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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初期股权如何分配
案例:小A在化妆品行业“潜水”多年,对这个行业的门道摸得一清二楚。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小A志向远大,对自己这次创业信心十足。但他现在苦恼的是,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
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只出资金的创始人其实就是一个民间的天使投资人,也可以给股份,但一个公司,出资的占什么样的比例,实际操作的占什么样的比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下子确定下来,其实也比较难。但是第一期小天使投资人,最好不要超过30%。因为如果太高,再做几次融资,主要的创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对创始人长远的激-情会是一个伤害。
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
设立防冲突机制
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比如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那他的股权应该收回来。按什么价格、以什么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会约定三到五年。
这些都得在协议书里面写清楚。
我们遇到团队出现内讧,基本上都不是发生在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而是在公司情况好转的时候,比如拿到投资了,业务进展顺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这个
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功劳更大,或者有些人会想要更大的自主权,这里面就往往会产生矛盾。
在刚开始的时候,很难确定股权怎么分配,我们会建议团队里面比较核心的人物能够做一些代持,就是大家先有一些大体的分配,然后再根据这个来做一些调整,比如创业半年,可能大家都比较清楚状况了,根据大家事先的一些约定来做调整。 不需要为创业团队将来引进的新成员预留股份
创业团队创立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进来,给这些人的股份留不留都一样。留的话可能开始就已经考虑了需要吸收人,不留的话可以做一个增发。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都是大家做了一个同比的稀释。 要适时发放期权
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
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发期权会是最好的一个时间点。如果发得比较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来做激励,但是其实员工没有感觉。
如果是在业务成长性比较好的时候给,能够让员工在接下去的时间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因为期权其实是一个双刃剑,如果价值不停地在增长,对员工的激励是很强的,但是如果给了期权之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往下走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
天使投资占比10%~30%
我们第一轮一般会投到10%到30%,差不多都在20%左右。对于天使来讲,可能低于10%大家都不太会投了。
天使投资不光是投钱,还要去关注和参与这个企业的发展。如果低于10%,可能在这个项目上面投入精力就觉得不太值得。当然有的人是撒网的策略,可能一个项目投三五个点都可以。
一般在我们正常的案子里面,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确保董事会席位,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早期项目投资人花的时间会比后期要多得多。花出那么大的代价,只占小股,这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创业初期股权如何分配
最重要的(股权分配)原则:公平,而且可感知到的公平,比真正拥有大的股份更有价值。在一个创业公司,几乎所有 可能会出错的地方都会出错,而且会出错的问题当中最大最大的问题是创始人之间巨大的、令人气愤的、吵到面红耳赤的关于“谁更努力工作”的争论,谁拥有更多 股份,谁提出的想法等等。这也是我总会与一个朋友50-50平分一个新公司的股权,而不是坚持自己拥有60%的股权,因为“这是我的想法”,或者因为“我 比你更有经验”,或者任何其它原因。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我把股权拆分为60-40,公司将在我们(创始人)不断争吵当中走向失败!如果你只是说,“去他妈 的,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正确的股权分配比例,我们还是像哥们儿那样50-50平分”,你们将继续是朋友而且公司将生存下去。
所以,我郑重向大家推出:Joel的适用于任何创业公司创始人完全公平划分股权的秘笈!
