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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医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我区医改工作在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医改部分的关心、指导下,全面按照省、市医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认真组织、稳步推动,医改工作五项重点工作进展良好,现就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以下:
一、主要成效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截止去年底,全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8404人,居民参保3411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16476人,参保率分别达到95.0%、95.0%、95.1%。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相继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患大病和精神病的困难群众实行了住院医疗救助,近三年累计救助3925人次,累计发放住院医疗救助资金55.9万元。 在筹资和报销方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30元,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提高到人均每年200元,新农合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达到95%、区级达到75%,补偿封顶金额提高到8万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顺利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上级的部署,我区自2017年2月起正式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相比,平均药品价格下降45%,着实降低了药品价格,保障了药品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群众负担。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中,我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区、乡(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总投资210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住院大楼建设已完成规划设计、旧房拆除,即将进入施工阶段。近三年来,争取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98万元,完成了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村卫生室建设,即将完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有1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2017—2011年完成乡村级卫生人员岗位培训81人次,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1人,全科医师、专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8人,骨干医师进修培训34人次,现正在实施34名乡村医生(含街道)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去年我们在新街、带子街及常青乡卫生院进行了资源整合的尝试,将原3个医疗卫生机构整合为1个,实现了资源共享,管理成本减少的整合目标。同时,我们还推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竞聘上岗机制,拉开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快速推进。一是全面开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累计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50752人,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9370人,系统管理1286人,管理率66.44%,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率分别为42.1%和43.6%。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卫生
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有效预防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全区无重大疫情和传染病发生。完成免疫规划规范门诊建设,“四苗”全程合格接种率、免疫规划内所有单苗接种率、住院分娩儿童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均达95%以上,有效控制了各类传染病发生。全面落实14种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常规免疫,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补种率达90%,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基本消除了疟疾、麻风等传染病。三是妇幼保健工作稳步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0.18%,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0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近三年,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分别筛查3150和2670人。2011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降至4.9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6.12‰。
(五)积极推进区中医院改革,不断规范医院管理。按照怀化市的工作安排,我区虽未列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但按照区工委、区管委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以病人为中心完善了区中医院内部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了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大了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和完善了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区村卫生室未能如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省卫生厅等6部门下发的《关
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
[2011]50号),确定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年底;怀化市卫生局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怀化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卫[2012]65号)要求的实施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起。由于此项工作的机制变革,又是医改的“深水区”,我区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等待观望思想和财政投入上的畏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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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绩效工资难度大。主要原因在于投入不足,设施落后。由于我区财政比较困难,这些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方面几乎没有投入,设施简陋陈旧,有的还停留在使用听筒、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的水平层次。由于设施落后,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的发展,能开展一类手术的只有1个,其他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局限于门诊服务。从近两年的收支情况来看,年平均亏损6.47万。因此,仅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入,则难以支持绩效工资的推行。
3、医保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响较大。按照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全市各区县医疗保险的管理由原来湖南长信软件公司医保软件更换成湖南创智公司医保软件,洪江区为第二批实施县区之一,今后医保服务器将统一设置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机房,各县区不在单独配置医保服务器,因此创智公司需收取各定点医疗机构软件升级费用9000元。这几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
行的是药品零差率销售,并且经常性收入又出现亏损,再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付这笔费用,他们难以承受。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1、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问题。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去年国家部署的一项重要医改任务,省、市又相继下文对实施的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上级精神,区卫生局、财政局于今年3至4月组织专门人员2次对我区村卫生室建设、业务收入、人员工资水平、及药品采购诊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同时,又赴麻阳考察学习了他们的经验与做法。现就全区20家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问题,提出财政补偿方案如下:
方案一:参照外地经验,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偿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一年全区村卫生室实际药品采购金额为基数测算,按药品采购金额的10%递增,15%利润测算;药品耗损补偿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全区村卫生室实际药品采购金额的5%测算;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执行一般诊疗费的减收部分,按前一年全区村卫生室医疗收入的50%测算。
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药品零差率补偿经费测算方法:
①2011年采购药品金额54.85万元+54.85万元×10%(按10%递增)=60.34万元(2012年药品采购金额),考虑到我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需6月份以后,按7
个月测算,60.34万元÷12×7=35.20万元(2012年6—12月药品采购金额)。
②2012年6—12月药品采购金额35.20万元×15%(利润)=5.28万元(财政年内应补药品零差率金额)药品耗损补偿经费测算方法:
2012年6—12月药品采购金额35.20万元×5%(损耗)=1.76万元(财政年内应补药品损耗金额)执行一般诊疗费后减收部分测算方法:2012年6—12月医疗收入33.27万元*12×7×50%(下降率)=9.7万元2012年6—12月,以上3项共计16.74万元。
方案二:根据怀卫[2012]65号文件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对村卫生室实行多渠道补偿。
一是对村卫生室按规定要求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偿。2011年农业人口为16117人×5元=80585元。
二是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由个人和新农合进行补偿,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统一核定为每门诊人次5元,参合农民患者自负1元,其余4元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按人年均1次诊疗计算为16117×5元=80585元。
三是按国办发[2011]30号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对村医的补助标准参照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8000元×20人=160000元。以上三项合计为80585+80585+160000=321170元
2012年6—12月应补偿321170元/12*7=187350元。 方案三:按药品利润率进行补偿。2011年村卫生室药品利润额=药品收入748549元-药品支出466110元=282439元2011年村卫生室药品利润率=282439元/433110元=65.21%参照乡街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标准实行补偿。466110*50%=233055元。2012年6—12月应补偿233055/12*7=135948元。 ●补偿资金的来源
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6117*5元=80585元。由中央、省、地方三级负担。
②基本医疗服务16117人/次*5元=80585元。参合农民患者自负1元,其余4元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③省下达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万元。 ④其余资金缺口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绩效工资的问题。鉴于我区财政的实际,建议2012年我区财政补偿参照外地直接补偿
的办法执行,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补偿2000元,共计18万元,待实现平稳过渡后,2017年元月开始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政补偿办法。
3、医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所需经费的问题。参照《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7]15号)的做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更换成湖南创智公司医保软件),费用由每个单位自行承担3000元,余下费用建议由区财政和劳动人事部门解决。
洪江区医改办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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