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 德阳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人)
乙方: 简阳市新市镇 董家 村 十 社 王洪江 (被拆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川办函[2017]73号、资府发[2017]152号、简府办函[2017]7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棉丰~普安22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涉及的 新市 镇 董家 村 十 社的乙方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情况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号 无 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为 无 号,宅基地面积 ㎡。
经实地勘查,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217.44 ㎡(其中:砖混房屋 123.84 ㎡,砖瓦房屋 93.60㎡)。
(二)乙方在本社常住人口 4 人;属于确定的应安置人口 4 人,分别是: 户主:王洪江、妻子:张洪琼、女:王丽、子:王涛 。
(三)乙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私产 ,土地性质属于 农村集体土地 。
第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棉丰~普安220kV线路建设的规划要求,对乙方采取 货币补偿,自行拆迁 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第三条 拆迁补偿
(一)乙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由甲方补偿,补偿标准按照
简府办函[2017]7号文件《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和资府函[2017]1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甲、乙双方本着农户自行拆迁的原则,经现场实际丈量清点核算,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如下:(1)砖混房屋 123.84 ㎡× 420 元/㎡= 52017 元;(2)砖瓦(土瓦)93.60 ㎡× 280 元/㎡= 26208 元;
(3)房内附属物补偿25434元;(4)过渡期补贴 4 人× 75元/人月×12月= 3600元;(5)搬家费:2次×200元/次=400元;(6)残值收购217.44㎡×15元/㎡=3262元。
各项补偿及补助费共计110917元。(大写:壹拾壹万零玖佰壹拾柒元整 )。
第四条 宅基地补划及产权办理
乙方享受补划宅基地面积,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补划宅基地所占土地根据统一规划由所在村组负责调节。乙方的临时过渡期为2011年 11 月 8 日起至2012年 11 月7 日,过渡期为12个月。产权办理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奖惩办法
乙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搬迁并将房屋自行拆除的,可享受按时搬迁奖励金:砖混(砖瓦)217.44 ㎡×280元= 60883 元,合计60883 元。该费用在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并将房屋自行拆除后领取。逾期不搬迁的,从逾期之日起5日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并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拒不搬迁的当事人处以3000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 拆迁安全责任
根据棉丰~普安220kV线路建设的要求,乙方采取农户自行拆迁的方式
进行拆迁。乙方在拆迁过程中应注意拆迁的安全,如乙方在拆迁过程中发生拆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谁违反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本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德阳明源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简阳市新市镇董家村十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7-02-09 10:05 | #2楼
甲方(拆迁人):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被拆迁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对乙方位于交通局小区平房拆迁改造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乙方房屋及土地现状
乙方房屋为交通局小区第 排第 号,现在有房屋 间,土地面 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香国用( )第 号,房屋 所有权证为香个字第 土地。
二、拆迁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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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房屋拆迁后,甲方利用拆迁后土地建设多层住宅楼,设计四种户型,面积分别为 75、 9 0 、1 0 0 、1 2 0 平方米左右,(以上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设计施工图和最终房管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三、回迁房屋标准
乙方回迁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1、回迁楼房为毛坯房,甲方只给安装入户防盗门,塑钢窗, 封闭阳台,墙壁,天棚水泥打底,地面为水泥垫层,卫生间不安装洁具,交房前甲方按建筑面积70元/m2给付乙方装修费。
2、如乙方需要进行简单装修,应于楼房主体封顶前提出书面申请, 甲方给安装入户防盗门,塑钢门窗,墙壁,天棚水泥打底腻子刮平,地面为6 0 0 M M ×6 0 0 M M地板砖,厨房卫生间瓷砖到顶,地面普通防滑地板砖:水、暖、电、燃气接通,有线电视、电话接头进户,卫生间安装普通洁具,照明为白炽灯,完工可入住。
四、拆迁安置及补偿方式
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调换
第一种方式:产权调换
1、甲方按乙方土地证载面积1:1调换住房面积,给乙方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套,但调换给乙方房屋面积不足或超过应调换面积的部分,甲乙双方按3000元 / m2相互找价,但不得超过乙方土地证载面积的正负10 m2。
2、甲方开发楼盘的1号楼2层和4层为安置回迁户楼房, 回迁户可任选2层和4层楼房,如有多户选择一套房屋的时候,以抓阄的形式进行分配。
回迁楼房以第2层和4层住宅售价为标准,如乙方选择其他楼层,甲乙双方按市场价找价。
3、甲方在乙方回迁后,每套住宅赠送10m左右的小库房一个。
4、甲方在乙方回迁后,每套住房安排地上停车位一个。
第二种方式:现金补偿
