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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血袋回收管理制度
1、输血科在发放血液制品时,按照发放的去向分两大类:手术室、各病区。
2、输血科对发放的血液制品严格按照血袋上的条形码编号,逐个记录在出库登记本上、并记录病区及签字;
3、病区、手术室在给病人输血完毕后,在4 ℃冰箱保留血袋二十四小时。毁形后在2000mg/L有效氯浸泡60 min, 并装入黄色专用塑料袋,送至血库。
4、血库对病区、手术室送回的、已经过毁形和浸泡处理的血袋,诼个记录在回收登记本上、并记录病区楼层、签字。
5、每周一、三、五、下午血库按照血液制品发出和回收的时间,诼个核对,计算回收血袋个数并记录在专用登记本上。
6、按以上数字集中在一起,送至医院指定地点供应科集中回收处理,供应科在专用登记本上签字。
2017.06
血袋回收和报废管理制度2017-03-08 06:35 | #2楼
1.为规范血袋的收集、包装、交接、运输和报废管理,防止设施、环境受到污染和发生输血交叉感染,更防止血袋流入社会被再次利用等,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临床输血安全,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严格执行血袋回收和报废管理程序。
3.输血科工作人员在发放血液时,应通知取血者输血完毕后必须及时将空血袋送回输血科进行报废处理,临床科室不得私自报废血袋。
4.临床输血执行护士在输血完毕后,应立即将空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简单捆扎后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及日期和时间),并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再由专人送到输血科。若科室内无专用冰箱,应立即由专人送到输血科进行24小时保存。
5.输血科接收空血袋时,应对照《配、发血登记本》与运送者进行逐一核对,并签字交接。对需要保存的,应立即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
6.对所有保存已超过24小时的空血袋,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并及时与科室清洁人员进行数量清点和签字交接,以便清洁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下一步处理。
7.输血科清洁人员在将报废的空血袋交接给本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专职人员收集前,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初步无害化处理,并将初步处理过的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密封后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及日期和时间)。交接时,双方应在《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上签字记录。
8.所有报废血袋,最终均应由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专职人员定时收集后交接给黄山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因血液具有潜在的传染性,禁止将空血袋交给非指定人员和非指定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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