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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围绕一定人才培养目标而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学习、训练等活动进行设计和实施的规划;是学校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培养适应社会实际需要人才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文件。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1号),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凸显办学特色,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与办学方向,改革教学模式,增强专业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整合教学资源,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
(三)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内容,使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表述更加具体、明确、实用和切实可行,各教学环节更加完善,尤其是加强实训教学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同时,要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满足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二)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要跟踪市场需求变化,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定位。
要从职业岗位分析入手,对职业岗位能力进行分解,结合职业资格标准,明确一般职业能力和核心职业能力,并围绕核心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形成,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三)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载体,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实践教学环节设计,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积极推进教学标准化建设,坚持能力评价社会化。
要积极邀请和聘请行业一线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论证,指导课程开发和教学标准化建设,努力做到“五个引入”。定向培养的专业要与行业企业一起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参照职业资格标准,积极推进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建设。
要更新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引入社会和用人单位评价机制,将过程控制和目标控制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要求学生参加相应的技术技能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认证,落实“双证书”(即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五)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实施分类指导。
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同志,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行业、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同时,各专业根据学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办学优势,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学时安排等方面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以便发挥特长,形成特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错位发展优势。
三、具体要求
参见附件(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莉
副组长:赵素华、宋斌
成 员:来景辉、吴伟、张雷、孙桂良、尹光明、周莉、程家超、韩效辉、曹红霞、张杰、刘芳
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调研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行业企业进行调研,并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进行研讨,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职业岗位能力和工作任务,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二)第二阶段: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稿)阶段(7月21日-8月11日) 各系部对投入招生的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拿出初步修订的方案。
(三)第三阶段:征求意见与论证阶段(8月12日-8月22日)
1、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上传至校园网,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2、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由学生、教师、学术带头人、社会用人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初稿,做好论证修改阶段会议记录存档工作,根据论证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调整,将论证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
(四)第四阶段:完善阶段(8月23日-8月28)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阅和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再次组织修订。
(五)第五阶段:审核与实施(8月29—9月1日)
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初审,提交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审议通过后由院长签字批准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需成立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小组,由主任、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推进改革创新。各专业要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各教学系部要根据专业类型组建1个或多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教学团队在专业带头人的带领下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创新。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阶段修订工作进度安排,加强修订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积极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深入讨论,确保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
4、要树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完成后,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各教学系部应由专业教学团队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后提出调整理由和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批准后调整实施。
5、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采取绩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按要求、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给予1000元的物质奖励。前期调研费用由系部经费支出。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关于修订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19号)和《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指导,深化产学研合作,紧紧围绕广西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明晰人才培养规格、改革重点及实施途径。
二、改革目标
深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以职业岗位分析为基础,以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注重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实践环节,构建体系合理、内容先进、结构简洁的培养方案。
三、改革重点
各专业要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国家相 关职业技能标准,科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突出创业创新能力培养
1.增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各专业要根据学生未来职业面向和就业方向,增设创业基础课 1
程,设48学时,计3学分。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具备必要的创业能力和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坚持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小组讨论与角色体验相结合、经验传授与创业实践相结合,把知识传授、创业观培养和实践体验有机统一起来。创业基础课程不局限于课堂教学,各专业要制定可行的课程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创业教学目标、内容、途径、课程考核评价标准等,探索实际创业项目效益作为课程评价与学分转换的标准,实现真正的创业教学。
2.实施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
各学院在2015级试点专业探索的基础上,各专业在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中设置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设40学时,计2学分。各学院依托创新工作室等相关载体或科研项目,大力推进实施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实施要求详见《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试点实施方案》(南职院字〔2015〕105号)。
3.开设创业创新高阶选修课
