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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医改责任书
为全面实现“十二五”医改目标,明确2017年度医改工作任务,宝鸡市人民政府与 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重点任务(29项)
(一)扎实做好综合改革试点
1.各县区要按照《宝鸡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提出的综合改革六大体系的任务要求,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2.凤翔县承担的全省“1市10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上半年要全面破题,年内试点要有实质性进展。并开展中期自查评估,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力争形成医药卫生新的制度体系框架。
(二)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3.各类基本医保参保(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
4.各类基本医保年内实际报销比应提高到50%以上;配合分级诊疗,实行差别化支付;调整医保、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5.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和疾病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推行门诊救助,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
6.全面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费用控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趋势。
7.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管控和监督稽核力度,年内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8.探索建立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互通、操作衔接的大医保制度框架,发挥各类医保政策的叠加效应。
(三)巩固基本药物制度
9.基本药物配送率、配备使用率县级公立医院不低于95%和5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95%和80%。县级医院药占比控制在40%以下。
10.加快配送企业增选和调整,总结渭滨区的做法,探索非公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
11.加快推进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配送价格谈判工作。
12.加大药品供应全过程的监管,组建药品稽查队伍,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3.加快已立项县级医院改扩建或搬迁项目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14.出台分级诊疗实施意见和完善药品供应、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5月1日起在凤翔县推行,9月1日起在所有县区推行,基层首诊率50%以上。
15.巩固“三级帮扶、四级联动”成果,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16.做好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年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式服务,签约总人群量达到服务人口的4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全市二级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全科医生工作室和首席健康咨询师制度。
17.推进县镇、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制定村卫生室和村医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家庭式卫生室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迁移,探索实施乡
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
18.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做好中医师承工作,抓好中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及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
19.完成县及以下医学类本科生招聘任务(10%公共卫生专业),通过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等办法,落实“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定向招聘有编有岗。优先补充乡镇卫生院缺编人数,继续抓好“双千”工程和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20.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社会资本举办、医院转型、延伸服务链等形式,积极发展康复、老年病、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实现医疗服务向健康产业拓展。
(五)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21.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落实陕政发201717号文件各项政策,加快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工资和各项补助政策,化解历史债务,政府配套补偿资金100%落实到位;核定人员编制总量,试行编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双轨制,创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人员薪酬、第三方评价制度;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23.开展第三方评价医疗机构,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
24.加快推进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年内完成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会诊系统项目建设;年内全市城乡居民健康卡发卡量不低于100万张(凤翔、陈仓各20万张,金台、渭滨各10万张,岐山15万张,千阳、麟游、凤县、眉县、陇县各5万张);建立全市妇幼健康信息服务监管平台,贯通市县镇村新农合报销网络。
25.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相关政策,以“PPP”模式多渠道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举办高端专科医院,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就医需求。
(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6.规范实施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凤翔县、金台区做好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考核试点,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27.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40元,原则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按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应资金。
28.明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每个县选择1个镇和3-5个村进行试点,形成竞争机制。
29.实施“健康宝鸡”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启动健康城市建设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明晰医改任务、指标、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强有力推进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强化考核。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具体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加大对医改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各县区医改办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市医改办报送本季度计划和上季度完成情况(含印证资料)。
(三)奖惩措施。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其中财政补偿、分级诊疗、人才招聘、各类试点等指标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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