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聘用塔吊操作工合同
甲方:南山东路保障性安居工程1-6#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项目部的塔吊司机,并承担本人所操作塔吊的保养、维修、监督工作。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塔吊拆卸完毕止。乙方试用期一个月内,在试用期内乙方如不能胜任塔吊司机及维修保养岗位、项目部管理制度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及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试用期结束,甲方没有异议,将正式被甲方聘用。
二、乙方义务:
①乙方必须将塔吊操作证复印件提供给项目部,若因甲方检查等工作需要乙方必须随时提供原件,并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如塔吊操作证等)真实有效。
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按照施工现场的要求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所有塔吊的及时保养、维修和排除塔吊安全隐患归乙方负责,保证塔吊安全运行,塔吊维修保养所需的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③严格按照“十不吊”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操作,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
1
聘用合同。
④特殊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请假时乙方必须有技术纯熟和证件齐全塔吊司机替班、并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罚1000.0元/次。
三、工资报酬和待遇:
工资报酬以包干方式(含20小时内加班,超出20小时外按20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每月人民币5500.00元整(伍仟伍佰元整),上班期间中餐项目部不提供(如加夜班,晚餐由项目部提供)。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报酬的80%,余额20%年终时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塔吊司机岗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用合同期内,达不到乙方要求的。
5、不遵循本合同约定的。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及没有及时支付给乙方工资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班组误工经济损失的,该经
2
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南山东路保障性安居工程1-6#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
聘用塔吊操作工合同2017-02-16 08:03 | #2楼
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雇佣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从 进入工地上班起至需用使用时间完毕后。
二、工作内容
1、上班期间需负责日常必要的小型维修、维护及保养。(甲方每月需提供两双操作手套)。
2、上班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及指挥,保证 小时正常运转,每月不能超过 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三、劳动报酬
1、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工资每月 日结算,次月 日内结清当月工资,次日不发,乙方有权停机,工地完工结清所有工资。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加夜班时,甲方提供加班晚餐。
3、每月操作工资为 。
四、制度
1
1、因客观原因或其中一方原因产生合同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工地规章制度,符合开除条件的,无条件开除。
3、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相应责任划分。
五、责任
1、因甲方原因出现事故或塔机损坏的,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岗,应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塔吊操作工合同】相关文章:
塔吊的合同02-28
操作塔吊合同04-09
塔吊劳务合同12-12
塔吊租赁合同06-27
塔吊拆除的合同12-22
塔吊司机合同12-01
塔吊劳务合同01-06
塔吊安装合同03-24
塔吊拆除合同04-25
塔吊出租合同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