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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销售招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规范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1.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1.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1.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1.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1.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成员企业、河北中大控股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1.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 招投标组织
2.1 成立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
2.2采购供应部在公司招投标委员会领导下,组织采购或招投标工作。
3 招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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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3.2采购项目的立项和报备
3.2.1 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2.2凡通过采购立项流程的采购项目完成后,招标方必须将中标结果向公司领导进行报备、报批。
3.3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成员企业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3.3.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3.3.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如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工程建设项目等。
3.3.3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3.3.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
3.3.3.2缺乏市场竞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3.3.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甚至需要对 2 组织招标公示
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3.3.3.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3.3.3.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3.3.4 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3.4.1 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
3.3.4.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3.5 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3.3.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3.3.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3.4组织招标
采购供应部在接到手续完备的《采购立项申请表》(附件二)后,组成5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并进行招标分工,报总经理确定。基建工程由基建办为主成员;生产设备材料等由生产单位为主成员,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参加。
3.4.1采购供应部评标委员会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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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公司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招标会议。
3.4.2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生产部门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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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4.3招标费用
(1)标书费用,根据招标标的额确定每份标书定价100-500元之间;
(2)招标保证金,根据标的额确定每项招标保证金在1万-10万之间。
3.4.4公示
3.4.4.1所有符合资格和邀请的投标方名单需要作投标方名单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招标方才能发售标书。投标方名单公示格式见附件三。
3.4.4.2 公司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中标方后,需在七日内进行预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单。预中标公示格式见附件四;中标通知单格式见附件六。
3.4.4.3 公开招标的需在公司对外网站上公示或在标的物对应-招标网站上公示。
3.4.4.4 采用其它方式采购可在公司OA系统中进行公示。
3.5开标、评标、中标
3.5.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3.5.2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5.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3.5.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人,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五。
3.5.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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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所有招标采购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多方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5.7职责分离
招标方、采购执行部门、标的物最终使用部门、标的物技术文件准备单位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职责分离。采购人员不得参与货物或服务的验收,对标的物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协同使用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4 投标规定和罚则
4.1投标规定
4.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4.1.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书;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各种资质证书和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4.2罚则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包括履行推荐、评标、谈判、定标、监督工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4.2.1 将依本制度规定应-招标、谈判、询价而未进行的,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的;
4.2.2 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方透露招标、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2.3 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项目启动后定标前不得与任何投标方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进行与本投标有关的代理等活动时,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必 5
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应采取职务分离制度。
4.3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以下处理:
4.3.1 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处分;
4.3.2 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或三年内禁止参与公司招标活动。
4.3.3 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补偿公司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责任。
4.4 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经公司总部核实通报后,五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公司范围内的任何采购工作;
4.5 凡违反采购工作纪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5.1 本制度由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5.3 本制度与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三:投标方名单公示
附件四:预中标公示
附件五:评标报告
附件六:中标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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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招投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徐德茂
成员:温鸿、周克生、王剑英、晏和平、侍浩浩、满树军、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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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机密文件注意保密
投标方名单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招标方: 采购方式:
投标方名单(包含资质): 1、 2、 3、 4、
单位: 日期:
预中标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招标方: 采购方式:
中标单位(包含资质):
单位: 日期:
评标报告
依据《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过招标委员会认真研究、分析和比较,现决定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 。
中标通知单
(项目名称) 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家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议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单发出之日10日内,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请贵单位派代表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我方洽谈合同或协议,贵单位中标条件如下:
1、 中标范围和内容:。 2、 中标价格:。 3、 中标工期:。 4、 中标质量标准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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