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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5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2012年
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5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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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2015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关于对2015年度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7-01-20 06:03 | #2楼
***人民政府:
2015年初,市审计局对我县2015年度农业、国土、社保、环保、教育等方面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政安排的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欠拨的问题。这是由于我县财力紧张,未能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的单位应负担的医疗保险基金(此项支出应随各单位列各功能类支出科目,以社会保障缴费的形式注入基金中),只能以公费医疗保障的形式注入一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以满足当年实际支付的公费医疗经费。随着我县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各种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类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二、关于对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与有关商业银行协商,要求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2015年二季度起已对养老保险基金执行三个月定期利率,并补计了一季度利息差额部分。
三、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力度不够的问题。截至2015年12月底,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欠缴1827.96万元,其中当年欠缴518万,欠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为此,我县将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职工自觉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自觉
性,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征缴力度,依法足额征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四、关于对地税部门欠征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欠征359.2万元为2015年、2015年两年欠征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对涉外企业国投能源和中策水泥厂免征教育费附加130万元(征收依据为其所缴纳的增值税4348万元的按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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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之一——增值税中包含国税局征收的个体定额户增值税和临时代-开-发-票实现增值税,两项由于政策上的缺口,国税部门没有代扣教育费附加的法定义务,而地税机关对国税代-开-发-票也无权进行检查,所以上述两项基本没有征缴教育费附加。
3、对于部分企业税费负担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只能先缴税后缴费,导致欠费现象产生。对此,县政府已责成地税部门加强征管,建立健全畅通及时的信息传输渠道,以利于地税部门及时获取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数,便于各税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漏征户,及时做好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应探索零散性增值税应征的教育费附加是否由国税部门代征,以降低征管难度,提高征收入库率。
五、关于对环保资金管理上存在的台账管理、漏征排污费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环保部门对此问题要立即进行自查。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审计资料,我县不存在上述两个问题。
六、关于水利专项基金滞留的问题。
1、财政局滞留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秦山水库除险加固省级项目资金,于2015年12月才下达,并且该项目工程使用中央资金即可保证工程进度,故于年底滞留财政部门,目前此笔资金已拨付100万元,其余将随工程进度按期拨付。
2、水利局滞留275万元,主要是:①2015年未完工的小型水利、防汛、抗旱等工程资金结余;②已完工的工程质量保证金;③实行报账制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年底未报账部分。截止目前,部分扫尾工程已完工,剩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需经省市验收的工程预留保证金部分,2015年已经验收达标,质量保证金现已一次性全部到位,对实行报账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支出报账情况随时拨付。
七、关于扶贫资金专款结余大的问题。截止2015年末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反映结余720.4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73万元;生产发展资金596.9万元;科技推广及项目管理费78.86万元。上述结余资金占到两年投入资金的34.4%。造成上述问题,既有上级指标下达迟、资金到位迟的因素影响,还由于报账制实施过程中程序复杂,扶贫项目完成进度不一,监督管理措施相对严格,使一些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较迟。目前,针对上年度结余资金问题,县政府已责成扶贫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工程竣工验收力度,加强监管,并及时按项目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八、关于对预算资金安排不足,项目管理单位还存在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扶贫办在项目培训专款中列支汽油费、招待费等1.06万元,现已将挤占资金冲转回原渠道,今后我县一定要加大扶贫管理费投入,杜绝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再次出现。
九、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单位为了结算方便,用大额现金来支付设备款。对此,县政府已责成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引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的再次出现。
十、关于部分“两区建设”扶贫项目实施缓慢,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针对大寨绿草湾有限公司和大寨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现的以上问题,主要是受到了立项性的缺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目前,县政府已与有关部门协调,力争为“两区”项目提供贷款,在年底按设计目标达产达效。
十一、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昔阳县大寨绿草湾牧业有限公司出现的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纠正并规范了其财务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扶贫资金到位迟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制约扶贫项目的开展。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上级指标下达迟,加之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缓慢,导致扶贫资金不能及时下达扶贫单位,致使相当比例的种植、养殖项目难以在当年实施。今后,县政府将要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紧项目竣工验收,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报账速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十三、关于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辐射范围小,受惠人群少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县扶贫面积过大,加上资金投入有限,导致扶贫资金使用分散。我县现有贫困人口7.97万人,人均每年每人受益扶贫资金近44元左右,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为此,我县今后将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扶贫项目开发,真正找到使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十四、关于农业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部分资金问题:一部分是上级部门未落实配套农业资金222.59万元;另一部分是昔阳县农业局2015年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265.17万元,具体情况是:
