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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南民办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
在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中,首先要切实解决平等待遇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真正做到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有自律意识,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逐步完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学校董事会等机构,正确处理决策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关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已经4年多了。这期间,民办教育发展形势如何?笔者近日对河南民办教育作了一些调查研究,也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一、民办教育成绩很大
1.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2017年河南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已达174.8万人,比2002年的56.9万人,增长了206.8%,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由2002年的2.63%上升到8.1%,其中,普通民办高等学校在校生14.3万人,比2002年的1.26万人增加10倍,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比例由2002年的2.71%上升到14.68%;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4.5万人,比2002年的2.4万人增加5倍,占普通中专在校生的比例由2002年的2.75%上升到10.6%;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4.6万人,占幼儿园在园幼儿的比例由2002年的7.87%上升到28.32%,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也有较快的发展。
2.民办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2017年,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达4937所,其中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0所,高中阶段学校331所,普通初中501所,普通小学797所,幼儿园3268所,均比2002年以前有了较快发展。
3.民办教育事业形成特色
总体来看,河南民办学校的发展是健康的、循序渐进的,办学行为是规范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并逐步形成多样化的发展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以及一校一策的办学特色。
二、当前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一)问题
1.总体数量少,办学条件弱尽
管河南民办学校近几年发展很快,但是从总量上来看,仍显不足。2017年河南民办学校所占比例为8.1%,与全国10%的差距还很明显。从民办高等学校来看,2004年、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7年民办高校在校生要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5%,2020年要占40%,而目前只有14.68%。同时,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郑州、开封、许昌、濮阳、周口等省辖市发展较快,民办学校在校生已占整个学校在校生的10%左右,而有些地方还不足3%。
从办学条件来看,总体来讲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仍有一定差距,以民办高校为例,生均指标均低于公办学校水平。生均占地面积:公办学校71.7m2,民办学校70m2;生均图书:公办学校69.2册,民
办学校66.5册;生均设备:公办学校5030元,民办学校4978元;生均校舍面积:公办学校31m2,民办学校30m2。相当一部分农村民办学校是“简易学校”,后期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难以为继。据调查,开封市450多所民办学校中,租赁校舍的近400所,占87%;许昌市625所民办学校中,租赁校舍的学校249所,占35%。
2.办学水平不高,品牌学校少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河南民办学校有了一定的基础,除少数投资多、办学时间长的学校外,大多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与公办学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随着政府责任到位,对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后,那些资金投入较少,仅靠以学养学维持的民办学校生存困难。不少民办学校教师大多数为兼职教师或临时聘用人员,有的学校兼职教师占到50%以上,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在民办高校中专任教师以3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和60岁以上的老教师居多,中年教师比例少,这种“哑铃”形师资结构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3.管理水平不高,潜在矛盾不少
家庭式管理在民办学校普遍存在,学校举办初期还可以正常发展,随着办学的逐步规范,许多举办者不熟悉教育教学规律,问题逐渐暴露,越来越不适应学校的发展。由于管理人员以临时聘用和兼职的居多,临时思想严重,责任意识较弱,民办学校应有的管理机制、灵活的优势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反而制约了学校的管理。同时,党
团组织不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校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的凝聚力不强,潜在矛盾很多。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思想观念方面的原因
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社会、群众,对民办教育仍存有疑问或偏见,有的认为民办学校以营利为目的,有的认为民办学校教育质量不高,还有的认为民办学校只是公办学校的补充。 2.政策支持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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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育投入少。一是出资人本身经济实力不足,无后续资金投入,学校靠以学养学,发展困难。二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同时在征地、建校等政策上的扶持不到位,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比公办学校要花更多的资金,增加了办学成本。三是社会融资渠道少,银行对民办学校贷款审批过严,社会各界资金扶持少
②师资不稳定。一方面民办学校均实行教师聘用制,而且不少教师是兼职,与学校仅仅是经济关系,奉献意识不够。另一方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教师流动起来困难,真正优秀的教师,民办学校留不住。
③独立学院和名校分校的负面影响。在《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同时,国家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决定依托高等学校举办“独立学院”,依托知名的中小学举办分校。这项措施的实施,客观上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压缩了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
3.管理方面的原因
