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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相关事务咨询流程

时间:2022-11-16 19:17:40 贷款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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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相关事务咨询流程

按照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指示精神,今年将遵循“严审资格认定条件、严控新办贷款人数、严明各级责任纪律、严防群体事件发生”的工作思路,确保我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序申贷、从严放贷、特困尽贷、低险收贷”的目标顺利实现。2012年总体放贷规模:新贷人数控制在700人以内(大一新生600人,大二、大三、大四新贷100人);续贷人数控制在800人以内。2017年至2012年六年累计不得突破7000万元。

助学贷款相关事务咨询流程

(一)贷款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大学入学前户籍在蕲春县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中心学校、民政办、村委会(居委会)在审核申贷资格过程中,既要确保真正困难学生获得贷款,又要防止家庭不困难学生挤占贷款名额,要坚持以下审核条件(简称“八贷八不贷”)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

(3)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7)父母一方丧偶,且另一方未再婚的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在家的厂矿企业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2、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家庭拥有创造经济收入的车辆的、门面的;

(3)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4)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5)在校期间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在校期间一贯品行较差的,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

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

款。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得申请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所有申贷学生信息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均能查看,如学生隐瞒事实骗贷,一经核实将通过高校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各地要鼓励贷款学生提前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资助政策之一。高校还有奖学金、助学金等其他资助措施,未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能否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与奖助学金评审挂钩,助学金是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

(二)、贷款办理流程 ‘

1、网上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http://www.oh100.com)进行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资料(首次申贷必须在规定的录入点审核录入),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认定:学生作凭申贷材料到县资助中心领取预约通知单和资格审核表、担保人承诺书,如实填写后到村委会、民政办和中心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现场确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孤儿的共同借款人由直系亲属或村干充当)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开通网银:贷款学生凭身份证到与支付宝签约银行办理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进行银行卡绑定,便于提现、充值、还款。(已是网银用户不需重新办理网银,原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可以用原卡开通网银)

5、签订合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借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 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如“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6、学校报到: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高校账户信息、《受理证明》“校验码”、学号修改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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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放与支付:开发银行审核完毕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由支宝将资金划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贷款金额高于回执金额时,剩余资金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在完成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三)、申贷标准

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由2017年的“统一6000元”调整为“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即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 3300元、4500元、5600元等,申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情况选择。

(四)、贷款办理时间

1、2011年已获得贷款、2012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4

日——8月13日(不受理2011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

2、2012年大学新生及2011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5日(不受理2011年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五)、贷款申请材料

1、新生:(1) 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中专、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不在申请范围内);(2)《2012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3)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4)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5)《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一式两份);(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表一份》;(7)《国家开发银行诚信担保人承诺书》一份。

2.在校生:

2011年未获得贷款的学生(含2017获得贷款2011年未获贷款学生):(1)凭学校出具困难证明(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其他证明);(2)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3)学生证;(4)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5)《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一式两份);(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表一份》;(7)《国家开发银行诚信担保人承诺书》一份。

2011获得贷款的学生:(1)凭学校困难证明(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证明);

(2)2011年贷款合同和交款收据;(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一式两份);(4)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5)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表》一份;(7)《国家开发银行诚信担保人承诺书》一份。

(六)贷款审批程序

1、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出具贷款受理证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预签贷款合同。预签贷款合同不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开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2、高校审核学生贷款材料,录入电子回执。高校凭学生出具的贷款证明,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及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录入贷款回执。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得录入电子回执。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结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开行省分行。

4、开行省分行审核。开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

(七)、申贷审核,多层把关

今年,将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确保获得贷款的学生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学校推荐。大一新生凭高中出具的《蕲春县2012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高校在校生凭高校出具的贷款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预

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集中向县资助中心推荐申报。

2.乡镇政府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乡镇政府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乡镇属地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相关证明,并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栏填齐有关内容和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和办理相关手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县级属地初审,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预签贷款合同。预签贷款合同不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开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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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开行省分行。

4.开行省分行终审。开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最后审查。对终审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

对以上各层次贷款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通过电话告知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2017-02-18 13:51 | #2楼

一: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对于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在正常的贷款期限内由国家财政负担一半利息,学生本人负担另一半利息。

二:学校初审

审核原则: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三:银行审批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四: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五: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

谁来负责监督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六: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毕业时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违约应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助学贷款流程2017-02-18 13:51 | #3楼

一、 初次办理

二、 续贷

三、 注意事项

1、 上一学年挂科两科及两科以上的不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2、 按照惯例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学生处会要求各学院预测助

学贷款规模,有意向的同学在那时可以告知班长,以免在集中办理时出现遗漏。

3、 助学贷款审批表填写要求

a) 审批表前两页除签字手写外,全部要求打印。

b) 首页编号不填,其余部分按提示填写,要求居中、字号统一、信息无误、虚线整齐。

c) 第二页填写要求,字号统一,格式统一、信息无误;贷款金额为肆 仟 伍 佰元整(¥:4500.00 ),学费、住宿费为4500.00,生活费为0.00,贷款期限为82个月,后边的详细时间段和在助学贷款信息网上

申请时的时间段一致。

d) 身份证、学籍档案(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审批表)上的姓名要求一致。

e) 第三页的家长承诺书要求手写。

f) 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可粘贴原件。

4、 上述流程为个人所写,目的方便大家办理高校助学贷款,

但不免有错误和疏漏之处,请见谅。如遇困难可电话询问辅导员或者在QQ群中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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