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民办教育。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进行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民办教育改革试点的重要项目之一是破解难题,完善政策法规,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四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标志着这一改革试点项目取得新进展,已经进入到难题有所破解,通过修订法律法规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的新阶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从国家政策层面回答了民办教育的历史地位问题,而且赋予了“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的使命,安康市政府也颁布了《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然而,我市民办学校的现状却令人堪忧:生源锐减、成本不堪重负、除幼儿园外民办学校减少、社会公信力弱等等,整体呈萎缩态势。投资群体中,见好就收者有之,变相退出者有之,但更多则处在苦苦支撑,几成强弩之末的境地。要改变这种严峻的形势,除了民办学校自身加强内涵建设,走创新发展之路外,更为紧迫的,为此建议政府为民办学校创造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 1、政府主导,多层面多渠道参入。
对于民办学校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一直存在各种争议和模糊认识。比较典型的有两种:一是认为民办学校只是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对公办教育的补充;二是认为民办学校就是私营企业。因此,在国家和地
方财力大大增强的今天自然认为民办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已属多余;而享受与公办学校公共财政支持等各方面的平等政策被认为是“花国家钱送私人老板”,许多当权者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这就是在政策建设中“雷声大,雨点小”、“宏观政策令人鼓舞,具体措施难以到位”的直接原因。产生这些认识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对民办学校诞生、发展的历史必然性的研究严重不足,理论上没有作出鲜明系统的回答,导致在制度建设、政策建设问题上弹性有余,刚性不足,甚至有政策也无法顺畅执行。相反,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却越来越趋向公办模式,而民办学校因为缺乏行政级别、优质生源、强大师资等资源优势,处于被摆布的弱势地位,自主作为的空间十分有限。
建议建立以政府主导,多层面多渠道参入、宣传民办学校的历史必然性。政府应实施一整套可操作、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这样民办学校就有了生存基础以及被肯定、被尊重的地位,其体制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对民办学校的认同才能形成社会共识。
2、逐步实施民办与公办学校全面平等。
目前,民办学校基本是由个人创办,主要靠学费收入来维持运转。随着办学成本的不断攀升,这种形式已经难以为继。时至今日,民办学校仍没有常规性财政经费支持,而公办学校生均经费、专项经费的大幅提高,更让民办学校的竞争力持续走低。旧的歧视尚未解决,新的歧视将公办、民办拉开了更大的距离,对“同在蓝天下,渴望共同成长进步”的民办学校及其学生来说打击是巨大的。
当前是改善民办学校发展环境的最好时期,民办学校在政治上、战
略上获得了政策的充分肯定,经济上政府有扶持民办学校的财政能力h,关键是落实宏观决策,务实作为、刚性作为。为此建议:按公办学校同等标准,由财政向民办学校拨付生均经费,逐步实施与公办学校全面平等的财政扶持政策。 3、成立教育担保公司,解决民办学校融资问题
通过政府买单和盘活土地资产两大措施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民办学校至今尚未建立一个安全、合理、通畅的融资渠道,事事受制于资金瓶颈。政府文件说鼓励银行向民办学校贷款,却没有具体解决方案。建议市政府成立教育担保公司,有针对性地解决民办学校融资问题。融资总额上限与各校土地资产评估值(70%折扣值)相匹配。即便出现倒闭等不良情况,其土地拍卖所得完全可以清偿债务。这既体现了公平,又正视了差距,同时能务实地解决问题。
4、保障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公办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尤其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创新发展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民办学校借鉴。但由于其产生的经济背景不同,体制机制有别,公办学校哪怕是最优秀的公办学校也未必是民办学校的样板。我们认为,在教育改革发展问题上,公办民办应各擅所长,走自身创新发展之路。建议落实和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的管理、教学不能按公办学校的模式要求民办学校,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增强办学活力的必然选择。
5、建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安康市政府颁布的《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实施办法。
【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取得新进展】相关文章:
改善环境建议书01-06
人居环境改善总结范文03-17
改善环境的建议书03-29
对改善环境的建议书03-28
关于改善环境建议书03-12
农村改善人居环境总结12-04
关于改善环境建议书03-29
关于改善环境的建议书12-23
改善环境的建议书15篇04-10
改善校园环境建议书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