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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的申请
尊敬的吉林市高新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条例和有关规定,拟申请正式设立高新区紫星幼师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办学理由:为了实施科教兴国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新紫星幼师培训学校。
举办者概况:贺庚月。大学本科,高级讲师,副教授,自1971年--2017年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担任过音乐教师和政治教师。
学校名称:吉林市高新区新紫星幼师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光明大厦513、514室。
办学层次和形式:民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本培训中心以社会成人为对象,提升成人的技能素质,实现成人能更快、更好地就业目标。
办学能力:丰富的办学经验,良好的师德品质,真诚为人服务的理念。 学校主办人具备的条件:良好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
办学条件:优质的师资队伍,和-谐优雅的教学环境。
教学设备:富有现代气息、幽雅的课桌,传统的讲台。
资金保障:办学资金来源合法充足, 30万元民办非学历教育资金。
2017 月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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