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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2 22:30:11 佩莹 招标 我要投稿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大宗材料采购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以采购主管领导、采购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财务经理为组员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四、招标规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五、招标原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 标

  一、确认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符合招标规模中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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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公开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内容

  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a: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b: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c: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d: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e: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f: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职责

  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a、采购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

  b、工程部或技术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c、工程部或或技术部、采购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d、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人代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c.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 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采购部牵头,技术部、及使用单位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5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项目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相关负责人后,由采购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合格通知,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五、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由采购部部牵头,采购部、技术部、法务部等共同拟订。

  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b.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c.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d.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e.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f.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g.设计图纸。

  h.投标辅助资料。

  六、职责及分工

  1、技术工艺组、项目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

  2、采购部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3、采购部人员拟订供方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确定供方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开标

  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财务部、审计部、技术部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二、评标

  1、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使用)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公司领导原则上不进入评委会。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评委的产生由监督人员在开标前2小时内从相对应的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逐一通知。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随机抽取的评委难以胜任的,可由公司直接确定或向社会选聘。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民主推选或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但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代表一般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5、评标应在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6、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未能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招投标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9、评标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评委会成员共同签字后才可生效。评标报告经招投标组织单位审核后,由招投标组织单位向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10、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不能诱导其他评委,更不能打感情分、印象分;评委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透露评标过程有关情况和评标结果;评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四、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2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2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采购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审批确定。

  2、根据公司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审批确定的中标单位,采购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采购部负责向招投标监督负责人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起草、签订合同。

  6、合同条款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用语要严谨,尤其要明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禁止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字句。

  7、合同起草、签订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相关责任

  一、XXXXXX

  1、公司每年应当组织对各招标组织单位进行一至两次专项效能监察。监察的重点内容是:是否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是否按有关程序办事;为企业节约了多少资金;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审计部门应对招投标项目进行抽审。

  2、违反本制度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直接发包或指定供应商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除对单位(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对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

  3、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

  4、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要给予相关处罚。

  二、XXXXXX

  1、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进入施工阶段被发现的,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

  2、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取消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招标组织单位或经办人有伪造原始资料、篡改中标结果、提高中标价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4、中标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a、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给他人的;

  b、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包给他人的;

  c、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

  5、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监理人员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未按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的,应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员和施工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6、监督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一、招投标相关资料由招标组织单位收集后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二、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xxx公司 。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

  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

  (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

  (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

  (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二)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由采购管理中心拟定;技术部分要求由项目部拟定,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项目部沟通以准确确定技术部分要求。

  (三)招标文件拟定后,项目负责人的.上级领导应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第八条法务部审核招标文件

  按照公司在招标采购方面的规定,所有的招标文件在发售前一定要经法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盖章生效。

  第九条发出招标邀请

  我司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对于项目时间相对比较紧、供应商数量并不多的情况比公开招标更有优势,也不失公平性。根据具体的采购材料,我司一般采取电话邀请或邀请函两种方式来发出招标邀请。

  第十条发售招标文件

  (一)根据我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采取的是发售的方式,由各投标人自行自愿购买。

  (二)标书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招标项目总金额来确定,招标文件一经发售,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第十一条勘测现场

  供应商有要求勘测现场的,相应的项目采购负责人必须陪同前往。具体的时间行程安排,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应先与项目部沟通后确定,不允许供应商私自与项目部接触。

  第十二条答疑

  对供应商就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答疑,必须使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避免以后出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使本来可能有实力中标的供应商被废标,影响采购的整个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取投标文件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盖骑缝章,如未未作以上操作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三)收取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用途要提前和供应商解释清楚。

  第十四条开标和评标

  (一)评标的评委必须有项目部、采购管理中心、总经办三方参加,评委的总人数需为奇数。

  (二)开标前必须拟好评分标准,并确定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比重。

  (三)评标应从技术标、商务标两方面评审,由相应的评委分别评比,杜绝腐败隐患。

  (四)开标时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参与开标的各方人员签到表、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表。

  (五)按照技术标得分,从所有的投标人中选出得分前七名。

  第四章商务谈判

  第十五条要求供应商第二次报价

  和技术标得分前七名的供应商联系,要求他们在价格再次下降,并根据最新的报价在剩下的七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五名。

  第十六条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

  和供应商再次联系,要求他们进行第三次报价,并以价格为标准在剩下的五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三名。

