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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8 11:55:12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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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与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前经济和就业形势,帮助更多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从2015年4月底开始,团与县农业银行合作,面向我县广大农村青年推出小额创业贷款项目,为有创业能力和创业热情的农村青年开设“绿色通道”。项目自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切实服务了一批农村创业青年。截至10月底,全县共扶持创业青年576名,发放创业贷款 2272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按照预先制定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开展工作,并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步步为营,以此来认真扎实的推进项目实施。

一、明确工作侧重点,积极示范、引导、服务

团组织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我们不能像政府部门一样直接出台政策,不能像金融机构一样直接发放贷款,不能像公益性社会组织一样无偿运作,不能像市场主体一样直接参与经济行为。有限的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决定了我们不可能服务到所有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因此,我们把工作侧重点放到了示范、引导、服务上,积极认真做好信用示范户 1

工作,并以点带面,以部分农村青年创业成功示范引导更多农村青年创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按照市场规律和金融政策办事,对农村青年创业“扶持不包办”,与农业银行合作“参与不干预”;坚持社会化运作,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力所能及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帮助和服务。

二、整合资源,最大限度为农村青年创业服务

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我县农村创业青年服务,根据县级团组织人力资源短缺的状况,我们积极调动整合各乡镇团组织的资源,并把全县43名大学生村官吸纳到小额贷款工作队伍中来。根据各乡镇经济情况,把授信额度纳入到基层团委的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先的重要指标,以此来调动基层团委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农村创业青年服务。

三、明确扶持对象,严把推荐关,降低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经认真学习与仔细研究,我们把我县创业小额贷款的主要扶持对象确定为“中间层次”的农村青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下、诚实守信、有志创业、具有一定生产经营经验和经济基础、无其他负债、在金融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村青年),因为对那些没有资金、技术、项目而空有创业愿望的“一穷二白”的农村青年来说,小额贷款似乎是“雪中送炭”,但团组织、农行、担保人各方承 2

担的风险都很大,创业成功率也很难保证;而对那些已经做得很大、金融机构主动与其合作的“富得流油”的农村“老板”来说,小额贷款尽管能够规避风险,但更似“锦上添花”,脱离了我们扶持青年创业的主要目的。如果创业小额贷款的主要扶持对象是“中间层次”的农村青年,则既可以降低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又可以起到创业带动就业,进而引导更多农村青年创业的作用。

然而,在如何快速、准确地向农行推荐这样“中间层次”的青年这一问题上,我们遇到了困难,因为我们各级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的情况不甚熟悉。对此,我们聘请了村中的“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作为我们的推荐顾问,利用他们对青年们熟悉的优势,在推荐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摒弃他们思想中落后守旧的部分,以此来做好我们的推荐工作。

四、技能培训与资金扶持相结合

我们每个月都会针对农村青年和团干部召开金融知识培训会,以此来提高农村青年和团干部的素质,使他们能更好的了解和运用金融政策。此外,我们还积极与县农业局等部门联合组织、推荐农村青年参加各种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创业能力,加快培训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在技能培训后,我们会及时掌握青年们的培训感受及创业意向,并对那些有创业资金需求的青年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尽快推

荐给农行,办理贷款。此举受到了广大农村青年的热烈欢迎。

五、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方面选树创业典型。我们在扶持的众多农村创业青年中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创业代表,剖析他们的成功轨迹,组织更多的农村青年分享其创业经验,以此形成放大效应,影响带动更多的农村创业青年。

另一方面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加强沟通,我们请农行的相关负责人对乡镇团组织负责人作了创业小额贷款的专题培训,各乡镇团组织还就创业项目的审批信贷、操作流程与农行分支机构做了具体衔接;二是广泛发动,一方面横向联系,通过电视、报纸、共青团网站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扩大影响面;另一方面纵向延伸,设计简明易懂的宣传海报,张贴到行政村和金融网点,形成“一横一纵”的宣传大格局。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村青年的工作,我们团组织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协调各方力量,突出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找准定位,选准结合,上下联动,动员和引导更多的农村青年投身到创业的热潮中来。尽管小额贷款在我县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求解决的问题。

一是我县农村青年的创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青年是最有条件成为创业型人才的群体。他们总体上文化水平较

高,思维活跃,市场适应能力强,但目前我县青年群体的创业意识还不够强,即使有创业意愿,真正付诸行动的也不多。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年轻人仍然把相对稳定安逸、潜在风险小的岗位作为就业时的首选。