在开设创业基础及创新研发应用课程的基础上,各专业可开设创业创新高阶选修课程,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与基础课程形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关系,加大实践教学比例,提高创业项目教学比重。
(二)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1.优化校内实训教学设计
根据学生职业技能形成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认知实训、基础实训、专项实训、仿真实训、生产性实训等校内实训教学环节及内容,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2.加强实训教学质量管理
2
各专业根据职业岗位技能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实训教学计划和大纲,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指导书。建立健全实训教学实施过程管理制度,明确实训教师、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实训教学过程记录管理,完善实训教学考核标准和办法,保障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
3.规范顶岗实习管理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机构与制度,各专业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并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学院、实习单位定期信息通报制度。
(三)优化人文素质教育课程设置
1.优化艺术素养课程
由人文社科部统筹,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5〕1号)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获得学分方可毕业的要求。艺术限选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趣味乐理与视唱》、《趣味乐理与视唱》、《音乐欣赏》、《歌唱艺术与技能训练》、《形体训练与舞蹈表演》、《影视赏析》、《音乐名家名作赏析》、《流行音乐历史与风格》、《流行键盘演奏训练》、《歌曲演唱技巧》、《合唱艺术与舞台实践》、《艺术美学》、《书法》、《书画欣赏》等类课程。
2.用互联网+方式推进人文素质网络课程改革
由人文社科部统筹,根据前期网络课程学生选修及教学效果情况
继续精选人文素质课程开设门类,以学生人文素质提升为核心,实施更富有弹性适合学生学习方式及时间的课程开设方式,突出网络课程学习与考核的便捷性及灵活性,服务于学生专业技能培养。
(四)强化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改革,针对学生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学生未来职业技能发展的需要,在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专业或学院的方式在“通用技能课程”模块中作为选修课程开设。
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课程主要分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两类。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主要满足计算机等级考试需求,由学生根据需要选修或以计算机等级证书转换学分。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模块的设置由各学院、专业根据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或专升本等需要自行设置。
(五)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外语改革
公共外语课程教学改革要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国际化人才的需求,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既有专业技术能力,又懂一至两门外语的高技能人才。
因此,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外语课程在“通用技能课程”模块中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公共外语选修课程既可满足应用英语B级考试、职业发展及未来就业、学生学习兴趣或出国深造的需求,由学生根据需要选修,课程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是否需要开设以及开设何种专业外语(英语或小语种)选修课程,由各学院、专业根据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或专升本等需要自行设置。课程学分、学时、开课时间等由专业根据相关规定设置。
(六)探索以培养习惯为基础的公共体育课程改革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
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的要求,我校大学生在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不少于108学时的公共体育课。因此,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1-4学期公共体育选修课共开设108学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3个体育项目(其中包含足球、篮球、体适能一个必选及其他两个自由选修项目),每个项目开设36学时,计2个学分,修满6个学分并参加每年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质测试合格方能毕业。
公共体育课程可探索以体育技能结果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学生通过自学达到规定的体育技能标准即可获得该项目课程的学分,引导学生自觉掌握良好体育技能的习惯。
(七)推进毕业设计课程改革
以毕业设计改革为载体,引入企业(行业)标准、师资或项目,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毕业设计必须贯彻“教、学、做、研、用”一体化的原则,毕业设计的内容必须是教学的真实作品、产品、商品研发等,或市场的真实项目,或有应用价值的创新研发项目。每个专业的毕业设计必须有企业介入,设计项目从合作企业的实际生产中来,或按实际应用要求与企业标准进行设计,提倡校企合作共同设置有实用价值的毕业设计项目,设计结果作为企业应用方案和产品、商品等。每个小组的学生数量一般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由专任教师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提倡让学生在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边顶岗实习,边学习设计。毕业设计作为一门课一般可以设64-96 学时,计4-6学分。
四、课时与学分要求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各专业校内学习时间统一规定为2.5年(5个学期),顶岗实习时间为0.5年(1个学期)。
各专业教学总学分设为160,专业技术课程原则上安排1900学时左右,基础课程原则上安排500学时左右,顶岗实习6个月的时间折算为720学时,职业拓展课程一般不超过300学时,建议周课时不超过30节,合计总学时控制在3000-3500 之间。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修订(制订)方案的质量,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各专业教学团队成立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本指导意见,按照《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附件1)的结构进行编写,将《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教学安排》(附件2)纳入各专业的教学安排中,同时做好教师业务工作记录,填写《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记录》(附件3),与专业教学团队及教师的绩效挂钩。
教务处联系人:覃文松;联系电话:2024203。
附件:1.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
2.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教学安排
3.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记录
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
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对学院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于规范教学过程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以09年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进行较为全面的修改,形成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中贯穿面向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和支柱行业、企业,面向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和工艺技术,面向学生未来就业岗位,专业跟着支柱企业走,课程跟着岗位能力走,教学过程跟着生产过程走,教材跟着任务项目走的高职办学理念。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教学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系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骨干教师以及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为成员的修订工作小组,确保修订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 教务科研处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会议,布置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各系修订工作小组召开《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论证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计划,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3.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原则按照枣科职院字〔2015〕19号文件规定进行。但其模板允许各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教务科研处组织各系讨论修改。
4. 教务科研处定期调度反馈各系各专业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5. 修订工作结束后,教务科研处及时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出总结。
6. 各系人才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记入年度工作考核。
四、工作完成进度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XX系《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报表
___________系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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