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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产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县 路 号,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性质为商住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地,用途为 用地,由 本土地使用权证组成,证号为【茶国用(20 )第 号】:详见甲方所提供的附件一(土地使用权证清单)。 2、甲方保证该地块没有被查封、抵押、出租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者影响到本次转让的情形。
3、甲方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本次转让,且均同意放弃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优先权。
二、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2原甲方已领取的该项目政府相关文件及相关设计方案;(出示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三、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和甲方在该土地上的所有成本支出及收益费用、地上附着
物、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该土地转让后后期开发过程中的一切开发成本及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土地房屋交付、转移登记
4.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4.1.1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对甲方股东XX享有的债权 万元冲抵转让款的方式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万元,甲方及其全体股东均予认可。
4.1.2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移登记完成后(登记至乙方指定的人名下)15日内,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转让款X 万元向甲方支付完毕。
4.2、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发生的项目开发过程中相关手续、资料需更名,甲方应全力配合。
4.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当日将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相应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保存,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转移登记手续。
五、转让的法律风险承担
5.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随之转移给乙方,后期的开发权利由乙方独自享有。
5.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涉及有关该地块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的产权瑕疵及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均由甲方承担;自甲方将该地块交给乙方之日起且完成过户手续后,乙方独自享有该地块上后期开发的所有权利和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6.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乙方原因除外)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主要义务超过120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
一周内双倍退还乙方已付的转让款并另行赔偿乙方后续已实际支出的该项目投资款150%(包含100%的投资款、50%的投资损失)。如甲方无力退还乙方的转让款及其应支付的违约金时,乙方有权依法变卖本协议转让的标的物来实现乙方的债权,甲方无条件配合。甲方退还和赔偿完毕之日,乙方将转让土地及相应开发资料交还给甲方。
6.2、因甲方隐瞒,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主张权利或甲方其他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按本条第6.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
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继续按照乙方要求履行本协议义务。超过120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则按照本条第6.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受到限制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发进度,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依法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7.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原因除外),应按转让总价款的20%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7.2、乙方迟延付款超过60天后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千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付款超过12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20%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所有的投入甲方不予补偿。
7.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移交回甲方,乙方将转让土地及相应开发资料交还给甲
方。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8.1、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项下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8.2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各股东不得对本协议提出任何异议。
8.3、在签署本协议时,无任何其他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个人等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及与甲方相关的其它债务,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8.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其他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通知
10.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
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0.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
乙方: ,
10.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房产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 (下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的前提下,就甲方名下拥有位于高速路入口:即深圳市南山区地块的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全部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概况:
1、土地项目使用位置:
2、土地项目使用证号:
3、土地项目所属使用性质:
4、土地项目占地面积:
5、地上建筑物:
6、土地使用期限70年,或按国家对村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执行。
上述土地项目及地上所有整体物业,甲方作价以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100,000元)含税,全部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以人民币为单位),也可在香港转交港币对接人民币。
二、付款与转让方式:
1、甲方在协议签定时出示提交对该土地项目完整的使用权证,(土地使用卫星图、村委建设规划平面图、该土地项目规划建设平面结构图、该土地项目的建1
设和材料清单、施工单位建设的验收签证书等有效手续)以证实上述该土地项目的合法和有效性,并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及自主权。
2、乙方提供银行帐户,协议签订后五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元)作为该项目的转让订金。
3、乙方支付足额定金后,甲方随时可交付该项目物业给乙方进驻使用。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该土地项目的使用权签证转让过户手续给乙方,可在律师事务所做见证,见证费甲方负责。过户手续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保证过户到乙方指定人名下,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4、签订该协议及支付完成订金,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乙方在5月底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余款给甲方,甲方同时将办理完成的全部相关手续及资料提供交给乙方,包括税费。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土地项目的使用权及相关手续的有效性、真实性及村委的规划合法性,并无任何的产权和经济纠纷,保证没有任何抵押和贷款,保证没有第三方妨碍乙方的使用权和自主权。
3、在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甲方不得将该土地项目再转让给第三方和抵押。
4、甲方保证该土地项目使用权不属违法使用,甲方协调好有关部门不会强拆强收,如遇政府征收拆迁或城市更新,土地地面上项目的征收拆迁赔偿归乙方拥有,与甲方无关,土地费归甲方所有。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拖延过户手续的办理时间。
6、该土地项目包括地上的建筑物如有租赁,甲方无条件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及自行退场复原现场给乙方,安置和赔偿承租人的经济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7、维护乙方的土地物业使用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权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权,除国家建设征用外,甲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该协议。
8、甲方确保乙方的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水停电,特殊性停水电的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的水电费及土地物业租赁管理费村民同等待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有足额的资金按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给甲方;
2、在过户手续办理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尽力配合甲方及提供指定受让人名下所需的相关资料给甲方。
3、该土地项目包括地上建筑物如有承租户,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优先让原租户继续承租。
五、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为本协议的履行提供便利。
2、在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按时履行的,双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因单方面迟延履行本协议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须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3、如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对方及报警,48小时内将事件以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
4、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保证通讯正常,如因更换电话号码、地址、银行帐号等未告知对方而造成损失或收不到通知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把全部转让款支付完毕起,该土地项目的使用权及租金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定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该土地项目,并无条件为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各款项的,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转让过户使用权手续给乙方的,甲方需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总额加倍30%赔偿给乙方,延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必须按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总额退还给乙方,甲方并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其它:
1、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该协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顺延时间或解除本协议。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的,经协商无效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的结算单位均为人民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地:深圳市
日期:2015年3月 日
3
房地产类合同——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又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转让其所属的44.5亩土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属 土地,以每亩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作为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发用地,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保证该土地的权属、证明齐全,手续合法。
二、该宗土地的债权债务及原有人员安置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该土地的债务及人员安置问题影响甲方的项目开发进度,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该宗土地的房产主证、1:2000图,并拆除该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
四、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半年内(即 月底)甲方再向乙方支付 万元;其余款项在售房款中按 元/平方米提取,提完为止。甲方为乙方收款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在内的一切便利。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 元到位后,乙方在二个月内必须完成地上物的拆迁,并同时处理完毕有关拆迁中的一切民事问
题,如果乙方因折迁不及时导致甲方无法组织施工,由乙方承担甲方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由法定估价部门估价赔偿。
六、甲方同意建成后的居民小区由乙方先行进行物业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先定物业公司管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撤出,乙方在进行过渡期间的物业管理必须认真负责,积极履行义务,如发生业主不满意或投诉率较高的情况,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乙方在进行物业管理中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予在性质上补偿。
七、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不能按上一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转让金,则按应付款额计息作为惩罚,月利率为 ‰。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都应承担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在申报经济适用房项目过程中,乙方给予积极支持,作为回报,甲方同意在项目启动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乙方可用人员。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文约定。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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