为简单起见,我将假设你们不打算拿风险投资,而且你们将不会有外来的投资人。随后,我再解释如何处理风险投资,但目前我们暂时假设没有投资人。同样 为简单起见,我们临时假设所有创始人都辞掉了他们的全职工作,而且同时开始全职为新公司工作。随后,我再解释如何处理后来加入的创始人。
来啦,原则是这样的:随着你们公司的成长,你们将一层一层/一批一批地加入新员工。公司的首批员工就是第一个创始人(或者第一批创始人)。也许有1 个,2个,3个或者更多,但你们都同时开始在新公司工作,而且你们要冒一样的风险……例如辞掉你们的工作加入一个未被市场认可的新公司。
第二批进来的人就是首个(批)真正的员工。当你聘任这批人时,你已从某个来源获得现金(投资人或者客户,这个无所谓)。这些人不需要冒多大风险因为他们从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就拿了工资,而且,老实说,他们不是公司的创始人,他们是加入公司打工的。
第三批的人是更后来加入到员工。他们加入公司时,公司已运作得不错。
对于很多公司而言,每隔大约1年将进来一“批”员工。当你的公司规模大到可以卖给谷歌或上市或是其它,你公司员工也许已经有了6批:创始人1批,员 工大约5批。每一批员工人数都比上一批更多。也许有2个创始人,第二批当中有5名最早的员工,第三批有25名员工,而第四批有200名员工。越迟加入公司的员工需要冒的风险越低。
好啦,你将这样利用上述信息:创始人应该最终拿整个公司大约50%的股份。首层下面的5层员工的每一层最终都分别分到大约10%的公司股份,每一层的员工都将平分这10%的股份。
例子:
2个创始人启动公司。他们每人拿2500份股份。公司总市值按5000股算,所以每个创始人拿一半。 第一年,他们聘用了4名员工。这4名员工每人拿250份股份。公司总市值按6000股算。
第二年,他们又聘用了一批20名员工。这些员工每人拿50份股份。他们获得更少股份因为他们要承
受的风险更少。因为公司给每一批员工派发的股份是1000股,所以他们每人拿到50股。
直到公司员工有了6批,你已给出10000股。每个创始人最终持有公司25%的股份。每个员工“层级”持有10%的股份。所有员工当中,最早进入公司的员工,因为他们与迟来的相比要承担的风险最大,在所有员工中持有最多股份。
靠谱吗?你不必严格按照这个公式来规划股份,但基本思路是:你设立不同的资历“层”,最高的层级中的员工承受最大的风险,最低层层级的员工承担最少的风险,而每个“层”的员工平分公司分配给这个层级的股份,这个规则神奇地让越早加入到员工获得越多的股份。
使用“层级”的一个稍微不同的方式是“资历”。你的顶部层级是公司创始人,再下一层,你需要预留一整层给将来招聘牛逼哄哄并坚持需要10%股份的 CEO;再下一层是给那些早期进来的员工以及顶级经理人的,等等。无论你如何组织你的层级,它们应该是设计清晰明了,容易理解,不容易产生纷争。现在,你 搞定了一个公平的份股系统,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你必须执行“股份绑定”(vesting)。股份绑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好的股份绑定计划一般是头一年给25%,然后接下来每个月落实2%。否则,你的合作创始人将加入公司3个星期后跑掉,然后7年后又出现,并声称他拥有公司的25%的股份。没有“股份绑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没有执行“股份绑定”是极其普遍的现象,后果可以十分严重。你看到有些公司的3个创始人没日没夜地工作了5年,然后你发现有些混蛋加入后2个星期就离开,这混蛋还以为他仍然拥有公司25%的股份,就因为他工作过的那2个星期。
好了,让我们清理一下整个设计蓝图中没搞定的小问题。如果你的公司融资了,股份如何分割?投资可以来自任何方向,一个天使投资人,一个风险投资公司,或者是某人的老爸。基本上,回答很简单:新的投资将“稀释”所有人的股份。
沿用上面的例子,我们有2个创始人,我们给了自己每人2500股股份,所以我们每人拥有公司的50%股份,然后我们找了个风投,风投提出给我们 100万换取1/3的公司股份。公司1/3的股份 = 2500股。所以,你发行2500股给了风投。风投持有1/3公司股份,而你和另外一个创始人各持1/3。就这么多。如果并不是所有早期员工都需要拿工 资,怎么办?很多时候,有些公司创始人有不少个人积蓄,她决定公司启动后的某个阶段可以不拿工资。而有些创始人则需要现金,所以拿了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 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这样做将导致 未来的纷争。千万不要用分配股权来解决这些问题。其实,你只需要针对每位创始人拿的工资做好记帐:不拿工资创始人就给 她记着工资“欠条”。当公司有了足够现金,就根据这个工资欠条补发工资给她。接下来的几年中,当公司现金收入逐步增加,或者当完成第一轮风险投资后,你可 以给每一位创始人补发工资,以确保每一位创始人都可从公司得到完全一样的工资收入。