不少政府和教育部门对民办教育管理指导不够,没有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民办教育。另一方面,民办学校自身管理队伍薄弱,管理水平不高,家族式管理不适应现代学校管理的要求。
4.教学质量方面的原因
部分民办学校教学质量不高,与学生的需求相差较大,也是影响民办学校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对策思路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消除对民办教育认识上的误区和偏见,要使全社会都清楚,发展民办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办学体制和机制,缓解国家教育经费不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要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舆-论环境、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进而吸引更多的人来出资兴办教育事业。
2.完善法规,明确界限
完善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发展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办法,积极探讨中国特色民办教育发展的路子,逐步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界限。
3.明确方向,突出重点
从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来看,国家目前财力达不到的领域,正是施展民间力量的舞台。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职业教育(包括中职、高职)和学前教育是民办教育发展的两个重点方向。
4.政策支持,正确引导
在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中,首先要切实解决平等待遇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真正做到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其次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师资上予以扶持。其三,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管理关系。其四要强化管理,正确引导。在学校招生、收费、发证以及管理方面要加强引导,建议结合省情出台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针对民办学校当前存在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
5.规范运作,形成特色
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有自律意识,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逐步完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学校董事会等机构,正确处理决策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关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遵纪守法,诚信办学。
关于民办教育的几点思考2017-01-22 14:33 | #2楼
民办教育的兴起和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在过去的一个时期里,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总数达到10.65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突破了3065万人,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这项新兴事业在近阶段的稳健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兴起和发展,在增加全社会受教育机会、满足老百姓多样性教育需求、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增强国民教育创新活力等方面,都发挥和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当然, 在充分肯定民办教育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仍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和矛盾,存在着诸多有待破解的制度瓶颈。所以,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未来我国民办教育的功能与定位。
一、未来我国民办教育的功能与定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强调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所以,我们要看到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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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缓解财政资金办学压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穷国办大教育”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办学经费不足将是我国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教育总投入占GDP的比例以及人均教育经费、各级教育生均经费都远低于世界水平。专家预测,为了实现2020年教育中长期战略目标,需要在2017年全社会教育投入占GDP比例4.7%的基础上,再增加
2.3个百分点,即达到全国GDP的7%左右。为此,到2020年全社会教育总投入可能要达到近6万亿元,而国家公共财政能投入的大概只有4万亿元左右,还有2万亿左右的资金缺口,必须也只能通过扩大社会投入也即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来解决。这就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在满足社会多样性教育需求方面大有可为
适应信息化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我国正在加快构建终身学习社会,群众性学习需求也随之空前高涨。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公共财政需要有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这样教育资源难免会出现局部匮乏乃至总体匮乏状况。在教育事业发展的每个阶段,教育都存在没有纳入和无法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部分。解决这种供需矛盾,教育有着相当大的领域需要由以民办教育为主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来提供。譬如,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满足义务教育阶段选择性需求、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以及开展各种从低端到高端的教育培训等方面,都不能脱离民办教育尤其是优质民办教育的发展,需要由社会力量来承担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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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促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民办教育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一切资源来源于市场,在细分市场、满足需求中建立自身定位,以顾客为中心,以效率为导向,坚持面向社会、开放办学,重视办学特色和教育质量,强调错位竞争和差异化经营,从而谋得学校良性循坏和永续发展。这些体制和机制上的优势,无疑对公办教育的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是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政府应该放手让民办教育先行先试,民办学校也应当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力图在体制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上闯出新路、积累经验、树立样板。事实证明,没有民办教育,不利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现代转型;没有民办教育,政府财力无法承担教育现代化的历史重任;没有民办教育,传统公办教育满足不了社会对多样性、选择性教育的需要;没有民办教育,传统公办教育的体制性弊端难以克服。
