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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政策改革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8日发布《中国土地政策蓝皮书(2012)》,蓝皮书系统地总结和评价了2012年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化和执行情况,汇聚了一年来土地政策研究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1]
内容包括政策评价篇、地方创新篇、理论研究篇和调研报告篇四部分。蓝皮书透露,明年土地政策将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快推进城镇化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政策评价篇对2012年土地政策的总体情况以及土地规划、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地价地权管理等专项政策进行了回顾和评价,并对未来政策走向作出预判;地方创新篇选取部分地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对其土地政策创新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理论研究篇重点从理论层面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进行分析和思考,提出了完善政策的建议;调研报告篇汇集了2012年部分优秀的土地政策调研报告,为完善土地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依据。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郑凌志在会上指出,蓝皮书对2012年主要土地政策进行了回顾:2012年,土地管理政策继续延续“十一五”期间的主线,在严格保护耕地、积极参与宏观调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些地方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开展了许多制度创新,推动了土地政策的发展。主要有五个方面:(一)严格保护耕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二)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加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四)推进土地管理法修改,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五)多方开源,出台多项政策,加大土地供应量。同时,蓝皮书对2012年的土地政策进行了评价,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在保障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二)在促进了城乡统筹过程中,保护农民利益;(三)注重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蓝皮书也对2015年的土地政策作出了判断:2015年的土地政策将延续2012年的方向,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统筹等方面着力。土地制度改革一个可期的方向,首先是完善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等。此外,允许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参与城镇经营型项目的开发,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办法,合理确定国家、地方政府、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比例等,也是改革热点。同时,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存量土地的盘活、再开发利用也是政策的重点。
国家对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最新消息2015
国家最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已经出来了,接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今年这三个重要文件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试点工作。
国家已陆续出台三个重要文件,包括《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各个细分领域改革方案及工作也将逐一推进。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意见》提出四大任务,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要求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国家对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情况
2015年11月29日,国务院副汪洋在合肥参加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时表示,农村改革试验区是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应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梳理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项目,不难看出,在新一轮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规划中,农地改革成为试验区的重头大戏。
根据农业部此前规划,新一轮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项目共有19项,其中有7项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等5项试验任务,需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的改革试点方案和程序另行安排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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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2012年公布的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等改革任务,而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议题提到了新的高度。
“人地失调是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1月30日,“第三届中国城市管理高峰论坛”在天津召开,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地失调”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建设用地外延扩张、粗放利用,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其次,城镇土地开发强度偏高、布局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再次,当前普遍存在的城镇建设中大规模低成本征地的方式难以为继,过度依赖土地财政还存在经济金融风险。此外,城乡分隔的二元土地管理模式阻碍了城乡发展一体化,固化了城乡利益格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乔润令则进一步指出,从各地的城镇化实践来看,许多地方政府大包大揽、过度介入,导致地方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并最终出现“被套牢”的风险。
他认为,政府过度介入对新型城镇化存在一定危害。不仅使得地方政府可能被城镇化“绑架”之外,也可能使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居高不下。他呼吁政府将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农民,把更多的操作领域交给市场。下一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关键是政府逐步放松管制,逐步把该市场配置的资源交还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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