,附近未设立有关保护成品及安全意识的标语标牌,如“保护环境,保护自己”、“河道内禁止游泳”等。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变动,已经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确认。
2、针对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复查意见负责人漏签的,已补签。
3、针对已完工主体结构附近未设立有关保护成品及安全意识的标语标牌,已竖立于醒目位置。
六、工程感受
通过本次二十二条自查整治活动,不但使我们再一次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并非一句空话,“11.15”血的教训让我们触目惊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使我们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我们的工作与上级领导要求还差一定距离,但我们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听取领导和各位专家的意见和批评,我们决心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现场安全、质量的监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始终本着“精心施工,保质保量,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的原则,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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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奉贤区三团港(界河-浦南运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标项目部
2011年7月12日
市政工程落实22条整治活动检查情况2017-03-10 13:31 | #2楼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政府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我站召开直管工程宣贯大会,向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了统一部署,布置了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我站直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参建各方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通过督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所监督工程进行较为全面的排查,排查情况如下:
一、 建设基本程序和项目管理
1、 被查工程中多数建设单位在努力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但有相当多的项目由于缺少前期用地批文或规划许可证,造成后续手续无法办理,比如中标通知书、报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无法正常办理。这种情况在轨道交通工程中表现比较突出,尤其是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开工1年半,很多土建标段工作量已经完成大半,但所有开工项目均未办理报监手续。
2、 建设管理方面,绝大多数建设单位针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有较完善的项目管理大纲,但现场日常管理缺乏相关痕迹,应予完善,同时应加强现场技术、质量和应急的相关管理措施。
3、 被查项目主要参建单位能够建立质量管理网络、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但各项制度和责任制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未结合项目特性编制,尤其是一些项目总包项目经理,由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实际施工现场到位率不能得到保证,项目经理安全质量责任的履行,存在盲区。如:建工集团和城建集团总经理担任项目经理,而这些人集团面上的工作业务繁 1
忙,不可能到项目履行项目经理的应尽的职责。
4、 被查项目中标后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变更率较高,其中不乏一些项目主要负责人变更后,继任者任职条件降低,并且未到受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5、 分包合同备案工作执行情况还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 建设工程质量风险控制
1、 新建轨道交通工程及越江隧道工程,建设单位已重视对重大风险的控制工作,并已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其作为设计和施工方案和措施重要依据,但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对重大风险控制认识尚不足,还有待加强。
2、 未发现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情况,但工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缺乏科学论证和依据,如由于前期动拆迁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照总体方案全面开工,但完工工期不相应顺延,可能会出现盲目抢工情况发生,应加强工期动态管理,明确合理工期的概念和含义,避免应盲目抢工,遗留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
3、 本次对风险较大的深基坑工程检查,发现一些工程监测报告显示,基坑周边有很多监测控制点已超报警值,但参建各方对大量超报警值情况已熟视无睹,未予重视,并无针对性措施。当达到报警值时,业主,设计,施工方会同监测单位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变形量继续增大。同时,监测单位应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把监测数据报业主及有关部门。
三、 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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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承包特级企业,将工程项目非法转包给其子公司进行项目管理情况较为普遍,如建工集团和城建集团承接项目中标后,在施工现场未成了项目管理机构,未派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而直接转包给其子公司,由其子公司进行项目管理,分包由其子公司签署合同,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应限时整改。
2、 分包报审流于形式,重资质,轻业绩,总包和监理单位对专业分包审核不严,有些工程将没有这方面施工经验和业绩的施工单位作为专业分包引进,有的专业分包单位将未经登记备案的工程作为专业施工业绩上报。
3、 专业分包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多数专业分包单位没有在施工现场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较为混乱,不是现场专业分包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就是实际到位人员与报审人员不能对应,有的兼任多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专业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认真履行安全质量等职责。
四、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 进场材料报审工作不严谨,有漏洞,总包和监理单位未对进场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参数和性能与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认真核对,和进场复试,就轻易放行,主要表现在结构用连接件、防水材料等方面。
2、 不合格产品处理不够及时,处理程序不全面,对发现现场存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没有做到第一时间通知质量监督部门,没有将不合格材料和产品供应商和生产商信息通过书面报告我站。
3、 个别砼供应单(城建物质砼拌站)位连续向多个项目,供应不合格砼,在今年建筑市场整治年的背景下,高频率生产不合格砼,令人难以置信,我站将跟踪调查。
4、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也是指导现场作业的主要文件之一,但很多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措施细部要求等在方案中表述不清,不能真正指导施工,隐含不确定风险因素。
五、 监理工作质量
监理在建设主体中是促进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监理活动的发展。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人员老化,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下岗、退休而来,队伍稳定性较差,因此,目前监理入伍素质能力较难适应日益膨胀的建设市场的需要。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不足,关键部位、监理的深度、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制度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
徐克洋/201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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