  第十七条第一轮谈判

  经过三次报价后,正式进入谈判程序,首先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与选出的供应商进行4次谈判,并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八条第二轮谈判

  在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各项目负责人的直接上级与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的2次谈判,综合考虑各供应商在技术和价格上的整体实力,初步确定中标供应商,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九条第三轮谈判

  由部门负责人与初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进行最后谈判,做好谈判增值记录。

  第二十条商务谈判原则

  (一)毛巾挤水: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后进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报价的过程为毛巾挤水过程,通过这两次报价使采购价格初步下降。

  (二)毛巾烘干:在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后,开始正式进入谈判阶段,通过三轮七次不同层次的谈判,达到进一步降低价格的效果。

  (三)谈判原则:没有计划的不谈判;没有目标的不谈判;没有前后台管理措施的不谈判;不封样不谈判;没有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不谈判;没有3家以上供应商不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对价格没有决定权。

  (四)轮谈判都应体现增值过程。

  第五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字

  由我

  方拟定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并交法务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首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进行系列的评审我方才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成本降低的机会

  作为采购人员,我们应努力抓住成本降低的每一个机会。合同通过总经办评审后,我方在合同上签字前可以进一步与供应商就价格再一次商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一式4份,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各一份,行政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做好回访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资料存档

  招标采购必须做到一材一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清单及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谈判增值表、采购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3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对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选择合格的投标方,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标。

  第3条 原则上项目造价在××万元及以上时,项目物资采购必须通过招标的办法选择合作单位,并且至少有三家以上的单位参与竞标。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1.项目造价在××万元以下时,项目部可选择三家以上合作机构,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合作单位,填报《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小组审批后即可。

  2.经公司董事会审批过的、与公司确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项目。

  3.某些地方政府的垄断工程。

  第5条 公司招标时应遵守以下6项原则。

  (1)全面招标原则,凡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全部招标。

  (2)整体招标原则,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不允许拆分。

  (3)资质审查原则,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公司的资质审查。

  (4)低价中标原则,在同等情况下,价低者中标。

  (5)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工作的程序、步骤等全部公开,禁止暗箱操作。

  (6)保密原则,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的保密工作,以避免影响招标的公平性。

  第2章 招标的管理机构、职责

  第6条 项目采购招标管理由公司设立的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作小组由项目部经理、施工经理、采购经理、财务部经理等人员组成,招标小组进行集体决策。

  第7条 招标工作由采购主管组织人员具体执行。

  第8条 招标过程中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1)项目部人员提出全面的招标要求,组织人员负责招标的执行工作,监督招标工作的进程。

  (2)采购人员负责预审投标单位的资质,建立合格投标商的档案,编制招标文件。

  (3)财务部人员,负责与其他部门共同编制标底、参与评标工作。

  第3章 对投标方的要求

  第9条 项目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经过公司招标小组的审查方可参加竞标,所有项目采购招标必须从合格投标单位中选择。

  第10条 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管理规范。

  (2)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技术力量与资金实力雄厚。

  (3)在以往的经营中信誉良好。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第11条 对合格投标单位的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每隔一段时间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工作的质量、进度、与公司的配合程度等,评估结果记入其档案作为选择依据之一。

  第4章 招标的过程及要求

  第12条 招标的过程一般分为制订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解答招标疑问、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及资料保管9个阶段。

  第13条 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根据项目部提供的资料编制整体招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4条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采购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起草,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后作为公司的标准格式文件。

  (2)规范的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与附件。

  ①正文内容,即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物资需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

  ②附件内容,包括物资需求清单、拟签的'合同等。

  (3)招标文件中的物资需求应包括计价文件约定、合同造价的包含范围、货款的支付方式、主要材料价格、采购过程中各种费用的

  提取方式及报价明细表等内容。

  (4)施工类工程采购招标一般根据施工图中所需材料、设备编制标底,以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若施工图不能及时提供,应采用费率招标。

  (5)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与合同中明确计费的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的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采购物资的造价,双方就核对后物资总造价签订补充协议。

  第15条 招标信息的发布与投标邀请。

  (1)招标信息应在当地主要的报纸上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发布手续。

  (2)实行邀请投标时,邀请对象从采购经理提供的合格投标商档案中选取。

  (3)若合格投标单位档案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由招标工作小组重新组织考察确定符合要求的投标方,录入合格投标单位档案。