创业构想是我提出的,难道我不应该多拿股份吗?不拿。构想基本上是不值钱的。仅仅因为提出创业构想就获得更多股 权,因此导致纷争是不值得的。如果你们当中有人首先提出的创业构想,但你们都同时辞工并同时开始创业,你们应该拿同等的股份。为公司工作才是创造价值的原 因,而你洗澡的时候突发奇想的“创业点子”根本不值什么钱。
如果创始人之一不是全职投入创业公司工作,该怎么办?那么,他(们)就不能算是“创始人”。在我的概念中,如果 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 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如果有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专利、域名等),怎么处理?很好啊。按这些东西的价值支付现金或开个“欠条”咯,别给股份。你准确算一下他给公司带来的那台电脑的价值,或者他们自带的某个聪明的字处理专利的价格,给他们写下欠条,公司有钱后再偿还即可。在创业初期就用股权来购买某些公司需要的东西将导致不平等,纷争和不公平。
投资人、创始人和雇员分别应该拥有多少股份?这都要看市场情况来确定。现实地看,如果投资人最终获得超过50% 的公司股权,创始人将感觉自己不重要而且会丧失动力,所以好的投资人也不会这样干(拿超过50%的股权)。如果公司能依赖自我积累来发展而不依靠外来投 资,创始人和员工一起将拥有公司100%的股权。有趣的是,这样的安排将给未来投资人带来足够的压力,以平衡投资人与创始人/员工。一条老经验是:公司上 市时(当你雇佣了足够的员工而且筹集了足够的投资后),投资人将拥有50%股份,创始人+员工将拥有50%股份,但是就2011年热门的网络公司而言,他 们的投资人最终拥有的股份都比50%少得多。
结论
虽然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原则这个问题没有一刀切的解决方案,但是你得尽可能让它简单化,透明化,直接了当,而最重要的是:要公平。只有这样你的公司才更有可能成功。
创业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通常而言,如能进展到Pre- IPO阶段,创业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
在起始阶段,产品尚未定型,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核心团队也没有最后形成。此时,股权分配的要义是公平体现既有贡献,确定拿最多股权的公司主心骨,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以硅谷最有名的三家公司为例。苹果,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Facebook,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
苹果电脑是沃兹尼亚克开发的,但乔布斯和沃兹股份一样(沃兹的父亲对此非常不满),因为乔布斯不仅是个营销天才,而且拥有领导力,对公司未来意志坚定激-情四射。而沃兹生性内敛,习惯于一个人工作,并且只愿意兼职为新公司工作,乔布斯和他的朋友家人百般劝说才同意全职。至于韦恩,他拥有10%是因为其他两人在运营公司方面完全是新手,需要他的经验。由于厌恶风险,韦恩很快就退股了,他一直声称自己从未后悔过。
Facebook是扎克伯格开发的,他又是个意志坚定的领导者,因此占据65%,萨维林懂得怎样把产品变成钱,莫斯科维茨则在增加用户上贡献卓著。
不过,Facebook起始阶段的股权安排埋下了日后隐患。由于萨维林不愿意和其他 第 一 页
人一样中止学业全情投入新公司,而他又占有1/3的股份。因此,当莫斯科维茨和新加入但创业经验丰富的帕克贡献与日俱增时,就只能稀释萨维林的股份来增加后两者的持股,而萨维林则以冻结公司账号作为回应。A轮融资完成后,萨维林的股份降至不到10%,怒火中烧的他干脆将昔日伙伴们告上了法庭。
萨维林之所以拿那么高股份是因为他能为公司赚到钱,而公司每天都得花钱。但扎克伯格的理念是“让网站有趣比让它赚钱更重要”,萨维林想的则是如何满足广告商要求从而多赚钱。短期看萨维林是对的,但这么做不可能成就一家伟大的公司,扎克伯格对此心知肚明。
Facebook正确的办法应当是早一点寻找天使投资,就像苹果和谷歌曾经做过的那样。在新公司确定产品方向之后,就需要天使投资来帮助自己把产品和商业模式稳定下来,避免立即赚钱的压力将公司引入歧途。
这方面苹果和谷歌都很幸运。苹果开业后非常缺钱,乔布斯甚至打算用公司1/3股份换取5万美元(约等于今天的15万美元)。这时候马库拉出现了,这位经验丰富的硅谷投资人不仅带来了公司急需的25万美元运营资金,还带来了宝贵的商业经验,他只要求26%股份。这样,苹果新的股权结构变成:乔布斯、沃兹、马库拉各26%,剩下的22%用来吸引后续投资者。根据《乔布斯传》里的描述,乔布斯当时心想:“马库拉也许再也见不到自己的25万美元了!”