甲方依据乙方土地证载面积,按3000元 / m2( 土地面积)= 元。此款在乙方和其他被拆迁人全部签订拆迁调换协议 、向甲方移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被拆迁房屋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十八个月将新建房屋交付给乙方回迁。
2、乙方和其他所有被拆迁人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被拆迁房屋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甲方按每月4 0 0元付给乙方拆迁过渡费,由乙方自行解决过渡住房,甲方先一次性付给乙方6个月过渡费2 4 0 0元,以后半年付款一次,直至回迁。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费用。
4、甲方负责水、电、暖、燃气接通、有线电视、电话入户、 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保证按甲方通知时间移交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和被拆迁房屋。
6、乙方保证本人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保证签订本协议的行为已取得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7、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超出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安置补偿要求。
六、相关约定
1、本协议回迁楼房面积为建筑面积。
2、乙方收到甲方移交被拆迁房屋通知后,五日内将房屋内可动产全部搬清,将房屋完好交给甲方。
3、乙方土地证载面积之外的临时性建筑由乙方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不拆除的,无偿归还甲方所有,乙方无其他争议。
4、乙方收到甲方移交被拆迁房屋通知后,不按期交房,甲方有权拆除房屋。
5、如甲方在18个月内不能安置乙方回迁,按双倍安置费用补偿给乙方,直至回迁。 2
七、房屋搬迁腾空的约定
1、乙方必须保证原平房住宅不动产的完整性,自己拆迁的平房,甲方不付给租房安置费,乙方将房屋搬迁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拆除后,不得私自回迁,以及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和水电设备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或降低乙方所享受的补偿,甲方如有损失的,可直接从拆迁补偿费用中扣除。
2、已搬迁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广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清楚,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就已搬迁房屋相关证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
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就已搬迁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已搬迁房屋因转让、继承、分割(析产)、抵押等原因产生纠纷的,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出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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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2017-02-09 10:04 | #3楼
甲方: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造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味,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新蔡县粮食储备库住宅房置换拆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范围和期限
拆迁范围:新蔡县新正路粮食储备库大门西住宅房, 搬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负责办理该幢商住楼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负责施工建设,严格执行县土地建设等部门有关规定、规划设计该幢商住宅户型。
第三条:补偿办法:
1、对于乙方现有住宅面积的,甲方按乙方现有住宅面积置换成 。如乙方原有住宅面积不足改造建成后面积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同意乙方按市场价进行购买;
2、乙方现有房屋为,建筑面积为土地面积为南北为 米,东西为 米。
3.甲方只负责该商住楼大产权证的办理,待大产权证下来后,由乙方从甲方大产权证上过户,费用乙方自已承担。
第四条:乙方住户所选择的户型面积,如超出甲方应赔付给乙方住户的面积,由甲方按峻工时的每平方米市场价格优惠10%计算,由乙方一次性-交现金给甲方;如小于甲方应赔付的面积,由甲方按当时的每平方米市场价格优惠10%计算,一次性赔付给乙方住户现金。
第五条:乙方住户的楼层和户型由被拆迁人按照拆迁协议签定的时间顺序优先自主选择,选择时间为设计图纸下来至开工之日止。
第六条:户型面积的计算方式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测绘而确定,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找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来测绘。
第七条:乙方住户有参与楼房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签定后,乙方住户必须配合甲方进行拆迁工作。
第九条:本协议签定后,(1)如土地归属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确保四邻对施工无任何争议,如四邻对施工进行阻止或要求陪偿由乙方承担;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4个月,开工时间以大脚开挖时计算。
第十一条:在改造建设期间,乙方临时居住问题,由乙方
自行解决。
第十二条:甲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改造建设工程。
第十三条:被拆迁人房屋和附属物情况
被拆迁人房屋位于新正路粮食储备库大门西住宅房 该房用途为住宅房, 结构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被拆迁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此置换的土地和房屋交付给拆迁人,并保证此房内除可移走的物品外,剩余的物品不得移走,不能破坏,同时把所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水电入户卡交给甲方收存。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必须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共一式参份,报县拆迁管理办公室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拆迁人签字:
乙方被拆迁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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