  第16条 发标与答疑。

  (1)在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前,招标工作小组需根据项目要求和公司规定对投标方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参考本制度第10条的相关内容。

  (2)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记录文件应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第17条 开标。

  (1)在投标文件收取截止日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在招标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开标时应现场拆分,参与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记录开标内容与过程的文件资料进行存档。

  第18条 评标与定标。

  (1)评标、定标时一般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标打分法与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议,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各投标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与论证。

  (2)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并结合项目的具体状况,客观、公正地制定评标办法。

  (3)评出的中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且投标价格原则上应该是合理的最低价。

  (4)在投标与定标的过程中,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应回避。

  (5)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单位的标价相同或接近,则应对比投标方的企业信誉、资质、以往业绩等,在这些方面占优势的企业可优先中标。

  (6)确定中标单位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第19条 招标结束后,采购经理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收集整理招标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第2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全公司员工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2. 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指挥和调动;

  4. 爱护公共财产,保守公司的机密;

  5. 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职责范围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各项资金收入制度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的标准。

  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会计报表。

  3.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协助领导制定有关财产管理,经济核算,费用开支等具体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实行。

  5.妥善保存会计档案资料,接受财税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每月为公司经理提供全公司的财务情况,为公司搞活经济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参谋部的作用。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财务部经理是会计主管,负责协调、研究、布置和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税务部门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与合作。

  3.对公司的记帐考凭证进行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4.负责控制本公司使用的发票,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做好发票检查工作。

  5.安排和检查落实各项会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登记总分类帐,做好总帐与分类张的对帐工作;需要作内部转帐的经济事项,编制转帐记帐凭证。

  7.编制各期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编制内部报表,向本公司领导提供必需的财务资料。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归档制度

  第十八条 需归档的工程咨询文件是咨询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委托工作内容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成果文件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工程量清单、钢筋量表、工程标底、工程预算书、造价过程控制各阶段文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各阶段文件等)及电子版;

  2、工程量计算底稿类(要求分专业装订成册);

  3、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九条 归档的时间

  一、委托方所委托的咨询工作全部结束或其中一项工作完成后3日内整理归档。

  二、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 归档责任

  一、委托工作内容既有招标代理又有造价咨询工作时,归档工作由造价咨询部负责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所含招标代理资料由招标代理部经理配合提供;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时,归档工作由招标代理部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归档编号

  一、根据具体工程存档资料的种类、数量进行归档编号;

  二、档案编号由合同号和序列号组成。

  第二十二条 存档

  档案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档案管理室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招聘

  (一)聘用原则

  本公司征聘员工本着“任人为贤,唯才是用”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视其对某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的业务常识及要求态度为考核的准侧。

  (二)聘用期限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1~5年,由聘用人根据岗位要求和受聘人情况确定。

  2、岗位聘用期限应低于或等于本人劳动合同期限。

  3、健康检查复试合格并确定录用者

  第二十四条 录用与入职

  (一)经公司同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和规定内容,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应聘者应按行政部指定时间报到上班。

  (二)新员工入职一律要求做健康检查,主要了解其身体状况是否能胜任工作要求。体检一般由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员工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法律常识、财务常识、建筑工程常识等。

  (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规模、架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介绍其与公司各位同事认识。

  (五)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后,依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异者经部门负责人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获提前转正。

  (六)如若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个别员工的试用期可酌情延长。

  (七)员工试用期间,工作不满六日提出辞职者,不予计算薪资。

  第二十五条 转正

  (一)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在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时,根据评核情况,由行政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填写《员工评核表》、后交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逐级报批,决定其是否正式录用。

  (二)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经逐级评核报批,可提前转正。

  (三)正式录用后的员工,证件齐备者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合同标准文本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补充合同条款或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离职

  (一)离职

  员工若要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职。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则需向公司交付一个月工资代替。于试用期内,通知期为十五天或以十五天工资代替。

  (二)辞退

  依据员工工作表现违例、工作失职或不适应本公司企业文化者,公司有权

  辞退;因公司业务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辞退人员。

  (三)开除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故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较大影响者;拉帮结派,不务正业,蓄意制造不良情绪者;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者;公司可对其予以开除,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将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或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裁员