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同样在公司开张不久就揭不开锅了,他们想筹集5万美元,但是SUN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硅谷风投人贝托尔斯海姆给他俩开了张10万美元的支票。我搜遍了网络,翻看了三本谷歌传记,也没查到这10万美元换取了多少股份。但自上世纪末以来,天使投资人所占的股份,一般不低于10%,也不会超过 20%。
Facebook的天使投资人是帕克的朋友介绍的彼得·泰尔,他注资50万美元,获得 第 二 页
10%股份。这之后,Facebook的发展可谓一帆风顺,不到一年就拿到了A轮融资——阿克塞尔公司投资1270万美元,公司估值1亿美元。7年后的2012年,Facebook上市,此时公司8岁。
谷歌从天使到A轮的时间差不多是一年。硅谷著名风投公司KPCB和红杉资本各注入谷歌125万美元,分别获得10%股份。5年后的2004年,也就是公司创立6年后,谷歌上市,近2000名员工获得配股。
苹果公司在马库拉投资后没有经历后续融资,4年之后上市,上百名员工成了百万富翁,此时公司5岁。
这三家都是产品导向的公司,有了产品才去注册公司,但即使在产品导向的公司,产品也不是一切,公司得以运转,除了需要产品(技术)人才,还需要市场人才和运营人才,创业初期,融资人才尤其重要。更重要的,公司需要Leader,也就是主心骨。具备了这五项要素,创业团队才算搭建完毕。
很少有公司在注册之时就全部拥有上述5项能力,这就是说,创业团队不是一下就组建完毕的,最初的团队成员需要仔细评估自己有什么,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我认为,在公司主要资产是梦想和未来时,像苹果公司那样预留股份,比像Facebook那样通过增发稀释股份更加简明易行,潜在麻烦也更少。
随着公司逐渐变大,资本需求会越来越旺,后续融资不可避免,引进经验丰富的运营人才也必须授予其股权或期权,这些都会稀释创始人的股权。事实上,创始人在公司长大之后如何不被董事会踢出自己创办的公司,早已是硅谷的经典话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苹果谷歌Facebook的故事也各不相同。
乔布斯在苹果上市4年半后被赶出了苹果公司,踢他屁股的人是他请来的CEO斯卡利。“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抓住机会改变世界”,当年乔布斯用这句话打动了
斯卡利,后者没能改变世界,但是改变了乔布斯。
公平地讲,乔布斯被赶走完全是咎由自取,苹果董事会1985年赶走他和1997年请回他都是对的。但是,没有一个创始人愿意失去自己的公司,而他们也有办法做到这一点,那就是采用双层股权结构。
苹果当年是单一股权结构,同股同权,苹果上市后,乔布斯的股权下降到11%,董事会里也没有他的铁杆盟友(他本以为马库拉会是),触犯众怒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谷歌则在上市时重拾美国资本市场消失已久的AB股模式,佩吉、布林、施密特等公司创始人和高管持有B类股票,每股表决权等于A类股票10股的表决权。 2012年,谷歌又增加了不含投票权的C类股用于增发新股。这样,即使总股本继续扩大,即使创始人减持了股票,他们也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力。预计到 2015年,佩吉、布林、施密特持有谷歌股票将低于总股本的20%,但仍拥有近60%的投票权。
Facebook前年上市时同样使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这样扎克伯格一人就拥有28.2的表决权。此外,扎克伯格还和主要股东签订了表决权代理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扎克伯格可代表这些股东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他掌握了56.9%的表决权。
这样的股权结构当然能够确保创始人掌控公司,而像佩吉布林扎克伯格这样的创始人深信没有哪个股东能比他们更热爱公司更懂得经营公司,因此只有他们控制公司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进而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
