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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办职责

时间:2022-12-29 00:34:57 招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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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办职责

1、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招标投标管理办职责

2、接到招标任务后,立即针对该招标项目做初步的市场调查,了解施工队伍情况和掌握市场行情,寻找、联系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或材料、设备供应方。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素质证书等有关文件的审查,必要时须派员到该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程或产品质量情况,填写资格审查表报领导审批。

4、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草案,委托或自编标底(大型项目由审核部编制标底),根据市场行情及以前的招标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核定投资额。

5、负责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及招标信息。

6、向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说明书、招标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7、标书发出后,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期间,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投标方关于投标方面的各种问题,组织并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投标单位到项目所在或生产现场进行实施考察和进行设计方案或施工图会审,了解其工程或产品实际情况。

8、按时收集投标书,同时收回向各投标单位发放的文件及资料,负责联系、组织召开开标会,议标会,按照工作程序及评标方法确定中标方。

9、编写开标会议纪要,由评标成员签名后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组织部门进行合同会签;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开标结果后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负责协助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商谈合同条款及工程施工运作细节,负责完成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工作职责2017-01-16 14:45 | #2楼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院招标投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学院各类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学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招标业务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学院各有关部门实施各项目招标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按规定应由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理的项目招标工作,并负责各项目招标工作的资料文件材料的管理;

三、拟定项目招标工作的计划,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发布招标信息;

四、拟定项目招标工作方案报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批准后,负责指导项目招标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具体实施。招标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项报批情况、资金条件落实情况、工作小组、项目招标工作任务时限和开标、评标、定标要求,拟采用何种招标方式,以及项目不能进行招标或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理由和依据等;

五、初审投标人资格、投标申请,在开标前接收和完好地保管投标文件;

六、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落实行政法规和学院规定的情况,特别对招标书的制定与发布,以及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招标项目合同的签订、验收、检验,结算支付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进行重点审核和监督,并将审核监督情况及时报交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决策依据;

七、向领导小组汇报学院招标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与意见;

八、管理学院招标工作“专家信息库”及其人员;

九、负责学院各项目招标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及承诺2017-01-16 14:44 | #3楼

一、对岗位的理解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标办”)是国科大招标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学校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完成招标的采购项目,对其合同履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招标采购中的投诉以及法律纠纷等相关事宜。

采购活动要在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下执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规定,确保每一项采购合法、合规。每一项采购,我们都尽最大努力让用户满意,服务好用户,让用户采购到好的产品或服务商,同时作为职能部门,还要站在学校角度,保证资金安全、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落实好我校廉政监督机制,规范化操作招标流程。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国家、上级单位关于采购与招投标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2. 制定学校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工作流程;

3. 学校各类采购招标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

4. 招投投标有关文档资料的立卷及归档工作;

5. 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履约过程监督管理;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合同执行及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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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及维护学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建立及维护供应商信息库及专家信息库;

7.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招标采购中的投诉及法律纠纷等相关事宜;

8.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本岗位日常工作事项,说明处理每类事项的制度依据 招标办主要日常工作为各位符合招标要求采购活动的招投标管理及合同监督管理,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承接学校各部门、各课题负责人的采购申请,梳理整合采购需求,与用户沟通采购注意事项,确定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与用户确认最终采购需求后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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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招标阶段:进入招标流程后,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规定流程推进各项内容,包括发布公告、发放招标文件、处理答疑、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发布招标公告、处理质疑投诉、发布中标通知、招标文件归档共十个环节,最后完成招投标。

第三阶段合同执行阶段:协助用户完成采购流程进入合同执行阶段,合同开始执行后,关注合同执行进度,验收环节指导用户完成分项验收,并组织最终验收工作。

招标工作主要法律制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做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15年4月修订)》;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5月修订)》。

具体分工如下:

1、 普通设备和科学仪器类采购

总体上参与制定学校设备和仪器招标采购、合同监督等工作的相关流程及规范,完善制定设备和仪器类采购文件及评标文件等模板。

准备阶段,确定服务对象对设备和仪器的需求以及采购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需求编制设备和仪器招标投标文件,并进行审查,防止因招标文件中仪器和设备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而导致招标工作无法完成;发布招标公告,对投标单位(供应商)的资格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解答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按不同的招标需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投标过程中,依法组织开标和评标,协助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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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结束后,统计报表,并报批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发布中标公告,与中标单位联系发送中标通知书;受理招标投标的投诉、质疑和纠纷,并归档招标投标文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拟定合同条款,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验收协调工作。

独立完成所需设备和仪器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调研工作,协助建设供应商信息库管理库和专家信息库,推进学校采购资源共享。

