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用地补偿及复垦协议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经***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2、数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亩,(大写:**),地上附着**树***株,(大写:**),无其他地
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1000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600元/亩支付,**树木按**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量及补偿标准,**树补偿**元,青苗补偿**元,临时用地补偿**元,补偿费用合计**元(大写:***)。
5、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耕,达到可耕种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章) (公章)
临时占地补偿协议书2017-02-08 17:35 | #2楼
甲方:
乙方: 满兆文
身份证号:
因西魏甸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需要,甲方需占用乙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补偿协议:
一、占用位置:
二、用地面积和地类:该宗地面积为 1.90 亩,地类为田地,属承包的田地。
三、用地时间: 年 月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01 日 四、补偿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宗地 3000 元/亩计算。其费用为:伍仟柒佰元整(5700元)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六、甲方付款后,乙方不得阻碍甲方施工。若协议期满,甲方工程未结束,需要继续使用该地,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恢复或归还该地,应与甲方续签《》 。
七、甲方占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宗地由他人征用或占用。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2017-02-08 17:34 | #3楼
甲方(供地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用地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建设折达公路项目施工需要临时用地使用甲方土地作为乙方路缘石预制场。双方本着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临时用地补偿进行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 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属于 县 乡(镇) 村 组。现状为:
2、 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地面附着物为:
3、经双方实地丈量,临时用地共 平方米(折合: 亩),
其中:农用地 亩(耕地 亩)、建设用地 亩、 未利用地 亩。
二、临时用地补偿
1、乙方给甲方青苗补偿款 元( )。
2、第一年,乙方给甲方临时用地费,共计人民币 元 ( )。
3、第二年,乙方给临时用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 元
( )。
4、第三年,复耕后耕地不能正常施用补偿费共计人民币 元 ( )。
5、后两年乙方不再给甲方青苗补偿费。
6、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全部补偿费用,具体由乙方转账或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使用,对乙方可能造成破坏性后果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
2、协议签定后,乙方不再与其他部门发生任何补偿关系,如发发生路况不畅和群众阻拦事件,由甲方负责解决或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内,乙方可以进行推、平、垫及相关作业。
2、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3、临时用地期内,乙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使用期满后,按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约定,若一方违约必须按临时用地补偿费的20%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各执 份。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或签定补充协议解决。如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若协商不成立,则申请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附:临时用地平面图
甲方 (供地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用地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一一年 日 月
临时用地补偿及复垦协议书2017-02-08 17:32 | #4楼
甲方:广西自治区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来宾市兴宾区 乡(镇) 村 组
为解决广西自治区桂来至来宾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以下简 称“桂来高速五标”)施工临时用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 就甲方征用桂来高速五标项目临时用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供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地块位置及面积
甲方所征乙方的土地位于宾市兴 乡(镇) 村 组 ,面积共计 亩(以项目部 实地调查、丈量核实登记的土地面积为准,见本协议附件《临时 用地明细表》)。
第二条 临时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用地期限以土地复垦后把土地交还给农户(乙方)的时间为准。土地超期使用按本协议第三 条、第四条给予补偿。
第三条 补偿的标准和金额
(一) 补偿标准
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按每年 元/亩全部包干进行补偿, 其中包括临时占用旱地、林地、牧草地费用、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费用等。其他任何有关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补偿标准中,项目部不
再另行补偿。(补偿标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调整)
(二) 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为 元/亩/年x 亩=¥ 元(大写金额: 元整)
在土地使用前,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付清上述补偿费用,甲方在使用土地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 加用地相关费用。
第三条 超期用地补偿
甲方超期使用土地的,按实际超期时间给予补偿,临时用地 超期6 个月但不满12 个月的,按一年补偿费进行补偿;不满6 月的,按半年补偿费用进行补偿(即 元/亩/半年)。
第四条 土地复垦
经双方协商,甲方在使用后应对土地进行平整后方能交付乙 方,复垦后自然减少的面积,按永久征地并按来政办发
[2017]256 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第五条 附则
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2天内将上述土地移交甲方管理和使用。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进行商议解决,商议所形成的意见做为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亲笔签名、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复垦后土地并结清相关价款后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村执一份。
甲方: 广西自治区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农户: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临时用地明细表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相关文章:
临时用地补偿及复垦协议书05-21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05-21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01-27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范文05-21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2篇03-05
用地补偿协议书02-20
临时用地协议书07-14
用地补偿协议02-02
临时占地补偿协议书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