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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招标代理合同
工 程 名 称: 龙首壹号 住宅小区
工 程 地 点: 甘肃省金昌市
委托方(甲方):金昌市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方(乙方):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6月5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金昌市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方(乙方):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金昌市龙首壹号住宅小区建设工程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3、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
4、招标内容:金昌市龙首壹号住宅小区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计价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代理业务范围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拟使用的合同条件、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料清单;
3、协助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4、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组织开标、评标;
6、参与开标、评标,提出建议或咨询;
7、协助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咨询、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7、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的人为干预,维护公平竞争;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公平、公正、公开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及影响正常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初步设计批复、资金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3 日内做出书面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5、对招投标相关资料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
7、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进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参加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按国家发改委[2002]198号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元整(¥: )。(不包括专家评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于本协议签订后,招标结束后委托人一次性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陈 彬 职务:工程部经理
十一、违约、赔偿、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方与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a、b两 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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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交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代理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三、其它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 托 方(甲方): 代 理 方(乙方):
金昌市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金昌市
联系电话:13511642848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 大街122号(勤俭巷新华书店二 楼) 联系电话:13993520019 0935-2233399 邮政编码:7330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威 西街支行 银行帐号:62001660401051500694 2015年6月5日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2017-01-16 07:23 | #2楼
项目名称:汕昆高速公路贵州境板坝、江底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采购安装 甲方(委托单位):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 乙方(招标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日期:2015年1月15日
委托地点:贵州省兴义市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汕昆高速公路贵州境板坝、江底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采购安装(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汕昆高速公路贵州境板坝、江底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采购安装
2.委托内容: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采购安装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叁万捌仟伍佰陆拾元 (¥:38560.00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7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代理费(即:11568.00元)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叁万捌仟伍佰陆拾元 (¥:38560.00元)。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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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2017-01-16 07:22 | #3楼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
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 年 月 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浔阳区金鸡坡 3﹑工程规模: 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
约11万㎡。分期实施。 4﹑单向合同估算价: 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 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1
第三条 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项内
容
一﹑确认请在标题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
6.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 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
8.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 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9. 编制标底;
10. 编制工程量清单;
11.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2. 编制评标报告;
13.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
14.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 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16. 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 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 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
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
3
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4. 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
6.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7. 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当在发出 4
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
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7. 负责本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责任人 (签字).电话 .
8.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转让第三方;
9. 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造成代理人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
标人收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扣减代理费用,
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责任赔偿;
10.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费用的约定及标准
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或按《关于颁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2001】1号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按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 幅度不超过20%.
附: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 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月良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月良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1.0%=1万元
(500-100)×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1、全过程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 收取;
2、招标代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 收取;
3、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总制价的 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闭编制标底、差旅费、住宿费由 负担。
5、其他 。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招标人代理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招标代理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付清。
第九条 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
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大写)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 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金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监管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释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建设单位(章 ) 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二零零 年 月 日 二零零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人: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地 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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