关注国内外有关设备和仪器招投标的市场行情,收集和整理有关招投标信息和资料,并分录和存档,建立数据库。

参与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和其他信息化建设,完成设备和仪器招投标相关信息的发布,并对网站的内容进行更新和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最新信息。

协助工程项目及服务类采购内容的招投标工作,并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 工程项目和服务类采购

参与制定学校工程和服务类招标采购、合同监督等工作的相关流程及规范,完善工程和服务类招标文件及评标文件等模板。

在招标准备阶段,与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负责人明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需求编制工程和服务类招标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方提出切实可行的资质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第三方审核,调研潜在投标方。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根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方资质、工程项目还需组织已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方进行现场踏勘,抽取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或更正。

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遵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或协助招标代理公司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结束后,统计报表,并报批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发布中标公告,与中标单位联系发送中标通知书;受理招标投标的投诉、质疑和纠纷,并归档招标投标文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拟定合同条款,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验收协调工作。

对部门招标投标采购和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实现文档规范化管理,确保每年完成的采购项目文档齐全、规范,年底能够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存档,保证招标采购有翔实记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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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网络信息化建设方面,负责建立并维护招标项目评审专家资料,收集专家信息并审核专家资格;协助供应商信息库管理和维护,参与招标投标管理办

公室网站建设,完成工程和服务招标相关信息的发布,并对网站的内容进行更新和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最新信息。

协助普通设备及科学仪器类采购内容的招投标工作,合同监督及合同验收工作,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并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完成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监督管理

采购项目完成招标后,由采购负责人或其指定经办人员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招标文件中已经对合同或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应该以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拟定后应按照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进入流程审批程序,流程审批程序中,招标办负责对合同内容进行检查,包括合同价款、合同主体内容、保修条件、付款条件、保证金等合同要素,并保存合同电子版。

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由采购负责人具体负责。

合同验收前,采购负责人应组织进行项目预验收,预验收内容包括工程或技术指标验收、资产验收、用户培训确认、档案检查(文档应符合档案室相关要求),完成预验收后向招标办提交验收申请。

由招标办牵头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包括:有关专家、纪检、财务、资产、档案管理、招标办以及使用单位人员(工程项目还应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组成。对技术性较强的项目,须组织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后,方可组织验收。

验收过程中,招标办应准备采购记录(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申报及核准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标准、评标报告等),采购负责人准备合同文本、设备验收清单、变更过程文档、工程图纸、监理记录等。

项目验收后,验收小组提交相应的验收报告,作为最后结算和付款的依据。并分别按照规定进行文档归档。

三、本部门需同其他部门协调办理的事项(说明何者由本部门主协调,何者由本部门配合,并对主协调事项说明协调程序与制度依据)

(一)主协调事项

1、积极协调学校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促进采购项目招标活动顺利推进、合同按时执行,并确保招标监督机制的落实。目前学校招标采购已经基本形成监督机制,每一项招标开标评标邀请纪委监察人员参加,每一项价格谈判邀请财务人员参加,每一项合同验收由资产、财务、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因此今后工作要更多的协调这些相关部门。

2、招标采购项目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因此需要招标办主动协助主采购部门协调其它部门,尽快落实招标工作;某些采购人因为工作原因,招标文件准备过程中时间周期较长,需要招标办主动协调,协助推进。

3、充分了解和掌握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做好部门内的配合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通过各部门同事配合,如资料对接、制度对接、流程对接,保持信息的顺畅交流和沟通,高效完成招投标工作。

(二)配合事项

1、学校重大任务部署过程中,通常需要集中进行采购招标,因此需要配合相关负责人协调完成各子招标项目。

2、每年年终,财务支付压力较大,很多年度计划需要在最后几个月执行,招标工作需要配合财务完成支付进度安排。

四、本部门能主动为师生和研究所提供服务的事项

1、主动联系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政府采购与招标采购信息,为资产管理提供数据基础,积极与资产管理人员沟通信息,定期提供资产采购情况。

2、主动推进合同验收工作,积极与采购负责人联系,进行项目预验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3、主动与科研部门、各园区管理处、基建处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项目采购计划,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

4、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采购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解决在整个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的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五、岗位承诺

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照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开展各种招标采购活动,廉洁奉公,将严谨作为招标工作的第一要求,避免因为招标流程不规范产生的投诉;积极与部门领导沟通,把握好招标采购工作大局,落实部署学校重大采购招标任务,做到敬业奉献;积极主动牵头组织完成部门各项计划,积极创新,主动服务,提高管理与服务意识;勇于承担,团结同事,努力营造一个团结融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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