二、对民办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评价要有正确的定位
首先要理论上、思想上认识到位,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功能与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旨在打破公办学校人财物全部由政府包办的格局,面向市场、面向社会,走社会办学、以民间力量养学的办学体制,解决政府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减轻政府办学的压力和负担,将有限的教育经费更多地投入到义务教育领域,更好地为义务教育服务,这是其一。民办教育作为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创新,尽管在所有制形式、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与公办教育有所不同,但在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教育服务和
满足社会的教育需要这个根本点上与公办教育完全一样,都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制度环境中统筹规划,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这是其二。
其次,要从实践中得到启发和教益,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发展一批民办学校,用体制优势形成对国办学校的冲击与持久压力,最终实现国办与民办的“双赢”,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需要。
(二)建校要以“诚信为本”
诚信是学校创造品牌和良好社会声誉的重要条件。学校品牌的创造和良好社会声誉是建立在学校坚持诚信而赢得社会对其信任的基础上的,不管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以“求真、求实、求效”为办学宗旨,以诚信立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合法、详尽,不得不负责任地随便许诺。
办学如做人行事贵在诚信。不诚信即失信,是民办学校的大忌,这对在夹缝中办学尚未发展起来的民办学校尤其重要。投资方在谈判时承诺信誓旦旦,但是在落实中却不到位是不诚信行为;在宣传中夸大其词、抬高自己是不诚信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或只管收费不管教学质量是不诚信行为。民办学校应该诚信经营,又不忘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责任,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开创诚信办学的新天地,维护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三)打破制约发展的瓶颈
目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呈现不均衡趋势,地区与地区之间,地区内部、城乡之间差距很大。为什么在有的地方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如火如荼,而在有的地方推进困难、发展缓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
因在于宣传不够,《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各项政策,特别是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等,还未达到人人皆知、群众明白、社会理解的程度。因此,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广泛宣传,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容和当前形势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大造舆-论、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我们教育管理部门也将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按照“积极创新,稳妥发展,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办学体制、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和规范、灵活的运作方式,大胆实施多种形式办学,不拘形式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四)发展需要肥沃的土壤
我们教委一直以来都在旗帜鲜明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为民办教育创造一个鼓励创新、公平竞争、一视同仁的宽松的发展环境。具体体现在健全的管理制度、优惠的扶持政策、合理的发展机制、宽厚的制度环境,得到普遍关注、广泛支持、积极鼓励、正确引导和及时规范。投资者的权益、民办学校的用地建设、投融资和编制问题以及教师的职称、聘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利益都得到了支持和保护。因为我们很清楚,只有切实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政策和待遇上的同等,才能保证民办教育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堵”“疏”结合,规范管理
民办学校也要与公办学校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通过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发展,又在发展中控制风险,形成以发展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和政策体系,从而建立自动调节、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健康有序的民
办教育市场规则,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提升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
此外,民办学校的建设要切合实际,考察好、规划好,结合本地的生源和财力状况,走“内涵”发展的路子,既不能违背计划盲目贪多,也不能不断扩大规模刻意求大。否则,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生源的分散,难以形成整体优势,而且会导致特色不明显,质量保不住,失去做大做强的大好机遇。
(六)民办学校要自立自强
一要充分利用优势,积极营造优势。特色、质量和效益是民办学校的生命。以“特色立校”、以“质量和效益强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是民办教育的出路所在。没有特色就没有优势。民办学校要把办学效益作为最终目标,要利用好在课程安排、用人机制上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更多的发挥空间,突出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发展自己的优势,锻造自身的品牌。二要变劣势为优势。目前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是不稳定的,特别表现在教师队伍的不稳定,这是民办学校的劣势。因此除了搞好硬件建设之外,师资队伍的素质与稳定是民办学校成功的核心因素。而要稳定教师队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教师队伍建设。除了保护教师的职称、聘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利益,保证教师的福利待遇外,还要创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工作、心理环境,重视优秀教师的选拔,营造浓厚的人文气息,尊重教师,以感情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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