  倘因公司业务条件或经营方针变化而产生多余的员工,又未能安排其他工作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章 质量目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质量目标:

  a)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b)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8%以上

  c) 顾客满意度达到97%以上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部质量目标:

  d)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e)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9%以上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条 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第三十二条 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第三十四条 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第三十五条 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第八章 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 各岗位职责分工,按总公司的责任制度管理。

  第九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1.分公司公司的公章、总负责人的私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会计的私章、出纳的私章:分别由会计、出纳负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

  第四十一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批准不符或与政策相违背,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四十四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招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6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有限公司采购工作,适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生产和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外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的各种招标活动。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

  专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

  (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

  招标办职责:

  (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三)牵头召集企业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

  (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

  (六)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七)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七条

  招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招标监督工作由招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行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活动的违纪违规行为。

  招标范围

  第八条

  物资类:

  (一)集团公司内部各类资金渠道投资的固定资产设备;

  (二)集团公司各分公司的设备材料等;

  (三)凡纳入集团公司集中供应物资和一次采购单件价值5万元以上或单项物资年累计采购10万元以上的物资;

  (四)凡安全生产急需或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特殊物资,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请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招标办备案,可作比价或议标采购。

  第九条

  工程类:

  (一)凡投资在30万元(安装10万元,装修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二)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工程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招标办备案,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条

  服务类:

  工程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估等服务活动。

  招标程序

  第十一条

  国债资金项目、国补资金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专项资金、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处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后,由业主或主管业务部门及时向招标办提供图纸、技术参数和其它相关要求,招标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示招标管理委员会主管领导后,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招标公司组织招标。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内部专项资金项目发生的物资采购和工程业务,由招标办委托相应招标公司组织招标。具体程序如下:

  (一)设备类:

  集团公司资金计划下达后,使用单位或业主根据生产需要和计划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技术论证和设备选型,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前设备生产周期一个月,将采购计划报送招标办。

  招标办分类汇总,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招标公司招标。

  (二)材料类:

  使用单位根据年度、月度需求计划,及时将材料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采购供应部;采购供应部汇总、初审、利库后,将需求计划调整为采购计划,及时上报招标办。

  招标办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上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招标公司招标。

  (三)工程类::

  集团公司资金计划下达后,业主单位及时将立项审批、工程设计等相关文件,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资料报送招标办。

  招标办受理工程项目招标后,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分析,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

  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方法和开标日期,委托相应中介机构组织招标。

  开标、评标

  第十三条

  招标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书面委托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特种情况不能公开开标的,招标公司请示招标管理委员会后,在评标委员会内部开标或比价定标。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3。评标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抽取,邀请使用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专家或领导参加。

  第十六条

  每次招标前,招标办根据招标的类别,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经集团公司招标专业委员会专业组长审核确认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开标后、评标前宣布。评标活动由主任评委主持。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评标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标厂商的设备质量、技术、价格、服务、信誉等综合评审,推荐出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信誉好、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

  招标公司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核后,及时公示。招标公司依据评委会意见编制评标报告,报招标办备案。

  第十九条

  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的,招标公司应给予答复,答复时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的有关评议情况。公示期满后招标公司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有关单位与中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并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报招标办。

  专家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集团公司实行专家评标定标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专家库成员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办法,从集团公司工程、水厂、物业等战线选聘产生。

  第二十三条

  招标办负责建立招标评标专家总库。有关部门可根据其业务范围,分别建立工程、设备、材料专家分库。专家库成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和自学招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文件规定,提高自身素质,确保评标工作的圆满完成。

  准入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了优化供应商结构,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可靠、技术先进、证件齐全、价格合理、售后服务优良,保障安全生产物资的正常供应,集团公司逐步实行物资市场准入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招标办是准入商的管理部门,对准入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准入供应商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信誉等进行调查研究,每年组织评审一次,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合格的准入供应商由招标办下文公布。

  第二十六条

  供应部门及其他单位采购物资时,必须从准入的供应商中选购,特殊情况需要在准入商以外采购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招标办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指定供应商。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需招标而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有关部门不予签订合同,财务审计部不予付款,工程管理部不予决算。

  第二十八条

  招标管理委员会监督组对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及严肃性。

  第二十九条

  招标办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单位招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招标办定期对招标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招标过程中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条款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

  招标办负责将招标的有关情况作为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定期公布于众,接受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与集团公司原有文件规定相抵触时,按本办法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它下属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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