1、农村沼气工程配套资金222.59万元上级部门未落实。 截止2015年底,农村沼气工程应到位资金2112.475万元,实际到位1889.89万元,(其中:2015年50.85万元,2015年1381.39万元)未到位资金222.585万元。其中:2015年国债项
目户用沼气工程省发改委配套未到位31.81万元,2015年新农村建设户用沼气工程市财政配套未到位资金70.975万元,2015年县财政配套未到位0.9万元,养殖小区联户工程省级配套未到位资金90万元,2015年超额完成任务省财政配套未到位28.9万元。
2、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92.5万元未及时下拨。
(1)新农村建设规划补助款:2015年重点推进村留庄村3万元,2015年试点村规划补助款4.5万元。
原因:①留庄村属于昔阳县新城规划范围,暂缓拨付。②2015年新农村试点村规划补助款发放文件未标清村名及金额,故未下拨。我县会尽快提出规划方案,加快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资金将随实施情况拨付。
(2)新农村建设街道硬化补助款185万元未及时下拨。其中:2015年重点推进村安平村10万元,2015年重点推进村175万元,
原因及整改结果:①安平村在2015年检查时街道未达硬化指标,未通过验收,年内未拨付,2015年该村对未达标的街道进行了硬化,并通过验收,已于2015年4月下拨补助款。②2015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街道硬化补助款175万元,由于上级计划文件下达较晚,未及时下拨到村,2015年经检查验收后,已于4月份全额拨付推进村。
3、新型农民培训工程41.67万元,未及时下拨。
原因及整改结果:该项目资金因部分培训工程在年底前未检查验收,暂缓下拨,2015年农业部门对项目进行了检查初验,并下拨培训资金32.8万元,其余8.87万元待省级验收后拨付。
4、201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款31万元未及时下拨。 原因及整改结果:201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项目涉及培训基地多、任务大,专业多、时间长,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培训工作,后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资金已于2015年2月拨付到项目培训单位。
十五、关于欠征两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的问题。2015年在第一次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我县红土沟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2341万元、兴利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1800.12万元、平盛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500万元,共计4641.12万元。在这次煤炭资源整合中,红土沟煤业有限公司为保留对象,另外两个为被整合对象,在保留矿井与被整合矿井签订资产收购补偿协议时,主体责任已明确,在下一步申领采矿许可证时一律缴清,否则,换发不了采矿许可证。另外,各煤矿所欠的22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同样一并缴清。
十六、关于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到旧村恢复耕地林建设的问题。2015年,我县共立项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三个,其中:杏丹峪村搬迁户90户,230口人,李夫峪村搬迁户64户,208口人,柏叶底村搬迁51户,217口人。配套任务包括新水源地建设打深井三眼和旧村复垦补充耕地
224.8亩;2015年,共立项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两个,涉及3个村,其中武家坪村搬迁296户,1164口人,郭家庄村搬迁272户,895口人。配套任务包括新水源地建设两处(武家坪村和罗庄村)和旧村复垦地补充170.4亩两项(武家坪村和郭家庄村)。
由于施工阶段物价上涨过快,特别是钢材翻倍涨价,造成村民建房成本加大,绝大部分搬迁户经济条件差,资金自筹部分难以解决,直接影响治理工程的进展速度。县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加快实施进度,尽快恢复耕地林建设,现阶段武家坪村20套未封顶外,其余都已进入扫尾阶段。
十七、关于因造林绿化省级资金下拨迟,造成滞留县财政资金635.7万元的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上级指标和资金下达迟;二是个别工程,如村庄绿化工程因天气干旱等原因,项目未及时实施,资金未能拨付。为了加快重点绿化工程进度,县财政已于2015年年初将资金下拨到林业局,并将按工程进度尽快落实到位。
十八、关于造林绿化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此资金已于2015年县财政配套42万元,剩余部分县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后半年全部配套到位。
除对上述市审计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外,县政府将借这次机会,要求全县其他部门单位对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进行全面规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报告
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范文十篇】 fw.wenku1.com2017-01-20 06:04 | #3楼
市卫生局:
《xx省审计厅关于2015至2015年度全省公立医院收费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综合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提出的问题,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并结合医院实际,积极整改,现汇报如下:
一、报告指出的问题说明及整改:
(一)静脉输液及药品多收费问题。
1、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医疗服务价格新增或者重新修订,均是由xx物价局发文到xx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组织当地医疗机构物价员根据茂名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测算,再制订出适合本地的收费价格。由于制订价格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造成文件传达的滞后,所以医院没有及时调整收费价格。同时由于我院对专职物价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新专职物价员对收费文件理解偏差,没有及时按有关文件要求调整收费价格。目前,我院已经认真整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调整了收费价格。
3、一次性注射器问题: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常会有两至三个病人有相同药品的输液,由于病人较多,护士人手短缺,为了提高效率,更快更好的为病人服务,在没有违反无菌操作规范下,
用一个注射器帮两至三个病人加药输液,而每份医嘱必须写明患者用药及耗材情况,从而出现了节支的情况。现我院已严格按有关规定收费,用多少收多少。
4、药品 “多收”现象。主要是在实际治疗中,一个病人有时用不完一个最小包装单位的药物或消毒剂,剩余部分如果处理掉极为浪费。为了减少浪费,常常二三个病人可共用一瓶。如伤口冲洗、关节润滑剂、皮试液的调配、儿科用药等存在节支。因为没有在电脑上销减实际销售数量,造成药品库存累计增加,显示为“多收”。现我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如完善相关药房药库、物价管理制度,各科室成立药品、物价专管员,负责药品的数量和价格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及时真实完整反映药品的进销存情况。
(二)ct投资成本回收快问题。
1、我院ct收费价格是严格按照物价收费政策进行收费的。该设备的收费金额还没有扣除设备运行的成本,经过扣除一切相关费用(主要为耗材费、维修费、人员费、水电费和折旧费等)后的净值较低。
2、我院是xx地区医疗中心,近年发展较快,尤其是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得到社会群众的认可,门诊病人及住院高速增加。2015年住院病人xx万人次,门诊xx万人次,至2015年住院病人已达xx万人次,门诊近xx万人次。由于病员增长较快加上设备管理
维修保养等管理到位,该设备故障极低,客观上造成医疗设备大多数超负荷、超时运作,所以回收成本快。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报告中指出的我院存在的问题,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到了其危害性,今后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对医院各科室的记帐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物价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加强服务,合理收费,彻底杜绝乱记帐现象的发生;
三是院物价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查对病历和一日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严格一次性医用耗材的收费规范。不该收费的耗材坚决不收,对于允许收费的耗材经上级物价部门备案后再收取有关费用。
xx医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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