二是我县农村青年的创业还面临不少瓶颈和障碍。例如,体制环境不完善;创业资金获取渠道有限;担保方式有待创新。要让青年人想创业,还要让他们能创业、创成业,就要建立有利于青年创业的体制和机制。因此,我们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鼓励、扶持青年创业的政策和配套措施;金融部门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通过发挥主导作用,为青年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诚信和舆-论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青年人想创业、敢创业、创成业。

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总结2017-01-08 12:24 | #2楼

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心定、家宁、国安。2003年以来,我省人社部门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为主题,完善工作机制,严抓关键环节,做好结合文章,打造服务品牌,形成了小额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格局。截止2015年3月份,我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78万笔、金额173·7亿元,其中,个体经营发放23·1万笔、金额121·2万元,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放7126笔、金额54·37亿元;全省累计投入担保基金18·47亿元,实有担保基金余额17·73亿元;累计贴息金额达14·6亿元;累计直接扶持个人创业68万人,带动就业232·4万人;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8·9%。为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1、 主要措施及经验做法

(1) 完善三个机制

1、 目标保障机制。10多年来,我省结合湖北省情,连续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5】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5】2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33号)等文件,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逐步从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本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扩大到所有在鄂首次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也由5万、8万、10万统一为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总额为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200万元,为我省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 联动协调机制。我省人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经过多年实践及探索,建立了一整套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劳动就业部门承担了贷款申请受理、贷前调查、贷款担保、贷后跟踪服务、贷款回收等主体业务工作;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在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金融机构在政策上确保小额担保贷款不受金融信贷规模控制,在业务上积极参与,主动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比率。同时,充分发挥就业促进会、妇联、团委、高校的作用,强化扶持妇女、青年、大学生等各类特殊群体创业。

3、 工作落实机制。一是普遍建立了担保机构。目前,我省共建立担保机构105家。其中,隶属于人社系统的有53家,隶属于其他部门及民营的有52家。全省共有1166名从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人员,其中,专职人员598人,非专职(聘用)人员568人。二是扩大了金融机构合作范围。承担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由最初的少数几家现在扩大到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湖北银行和地方银行等多家金融单位。三是担保基金运作日益规范。我省明确规定市(州)级担保基金规模必须保持在1000万元以上,县(区)级必须保持在200万元以上。同时,建立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用于充实地方担保基金规模。到目前为止,我省小额担保基金余额规模达到17·73亿元。

(2) 紧扣三个环节

1、 政策宣传环节。为了使小额担保贷款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我省各级就业部门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专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组织工作人员进门店、登农户、入社区、访企业,挨家挨户进行“地毯式”宣传;举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讲活动,现场解答创业人员提出的难点、疑点问题。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宣传,使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群众皆知。

2、 审核放贷环节。为了使小额担保贷款“用得好”,我们严把贷前调查准入关、反担保能力确认关和贷款审核推荐关,坚决做到小额贷款“四个杜绝、五个防范”,即杜绝不符合条件给予贷款,杜绝贷款人没有项目给予贷款,杜绝不做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给予贷款,杜绝利用他人名义贷款;防范放权力款、人情款、关系款、招呼款、好处款的行为。对每户贷款对象均上门核实创业者及担保人的信用状况,了解相关企业资产负债、经济效益、缴纳保险等情况,客观评价经营业绩和风险程度,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3、 贷款回收环节。首先,我们注重人性化沟通,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我们给创业群众邮寄贺卡、发短信,与贷款群众之间架起了心灵沟通的桥梁,赢得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户,我们提前一个月发送还款通知,提前一个星期电话提醒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对逾期贷款户,通过上门追缴、媒体曝光、上金融黑名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代扣担保人工资、冻结资金和资产等途径,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舆-论等手段予以催收,确保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发展。

(3) 搞好三个结合

1、 与创业培训相结合。我省始终坚持以培训促创业的指导方针开展创业培训,各地也开设了创业扶持服务窗口,专门为有创业意愿和有要求参加创业培训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培训登记、资料发放等服务工作,并成立了()家创业孵化基地,实施了“春笋工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创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对经创业培训合格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者,乡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优先推荐,县(市、区)担保中心优先审批,经办银行优先发放贷款,强化创业培训的后续跟踪服务。通过实施创业培训服务、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我省创业成功率达到了() %以上。