在中国,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不允许直接实施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投票权进行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自己的投票权授予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虽然麻烦,但也能做到让创始人以少数股权控制公司。
问题是,投资人也许并不想这么做,虽说自己的孩子自己最心疼,但犯糊涂的爹妈
也有的是。一旦创始人大权独揽,犯个大错就可能让投资人血本无归。
的确,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在实际中,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能否实施,唯一的决定因素就是创始人和投资人谁更牛。
在一个初创公司团队里,计算一个公平的股权分配总会有许多可变因素。这些关键因素不仅要考虑到公司里的每一位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角色,还要考虑他们工作会得到的补偿,以及公司的投资人和那些在公司幕后出谋划策、有创业想法的人。本文将会详细讨论上述每一个部分:
谁的想法?
按照笔者的观点,应该给创意发起人股权。和其他所有的事情持平,如果一家初创公司有两位联合创始人,那么就是50/50进行分配(如果超过两位创始人也应当平等分配),或者采用66/33进行股权分配,可以基于公司最初的创意、启动最初的开发工作、以及组织最初的创业团队这三点。
谁为你的公司提供了资金?
如果有人为你的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那么他应该得到股权。因为归根结底,兑现资金的企业创始人扮演的角色和种子轮投资人没有任何区别。和其他所有的事情持平,这意味着一个50/50的股权分配可能需要有所调整。如果说一个公司创始人在原始资本中投入了10万美元,这笔钱可能会占到一家种子阶段公司估值的 20%。那么,一个公平的股权分配应该接近60/40,这样对提供资金的公司创始人才会有利。不妨可以试着这样计算:把最初50/50的股权分配稀释 20%,这样在财务上股权分配就是40/40,然后把这20%分配给最初提供资金的公司创始人。
这个人的角色重要性到什么程度?
公司关键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比非关键的高层人员得到更多的股权股份。因此,举个例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技术官,应该比一个办公室经理或是一个图形设计师得到的股份要多。在这里,笔者将会把公司的全部作为一个例子,然后按照员工级别进行区分。那么股权分配应该按照这样做,五个公司“首席”级别的高管每人得到10%的股权,十个副总裁级别的高管每人得到2.5%的股权,剩下来25个主管/经理级别的管理人员每人得到1%的股权。这样加起来正好100%股权。你必须要了解,所有的这些不可能在一天完成让渡,你应该按照员工群体的规模,适当地做股权缓冲,这样从短期来看,每个人都会得到更高的股权股份。
这个人拿薪水吗?
那些不拿薪水的人,也应该得到股权分配。对笔者而言,这和资金支持企业没什么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延迟领取每年10万美元的薪水,就相当于是一家全新初创公司20%的股权了。和我们刚才用在现金投资人的例子一样,要么是一个50/50的股权分配,要么就是接近60/40的股权分配。
要记住,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考量,这些也都需要引起企业创始人的重视,比如那些起作用的专利,还有供应投资人,以及其他给初创公司带来价值的人。那么,当一个创始人把东西摆到台面上来的时候,必须要确保有一个全盘的考量,这个考量必须要把公司全体人员都包括在内。还有需要提醒的是,把股权这份蛋糕分完以后,仅仅是完成了一半工作。你还要确保公司有一个股权受领机制,并且要把时间安排好,一般而言,这个时间表是四年,每年25%的比例。起始时间就是从某位创始人离开公司的第一年末算起。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一些创始人离开公司以后手上一直还有公司股权,不劳而获。你应该建立起一个机制,把这种类型的股权重新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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