2、 与项目推荐相结合。我省设立了湖北省创业项目库,收集可行性创业项目 个。市县区也设立了创业项目展览区及查询电子屏,并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可以便捷地得到项目推介服务。

3、 与创业孵化相结合。我省将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孵化基地相结合,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基地孵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拓宽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覆盖面。全省已建成创业孵化基地 () 个,孵化创业实体达 () 户,全部享受孵化补贴,其中 ()%得到小额担保贷款。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操作难度较大

按规定,每办理一笔创业和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经过借款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与项目评估、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银行审批放贷等多个部门和环节,手续繁琐且需要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反担保,申贷难度较大。同时,基层部门推荐把关不严,加大了申贷难度和风险隐患。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效益性的考虑,只有对符合商业性担保和贷款条件的才给予批准和办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自主创业人员和就业人员的融资需求,也造成了贷款人的不理解,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2、 各地未建立呆坏账核销机制

创业就有风险,创业者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创业的过程中,客观上会出现因创业失败或不可抗拒等原因出现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的呆坏账现象。截止2015年5月,全省逾期贷款达到10272万元,其中代偿近7438万元。虽然省里已出台文件,设立了不低于2000万元的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各地代偿金额的20%给予补助,但由于各地未建立呆坏账核销机制,所以至今没有一个地方申请代偿呆坏账核销,也影响了下一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担保基金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目前,全省担保基金余额为17亿元,贷款余额为72亿元 ,担保基金与发放贷款的比例为1:4·24,低于国家“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的规定。但是,我省实行的是担保基金县(市、区)级统筹,全省小额担保基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有44个县市区,已有24个县市区因发展速度较快,累计发放贷款余额超过担保基金余额5倍而导致停贷现象发生,不能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4、 反担保条件过高

部分县市区过于追求控制贷款风险,设置了严格且死板的反担保条件,借款人需提供的反担保价值常常高于贷款额度数倍。如:部分县市区实际操作中只承认房屋作为抵押担保;部分县市区要求必须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担保。这对一些申请人来说难度较大,致使很多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因担保问题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许多创业者挡在反担保门槛之外。

5、 财政贴息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影响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正常开展

按相关规定,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由省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但不知什么原因贴息资金总是迟迟不能拨付到位,影响了存贷金融机构的放款积极性。同时,合作银行上报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有时与财政部门认定的范围、数额不一致,导致贴息资金出现“短斤少两”,对放贷工作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3、 改进和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政策建议

1、 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各地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人社、财政、合作银行等部门为成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重新梳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务程序,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二是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有关手续,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调查、审查、推荐等各环节,明确规定时限,各部门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如实填写每笔贷款的申请时间、调查时间、推荐时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提高办事效率;三是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在例行会议中通报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及时讨论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积极协商加以解决;四是加强银行与财政等部门的数据衔接,银行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数据核对,确保各部门数据的一致性,保证贷款发放及时快捷,财政贴息按时到位。

2、 建立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

鉴于地方财力还不是很强大的情况,每年补充大量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还十分乏力。这就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功能和作用,从省级失业保险结余基金中调剂用于补充担保基金,按照“以奖促贷”的原则,对“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地方给予省级奖励。地方财政每年也应按照规定预算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使县一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达到1500万至2000万,防止经办银行因累计发放贷款额度超出担保融资率上限而停止发放贷款,以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满足劳动者创业需求。

3、 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构信用评级制度,使风险控制贯穿于贷前、贷中和贷后全过程。运用定期回访、提前通知、行政督促与法律措施相结合等办法,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确保到期贷款按时还款,提高还款率。对逾期贷款,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催收,严厉打击骗贷、逃贷和恶意拖欠等行为。

4、 合理降低反担保条件

在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大学生等重点扶持群体,可以考虑建立个人信用担保机制,在鼓励其自主创业的同时培养诚信意识,也为建立诚信社会体系打下基础。

5、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网络体系

我们可以借鉴外省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成功经验,、在全省推行“无纸化”办公理念。贷款人只需提供贷款所需材料原件,经办机构进行扫描留档,改变贷款人需要提供几十页的复印件、奔波于几个部门的状况。同时,借助于《小额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联网办公,不仅节约了成本,缩短了时间,更体现了绿色环保的理念。建议从省人社部门角度统一推广小额担保贷款网络体系,以有效提高各地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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